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丽是一个浪漫的人,但她的爱情故事一点都不浪漫。有一次她和我讲,她第一次憧憬爱情已经十四岁了,对于一个看言情剧的女孩子来说,算是比较晚的。但启蒙她的并非言情剧,也不是女同学里流行的爱情小说,而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当时正是初二的寒假,我早早做完了所有的作业,开始按照语文练习册上附着的中学生十大必读名著清单,一本一本地读下去。这些小说老师虽然要求读,但也不会真的检查,所以没人理会,最多弄一本名著精读,大概浏览一下故事梗概和中心思想,有心的再背几个名言警句,以备下学期作文课上用。这些我都知道,不过还是担心老师会突然抽查,于是下笨功夫读下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第四本小说,也是我在寒假读完的最后一本,我还记得是在一个晚上,外面下了很大的雪,风尖利地在窗外吹过,好像匕首不停划着玻璃。我拉紧窗帘,打开台灯,一团暖黄色的光瞬间把我抱住。我从书架上抽出《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刚看了一眼就陷进去,直到眼泪滴在故事的结局,才发现自己哭了。我趴在桌子上紧紧捂住脸,不让哭声漏出来。当天我在日记里写:不知道为什么会感同身受,我完全没有爱过一个人,但从此以后,我也渴望能遇到一个男人,值得我为之献上自己的一切。可过了一会,我又把这天的日记撕碎,扔进了垃圾桶。但那个念头却撕不掉了,已经过去十多年,我还是会准确地想起那个晚上,想起陌生女人说:我的整个一生都要让你知道,我的一生始终都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从来毫无所知。”
我想,与其说她渴望爱情,不如说更渴望成为爱情的献祭。不过我从来没和她讲过我的想法,反正她也不会承认。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和我说过她初恋的故事。“当时新学期刚开始,有一天轮到我和张晓芝留下来值日,张晓芝趁班级没人,凑到我耳边小声说,你注意到没有,三班有个男生,长得有点像周杰伦。我知道她说得是谁,上学期我就注意过,我有一张周杰伦的海报,贴在卧室的墙上,每天睡觉前都会看一眼。海报里周杰伦穿着卡其色军装,神色冷峻,像青春期迷恋的那种忧郁和破碎,那个男生有着相似的沉郁,在一众还没开始长个的男生里,显得格外明显。但起初我并没觉得怎样,后来也没再关注他,直到张晓芝说起,我才再一次想起来,我感觉心脏突然收紧了一下,血往脸上涌,但我继续低着头扫地,谁啊?我怎么没注意到。
“当天晚上,我望着周杰伦的海报,感觉和往日有些不同,但我也说不清哪里不一样,明明还是忧郁而破碎的神色。我把七里香的磁带放进随身听,耳机插入耳孔,音乐像溪水一样顺着耳道流遍全身,整个世界被堵在外面,我感觉身体慢慢漂浮起来,像是浸泡在柔软的月光里,不一会就睡着了。睡梦中见到了三班的男生,我们像是已经很熟了,男生甩了甩头,刘海不安分地摇晃起来,他还是面色忧郁,一句话都没有讲,只是分了一个耳机给我,“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我接着写/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 我低着头,侧脸对着男生,期待一个柔软的吻。男生牵起我的左手,忽然旋转着飞起来,我感觉世界在我面前颠倒,凋谢的花瓣飘回树上,坠落的雨滴落入云朵,一个湿热的吻落在我的嘴唇上,我浑身战栗了一下,睁开眼睛,只感觉浑身燥热,却没有马上意识到自己已经从睡梦中醒来,直到缤纷的世界消散在黑色的夜里,我才起身喝了一杯冰水,站在窗边掀开一角窗帘,细细的夜风从窗底溜进来,从我松开的纽扣处钻进睡衣,像冰凉的指尖划过乳房、小腹和大腿,然后带着燥热的体温从裤脚溜出去。窗外的冬天已经融化了,一抹绿草从柔软的土地里渗出来,在孤独的路灯光下闪烁。明天我还要上学,不知道是否会遇见他。我按压着微微隆起的胸脯,心脏仍然躁动不安。
