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作业的时候,我的内心是纠结的。喜欢的歌太多,想要拿出来分享的也太多,实在逼死我这个选择恐惧症患者。
最终还是选了陈奕迅的歌,没什么意外。喜欢了他近八年,从他的事业不温不火,到如今演唱会我竟然买不到票,快八年了。
最初接触到Eason,是他那首红遍大街小巷的十年。这首歌真的是在很小的时候听的,那时候某位表哥家还有他的海报,第一眼上去,并不帅,发型也是当年流行的非主流杀马特。然而谁知道呢,后来竟然被他迷了这么多年。
《路一直都在》,这首歌可能和他的《十年》《浮夸》《k歌之王》比起来并没有那么那么火,可是这首歌却是陪伴我度过人生低谷期的重要支柱。
以前我从不相信,如果一个人真的处于生命的低潮会因为一首歌就走出来?然而事实证明,我确实没有因为这一首歌变的多么多么坚强多么多么勇敢,但是也确实影响我不少。怕什么呢,想做就去做吧,反正路一直都在。
这个曾被美国的《时代杂志》评为影响香港乐坛的人物,这个被粉丝称呼为“歌神”的男人,舞台上永远活力四射精灵古怪,安静下来唱歌嗓音又那么迷人。可能不帅,但足够成为我的“男神”。
虽然追星,可从不是脑残粉,但是这篇文章写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像是在和偶像表白,全是崇拜有木有!
喜欢他,因为他的声线和嗓音,也因为他对爱情一如既往的执着和坚守。不管再难过在舞台上永远是一个刚出院的精神病患者。没有花里胡哨的负面新闻,难过的时候听他的歌反而满满能量,陪着我走过这近八年来每一个日日夜夜。
这才是偶像的力量,真正偶像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