一个人的朝圣:刷存在感也能这么高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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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存在感,即书中的“朝圣”,换了一个庸俗的说法,因为,这就是世人,书中的看客们,他们所理解的主角的行为。

主角叫“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这是书中的简介的第一段,明摆着主角就是个无存在感的人,就好比他是你多年的同事,一次在路上见到他主动跟你打招呼,你硬是想不起他叫什么在哪个部门工作。

这样一个无存在感的人,为何要“刷存在感”?简介接着写道:“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什么?一个多年无存在感的人,居然还有老友,居然还为了让老友活下来徒步走了87天?这是怎样的精神?这不是悬疑小说的节奏吗?得了癌症的老友最后真的被主角光环给拯救了吗?主角这么做真的只是为了刷存在感吗?

当然不是。作者其实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一盘关于“找回自己”“自我救赎”的棋。你看,作者早在第一节的最后就已经直接告诉读者了:“当哈德罗站在斑马线前按下行人按钮——如何一直是她(指哈德罗的妻子莫琳)在做哈德罗该做的事,那么——‘我是谁?’”——你早干嘛去了,年过半百才想到这个问题,还好,现在还不算太晚,还可以努力刷存在感。

怎么刷存在感是一个问题。于是哈德罗遇到了给他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她说:“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看到这里可能有的读者会受不了,这不就是心灵鸡汤和成功学那套吗,主角太简单了太单纯了。是的,后来加油站女孩也承认了自己是在骗人(请原谅我剧透),可是不管你信不信,主角就是信了,要不故事怎么讲下去你告诉我?!

总之哈德罗就是发神经,他打电话到医院,让医院的人帮忙告诉他的好友奎妮他正在来看她的路上,他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

如果你以为刷存在感之行就是一路走过去,那你才是太简单太单纯了。再没存在感的人,他也是曾经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啊,你以为他就没有属于他自己的故事啊。

可以用几个关键词概括主角哈德罗的故事:莫琳,戴维,雷克斯,窗帘,奎妮。戴维是哈德罗和莫琳的儿子,雷克斯是他们的孤独邻居,呀,人名里冒出个窗帘是咋回事?我就不告诉你,都说了是悬疑故事咯,剧透了就不好玩了。

总之,主角哈德罗就是在作者的安排下,一边徒步赶路,一边寻找作者设计的谜题。话说,难道你们不好奇哈德罗这个老男孩到底为什么要为了一个二十年没见的女性朋友干这种一听就是蠢事的事的吗?反正我是一直好奇到了最后才“哦”……

说回来,在刷存在感的路上,哈德罗发现“深深浅浅的绿,原来可以有这么多种变化,有些深得像黑色的天鹅绒,有些又浅得几乎成了黄色。”哈德罗还回忆起“当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他当然还找到了原因“解鞋带,是因为他害怕用光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自然,还不能少了关于奎妮的回忆,其实他懂她,她也懂他。

他遭遇病痛,遭遇恶劣的天气,遭遇不理解,也会遇到好心人。一切都很像修行了,他一路在找回自己,也一路在战胜自己。他回忆起与莫琳的初见。人生若只如初见,只是当时已惘然。

后来,他得知,奎妮真的在等他。后来,他的壮举让他出了名。再后来,他有了一群追随者——他们追随哈德罗,其实也是为了刷存在感,他们中的每一个,其实活得比哈德罗更失败。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像哈德罗一样,深入接触到自己的内心,并最终获得自己对自己的原谅。

最后,当然,哈德罗走到了终点。奎妮还活着吗?你猜,我就不告诉你。

让我们来总结下主角是如何高大上地刷存在感吧,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用再傻傻地在朋友圈发自拍照了。

首先,你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或者目标。

其次,毫不犹豫开始行动,计划太多只会赶不上变化。

再次,在行动中调整,特别调整自己的内心,让心安宁。在行动中,舍弃多余的东西。在行动中学会不受他人的干扰。

最后,不要停,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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