“可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在我剩余一年半的初中生活里,一次也没有遇见他,张晓芝没再说起,我更不好意思问。可能他转学了,或者换了发型,其实没过多久,我就忘记他的样子了,也没再梦过他,唯一记得的,无非是他有点像海报里的周杰伦,面色忧郁,让人心疼。后来我甚至一度怀疑那个男生并不存在,我只是爱上了爱情而已。而我真正的第一段感情,还要等到五年后的高三,也是个乍暖还寒的春天,雨水充沛,阳光干净又明亮,我爱上的男孩子叫易海强,虽然还是有些虎头蛇尾,但却结结实实的爱过他。后来,我试图用一辈子的时间挽留这段感情。”
这段感情她藏得很深,从未和任何人提过,但她却写成了小说。我一直觉得小说要比散文更加真实,很多想说又不敢说的事,躲在一个虚构人物后面,唠唠叨叨的就都好讲出来,反正也没人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我一直以为她是在大学写的,那时她刚离开易海强,还没遇见丈夫。可后来她告诉我,这篇小说其实是在结婚之后写的,她在大学里倒是也写过不少小说,但几乎都没有写完,她很懊恼地问过我:“你有这种感觉吗?无论从哪里起笔,最终都会不自觉地绕回自己身上,像是宿命似的,永远都逃不掉,每次我发现故事里出现了自己,就没法再写下去了,我把故事扔在那里,对它束手无策。”
作家笔下所有的人物,归根结底都是自己,我不明白她为什么无法在小说里面对自己,可能这也是她最终放弃文学的原因吧。她没有停下来等我的答复,也没有接着讲她写过的小说,而是讲起了毕业后的生活,她可能怕我不耐烦,还特意和我讲:“你是写小说的,应该有这种感觉吧,当生活里的一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觉得它无非就是无数无聊又平凡的小事之一,然后像扔垃圾一样随手就把它忘掉了,直到很多年后,另一件重要到影响你一生的事情发生了,你追根溯源,像是从一团缠在一起的毛线里头找出一个线头来,才发现几乎被你忘掉的那件不起眼的小事,早就注定了你的命运,像是小说里一个精妙的伏笔,明晃晃的摆在你面前,可是不到你读到最后,永远也发现不了作者的用心。我想我们的人生都有一个作者,或者是神,或者是命运,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但一定有一个作者,冥冥中把所有的情节都安排好了。
“我在C市大学读的新闻专业,可毕业之后并没有从事媒体行业,我觉得那要接触太多的人,有点吃不消。我在一家小出版社做了文学编辑,工资扣了税,不到四千块钱,好在C市经济也不景气,物价房价都不算高,而且公司是个国企,比较稳定些。其实我不甘心,但也没办法。我是第一个搬出宿舍的,室友要帮忙,我说不用了,东西不多,离得也不远,叫个车一趟就拉过去了。室友们听我这样讲,也没有坚持,说了几句分别的话,就去忙自己的事了。我租来的公寓不到三十平米,不算大,好在只有我一个人,虽然刚毕业没什么钱,但仍然费心布置了一番,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独立生活。我去商场逛了一天,又在淘宝找了好久,终于选定一份印着暗花的月白色墙纸,铺在墙上,像是月光落满墙壁。高三那年经常失眠,我就把窗帘拉开一道缝,让月光漏进来,刚好落在白墙上,像一道光萤萤的冰丝,看久了心里凉爽,再闭眼就睡着了。屋子没有阳台,我就把书桌拖到窗户边上,让阳光铺在桌子上,又新买了一个书架,暖黄色的木板,纹路像水波一样流淌。我把这几年读过的小说一本一本拿出来,好像翻阅凝刻往事的相册,然后再一本一本的摆到书架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放到一个触手可及的位置。收拾完之后,我躺到双人床上,身体陷进床垫里,好像突然往下坠,心里竟感觉空落落的。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读小说,这让我感觉得心应手,但一涉及到选题、策划,甚至营销,我又束手无策。我应对的办法就是继续躲在小说里,直到我工作的第二年,仍然一本书也没有做出来,领导对我很不满意,每次开会的时候她都特意做一份业绩排名,我每次都排在最后,领导就指着我的名字说,你自己看。每到这时,我都决心要辞职,也真的投过几份简历,却都杳无音讯。虽然工作不开心,但也没别的办法,只能继续躲在小说后面,妄图让纸面上的世界包裹自己,就像第一次阅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那个晚上,整个人被暖黄色的灯光包裹,像睡在绒毯里的婴儿。
“我也尝试过把大学里写的那些没有结尾的故事写完,发给杂志社,一鸣惊人,然后像领导让我看业绩排名那样,把辞职信甩到领导脸上,告诉她,你自己看。可没有一篇小说得到过答复,那种感觉就像是把心里话说给一个失聪的人,不论自己多么诚恳,对方都不会在乎。我投了三篇之后就不再投了,甚至也不再续写,就让那些故事继续留在过去,在时间里慢慢风干。反正,也不会有人关心后来的故事了吧。
“有时候我赌气想,甚至都没有人关心我。父母只希望我能活成他们想要的样子,早早结婚,生孩子,然后早早老去。他们给我安排的相亲各式各样,年纪从二十五到三十五岁,职业从政府职员到饭店老板,但无一例外的,他们都避开了我对爱情的唯一想象——可能有点蠢,但谁能对爱情没有一点想象呢?尤其是女孩子,又看了那么多爱情故事——能和我一起聊聊文学。当时我可能有点极端吧,我想象不出来,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谈论文学,还能有什么话值得讲。两个人下了班,像食堂拼桌似的吃完晚饭,一个人看小说,另一个刷微博,整个晚上没有一句话讲,这算什么呢?有时候我也赌气,既然这辈子没缘分,碰不到真正的爱情,那随随便便找一个算了。身边的同学陆陆续续都结了婚,曾经偶尔还能一起逛街,结婚之后都消失了,剩下我一个人,看电影,逛街,像人群里的孤魂鬼。有时候被领导骂,白天故意嘻嘻哈哈的,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晚上回到家,头埋在枕头里哭,哭累了翻过身来,胳膊刚好搭在旁边另一个枕头上,空落落的,好像一个拥抱凭空消失了,忍不住又哭一场。
“工作第五年,一起入职的同事有的升了职,有的出了好几本书,收入也慢慢多起来,只有我仍然没有起色,反倒被扣了不少奖金,工资只剩三千出头。又赶上房子到期,房东准备卖房子,不再租了。当时正是夏天,阳光最是嚣张,我顶着太阳四处看房子,没走几步就出一身汗,仿佛自己变成了腌透的咸菜。房子看了不少,性价比都不如原来的,我忍不住和一户房主抱怨,房子这么小,还租得这么贵。房主听了生气,先是一个白眼打过来,然后冷冷地说,你也不看看这两年的房价。当时我像是挨了一个耳光,低着头落荒而逃。
“后来房子眼看要到期了,实在没办法,只好选了一个合租房,一间七十多平的房子,隔出来三间,另两间有人住,房门上都挂着锁,一副生人莫进的样子。我租的那间比原来小了一半,价格却高出去三百,原来的双人床也只剩下一半,翻个身就撞到墙,我安慰自己,这样也挺好,总比扑个空好,一个人住小房间,可以把空虚挤出去。可住进去的第一个晚上,我就发现另两间各住着一对情侣,他们做爱时弄出的声音让我心烦意乱,你不要笑话我,我是从那时候对性有渴望的。但租金已经付了三个月的,也只能勉强忍着,我委屈得又哭了一场,怕被人听见了笑话,埋着头,把哭声闷死在枕头里。我一个人在C市生活了这么久,并没有感觉孤独是有重量的,只是有时会在不经意间被击穿,像从窗缝里偷进来的贼风,细细的,却凉到心里去。直到搬家前的深夜,我才第一次发现原来孤独也可以像拳头一样,狠狠地打在自己胸口。当时我刚把所有的东西都打好包,夜已经很深了,无孔不入的安静让我听见尖锐的耳鸣,我坐在装满小说的箱子上回想这几年的生活,虽然一上大学就在C市,七年来从未离开,但我一直躲藏在小说里,似乎又从未来过。七年前,我在C市没有朋友,七年后仍然也没有。我看着堆了一地的箱子,不知道能找谁帮忙搬家,我终于忍不住哭了,没有遮掩,很放肆地哭出来,眼泪像潮水一样涨满房间,沉重的箱子浮起来,我像是坐在孤独的海礁上,月光坠落下去,星光坠落下去,连目光也坠落下去,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孤独像海浪漫过我的身体。
“我是因为难以忍受孤独才匆匆忙忙嫁给了陈力。陈力是张晓芝介绍的,张晓芝你还记得吧,上次我给你讲过,我们是初中同学,高中毕业之后,她也去了C市读书,但我们很少联系了,是我主动疏远了她,因为……算了,总之是因为女生间琐细的一些事吧。她毕业后跟着男朋友去了北京,一年后结了婚,从此我们的生活更远了,彼此都没什么话讲。我们先是寒暄了几句,讲了讲各自的生活,然后她就说起陈力,越讲越兴奋,她说陈力是她老公的大学同学,以前和我们还是一个初中的,他比我们大两届,我们上初一的时候,他上初三,说不定还在学校见过呢,只不过当时不认识罢了。陈力那两天到北京出差,张晓芝和她老公下午送走他之后,说起他还没对象,就突然想起我来。她说陈力人挺好的,挺老实,那种一头闷在技术里的工程师嘛,你知道的,能干,话也不多,在汽车厂做工程师,他们厂效益好,工资也高,我记得张晓芝是这么说的,就算你不上班,他都养得起你。她要把照片发给我看,我点了点头,突然想到正在打电话,张晓芝看不到自己点头,就又嗯了一声。
“我等她讲完陈力,突然脱口而出,以后你是不是不会再回来了,张晓芝说,当然了,当然不回去了。我其实知道她不会回来,但听她这么肯定地说出口,还是感觉很嫉妒,凭什么她就可以轻而易举得到我得不到的东西呢?我差点就问出来,易海强是否还在北京,但我忍住了,只说了几句恭喜、常联系之类的话,就挂掉了手机,我坐在椅子上怔怔地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阳光变得越来越稀薄,我感觉缺氧般窒息。
“陈力的照片是一张工作照,他坐在办公椅上,穿着土灰色的工作服,胸前的口袋里还叉着一直笔,身后是办公电脑,用马赛克仔细地把屏幕盖住。他的模样还算周正,只是略微有点发胖,面无表情,头发有些稀疏。我看过照片,给张晓芝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想敷衍过去。可过了一会,微信提示好友申请,验证消息是陈力,我通过了验证,而这个决定改变了我的一生,当然,当时我只不过是随意点了一下屏幕而已。
“我们第一次见面很尴尬,他非要约我去回味餐厅,你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不是一个高档的地方。我倒不是嫌他不舍得花钱,只不过回味餐厅就在我们公司楼下,很多同事不愿意回家做饭,就在这里吃一口,他以为这里我方便,但我却提心吊胆,怕碰上同事。那天本来不用加班的,下班之后我故意磨蹭了好久,蹭到最后一个同事回家,才小心翼翼地离开办公室去了那家餐厅,像电视里头特务找接头人似的。见上面了也尴尬,点完了菜两个人都没什么话说,我反正无所谓,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这次能来,无非也是让陈力死心罢了。他急得满头汗,一会摆一下筷子,一个喝一口热水,我看他那样子,又有点于心不忍,就主动问他:听说你在汽车厂工作,是个工程师?其实我早就知道他在汽车厂当工程师,没话找话罢了,没想到他放下筷子,眼睛忽闪一下,突然来了精神,滔滔不绝地讲起他的工作,然后又分析了一通汽车行业的未来趋势,他说他小时候看汽车人的动画片,就决心以后一定要做汽车研发。
“他讲了能有五分钟吧,我听不下去了,打断他说,你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吗?我知道他肯定没看过,他又不说话了,拿起筷子,恢复了刚才的木讷,我故意报复他,和他讲了很多文学上的东西,从《霍乱时期的爱情》讲到《百年孤独》,从加西亚·马尔克斯讲到先锋文学,绕到最后,我和他说,要是有空,推荐你看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说完我就走了,当时我想,我就是一辈子单身,也不会和他结婚。”
我打断她的讲述,“他还是有什么地方吸引你吧,否则你怎么又会嫁给他呢?难道真的仅仅是因为孤独?”
她说:“当然不是,其实有几个瞬间我是爱他的,那些瞬间像种子一样,在我心底生了根,发了芽。不过,当时我也快三十岁了,我明白我和他的爱情不过是类似灵光一闪的东西,我并没有真正的爱上他,从来都没有。只不过,当时我像是一个要溺水身亡的人,有根稻草能让我抓一下,我就假装这是我一生的托付,再不就安慰自己说,哪有什么爱情呢?初中生才渴望爱情,快三十岁的女人了,找个人结婚过日子而已,人靠谱老实就好,爱情可以结了婚再慢慢培养。”
“哪几个瞬间呢?”
“什么?”
“你爱上他的瞬间,是哪几个呢?”
“你吃醋了吗?”她挑逗地冲着我笑。
“有一点。”我说。
“他追女孩子很笨的。他每天都守在我公司门口,一看到我出来,就远远地用力挥手,然后憨笑着跑过来,我不好意思在街上起争执,只好让他送我回家,我们像是刚巧顺路的陌生人,他落后半步,踩着我落下来的影子。一路上,他偶尔还会说几句,我从来都不搭理,装作没有听见。几次下来,他也觉出我的冷漠了,但仍然像是着了魔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开始我还有点害怕,好在我回家没有小路,人都蛮多的,后来也就不怕了,只是觉得他烦。上学的时候,我期待过有男孩子追,一定要瘦高,孤傲,有好听的声音,每天写一首情诗,地久天长。可谁能想到呢,我快到三十岁的年纪了,终于遇到喜欢自己的男人,却竟然这么厌烦。
“我第一次对陈力产生好感是在两周之后,他跟在我后面,突然说,我今天读完了你说的那个小说,《百年孤独》,可是我没看懂,名字也记不住。当时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只是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他像是自言自语似的,接着说,但我还是想多了解你,我还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今天晚上开始看。
“你知道吗,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我还是想多了解你。我转过身,刚好看到温暖的夕阳。我眯着眼睛告诉他,那本书关于爱情,很好看。
“第二天下雨,我从窗户望出去,感觉整个世界都被泡皱。我想他今天不能来了,下班的时候,我撑着伞小心避开积水,突然听到身后车笛声,我往路边让了让,鸣笛声却越来越急促,汽车缓缓驶过来,和我并排,司机把车窗摇下来,竟然是陈力,他让我上车,我甩净伞上的雨水坐到副驾上,听到他歉疚地说,今天路堵,差点没赶上我下班。我低头整理手里的伞,随口问他为什么以前从来不开车,他望着我,脸憋得通红,犹豫了好一阵子,终于说,我只是想和你多走一会。
“那是我第二次为他心动,但两次都并不是很强烈,甚至远不及我十四岁时对那个长得像周杰伦的男生的渴慕。但当时我还是认为自己有点爱上了他,只不过我快三十岁了,爱情已经不能再让我战栗。所以他向我告白的时候,我答应了他。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开车送我到楼下,我说了再见,却没有打开车门,原来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开锁,而是躲躲闪闪地看着我,脸再次憋得通红,我知道他要向我表白了,没过多久,我就听到他用颤抖的声音说,当我的女朋友吧。虽然我不能确信自己是否爱上了他,但在那一刻,我却相信他是深爱着我的,因为爱情让他战栗了,就像我在十七岁时感受过的那样。
“半年后我们结婚了。男人会对婚礼有想象吗?我是有的,最开始我希望能像公主和王子一样,在一个巨大的城堡里结婚,城堡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来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想法也越来越务实,但还是会有很多期待在里面。比如说,别人在婚礼上都放两人的结婚照,剪辑成视频,而我偏不,我要在婚礼上把所有我喜欢的电影剪辑在一起,不断闪映着表白的镜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还有音乐,我绝不会用婚庆公司的,我会自己找,全都是我爱听的,《时空恋旅人》,你看过吗?我要用那里面的插曲做为我婚礼仪式上的音乐,还有《生如夏花》,那可能不太适合放在婚礼上,这是一个多美丽又遗憾的世界……不过我就是喜欢呢,我不管,我想在婚礼上放这首歌,哪怕放在典礼之前也好。”
说到这她停下来,似乎有些失落,我明白她终究还是办了一场给别人观赏的婚礼而已。
“婚后的生活就没什么意思了,照理来说会有段新鲜感时期,对他可能有吧,对我反正是没有,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办完婚礼我就有些腻了,可能是婚礼没有让我满意。生活里全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买菜啊,做饭啊,打扫卫生啊,一般厨房的活我做,其他的都是他做,开始饭也是他来做,但他做的饭很难吃,菜都炒不熟,可他是不知道的,他说他一直这么吃,也没有闹过肚子,他嫌我矫情,他说要是嫌弃可以不吃,或者自己做。我为此和他吵了一架,从此只好我来做饭。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我们没少吵架,很快就把我们本就不多的爱情消磨殆尽。以前读海子的诗,喂马劈柴接的是周游世界,还以为生活可以很诗意,其实并没有,我想是人不对吧,我不知道。
“他也试图浪漫过,有一次周末,我记得是结婚之后的第三周,他买了一瓶红酒,还瞒着我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却忘了买花瓶,只好插在一个酸奶桶里,真让人哭笑不得。吃完晚饭,他在客厅看电视,我躺在卧室看小说,看了一会就睡着了,后来闻到一股酒味,睁开眼睛看到他在吻我,他开始脱我的衣服,我下意识地推开他,他这次没有像以前那样背过身去自己睡,而是继续扯我的睡衣,动作变得有点粗暴,我没有再拒绝,钩住他的脖子吻他,他用力捏我的乳房,我感觉有些疼,再一次推开他,然后他脱掉衣服,半跪在我面前,身体正好挡住了灯光,黑色的影子压着我,我突然感觉有点害怕,他分开我的双腿,用阴茎对着我,像是拿着一把锋利的餐刀准备享用我。他没有任何爱抚,直接刺进我的身体里,我感觉一阵尖锐的疼痛。我下面很干涩,越做越疼,后来我哭了,哭得很厉害,不仅是生理上的,还有些心理上的羞耻感,虽然也知道他是我的丈夫。他看我哭了,好像从魔障里醒过来,抱着我问我怎么了,是不是很疼。我一直哭,整晚都没有说话。第二天,我从朦胧中醒过来,感觉整个房间特别潮湿,像是刚刚被洪水浸泡过。我问他是不是外面下雨了,怎么这么潮湿,他拉开窗帘,热闹的金黄色阳光一拥而入,我说是不是哪里漏水了,怎么这么潮湿,他说没有哪里漏水,他也感觉不到潮湿,天气很热,很干燥。我穿好衣服,把窗户打开,感觉一股咸湿的水汽扑在脸上,就是潮,屋子发霉了。我告诉他。我把衣柜的衣服都扯出来闻了一遍,扔到他身上说,你闻不到吗,这么大的霉味。我把所有的衣服都塞进洗衣机,接着开始擦柜子,一边擦一边哭,他有些惊慌失措,拉着我让我躺下来,我甩开他的手,大声哭着吼他,柜子都发霉了,你看不到吗,这么潮你感觉不到吗?他束手无策,只好随我发疯。擦完了柜子,我开始洗澡,仰着脸对着喷头,热水流到我的嘴里,味道都是咸的。
“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太阳斜斜地射进来,像一条干爽的毛巾搭在我的脸上,空气中已经没有潮湿的霉味了,他坐在我旁边,问我是否感觉好一些,我试图回想上午发生的事,头却剧烈地疼痛起来,他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摇摇头拒绝了,他俯下身子,好像要吻我的额头,但迟疑了一下,终究没有吻,只是给我盖好被子,让我继续睡一会。
“打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强迫我做爱,他对我越来越好,做了做饭之外的所有家务,但我们的交流却越来越少了,我们吃饭的时候,碗筷的碰撞声会很刺耳,发展到后来,甚至一天都说不上几句话。早晨我醒得早,先去把早饭做好,自己吃完就出门了,他那份早饭就放到桌子上,等他醒来自己吃。我们结婚之后,他下班就不再去接我了,是我不让。我到家之后开始准备晚饭,他在客厅看电视,他爱看科教节目,尤其是介绍工程技术的,一看能看一晚上。晚饭虽然在同一张桌子上,却几乎也是各吃各的,有一次他突然忍不了了,他把碗摔到地上,问我到底怎么了,怎么会变成这样子。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然后我看到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委屈地哭了,我知道他应该还是爱我的,虽然我并不珍惜,我只是有点感觉对不起他,我走过去,抱住他的头,他搂着我的腰,脸贴着我的肚子继续哭,声音被埋住了,哭声变得不那么响亮,像是受了潮的炮仗,呜呜咽咽的,眼泪透过我的T恤衫,似乎顺着我的腰往下流,我再一次闻到了潮湿的霉味。
“晚上,我们第二次做爱,这次我没有那么难受了,甚至有点舒服,血不断地往头上涌,有种窒息地快感。第二天,我们吃完晚饭,他没有马上洗碗,而是突然和我说,希望能谈一谈,心平气和地谈一谈。我本来是想去书房接着看小说的,我站在厨房的门口,等着他说完。他说,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我们好像是……好像是生活在一起的陌生人,我不知道你白天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从来不和我讲,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感觉很难过,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我哭了,我对他说,我们好像没有共同语言,我们好像从来就没有共同语言,我喜欢的你都不喜欢,你喜欢的我也无法接受。他说,可这重要吗?我们到了年纪,到了年纪就结婚,结婚之后,我比以前更努力上班,每天很疲惫,我想多赚一点钱,我想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想买什么就去买什么,你还想让我怎么做呢?我说,我想让你懂我。他挥了挥手,绝望地说,我怎么才能懂你呢,你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
“你见到我的时候有这种感觉吗?彼此懂得的人一见如故,彼此不懂的人永远都不会懂,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无效的,像你写过的小说《春天镇的龙》。”
她停下来,似乎是在等我回答,但我什么也没说,或许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确实是无效的,我写《春天镇的龙》的时候,并未想过要表达人与人之间的无效交流。
“我感觉异常疲惫,独自回到卧室躺了一会。过了一会感觉口渴,出来倒水的时候,看到他躺在客厅沙发上睡着了,手边居然放着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和他讲过很多次,他每次一看到厚度就皱眉,这次居然尝试着翻阅。我把他叫醒,让他回卧室睡觉。
“后来我也陪他做一些事情,比如一起看电视,或者吃完饭一起在小区散步。似乎也没有很难,只是我知道那不是爱情,可能是习惯,或者直接跳到了亲情,总之不是爱情,我知道爱情的样子,燥热的,像一团灼痛的火焰。我对他的感觉一直很淡,不讨厌,但也说不上喜欢,我以为我们会这样生活一辈子,慢慢地我也接受了。再后来我怀孕了,知道的比较早,才怀孕一个月。刚知道我怀孕那天,他很开心,掀起我的衣服,不停摸我的肚子。当时还看不出来,孩子在我的子宫里还算不上生命吧,他把耳朵贴到我的肚子上,非说听到了声音。他跑到书房拿了一本书,要给孩子上第一堂胎教课,我看他拿的是《少年维特之烦恼》,我嫌不吉利,让他换一本,他又拿了一本《包法利夫人》,我没再说什么,随他去吧。他读了一段,我忽然觉得如果就这样生活一辈子,似乎也挺好的。
“我们为孩子的出生做了很多准备,买了很多婴儿用品,客厅一天天拥挤起来。我有一次问他,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他想都没想,就说希望是女孩,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只有女孩才能继承你的美貌。我当时感觉很惊讶,他从来不会讲这种发酸的情话,我想他可能是真心的,我忍不住笑起来,笑出了眼泪。
“怀孕六个月的时候我流产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可能是白天让领导气到了,晚上感觉不舒服,没吃晚饭就躺下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突然肚子疼的厉害,他立刻帮我穿衣服准备去医院,下楼的时候开始流血,上了车流得更厉害了,我甚至能听到血水像小河一样汩汩的流淌,我听到孩子在哭泣,声音却越来越遥远。我知道孩子留不住了,但是我没敢讲,到了医院,医生告诉我们流产了,我看到他怅然若失,像是丢了魂魄,我抱住他的头,而这一次他没有哭。
“我的忧郁在第二天排山倒海般压过来,我看着满屋子的婴儿用品哭不出来,只感觉空气中的氧气正慢慢被人抽干,我感觉到让人绝望的窒息感。他把婴儿用品都收了起来,却仍然无法治愈我的伤口,我像失重一样漂浮在虚空之中,听不到任何声音,只有孩子越来越远的哭声如幽灵一般飘荡着。
“他对我说,不要再上班了,休息一段时间,让我来养活你。打那之后我就不再上班了,一直到现在。我的身体很快恢复了,但精神状态一直很差,我们又恢复了刚结婚时的样子,像是两个陌生人合租了一间房子。我再一次以为,我会这样过完一辈子,直到……直到我在上个秋天读到了你的小说。就像是小说情节一样,我的生活竟然会被一篇小说改变,那天早上下了很大的雾,我站在窗边,窗帘半遮着身子,望着他的车缓缓驶出小区,然后一头扎进深不可测的浓雾里。我长舒了一口气,把他扔在沙发上的大衣放回衣柜,关好柜门,又把他脱在门口的皮鞋收到鞋柜里,最后把他吃剩下的半碗米饭倒掉,碗筷刷洗干净,家里终于没有了他的痕迹,这才搬出一把躺椅放到阳台上,雾已完全散去,阳光变得很干爽,落在我身上像一块暖烘烘的毛毯。我无聊地刷着手机,看到豆瓣上你发的小说,《春天镇的龙》,第一句是,阿海记得,五岁的春天镇是黑白色的……我的老家就叫春天镇,你知道吗?”
我很惊讶,春天镇是我的文学故乡,好比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虽有原型,但并不叫春天镇。我不知道居然真的有个地方叫春天镇。
“是的,我老家就叫春天镇,距C市坐高铁也要七八个小时吧。因为这个缘故,我把你发在豆瓣上的春天镇系列小说一口气都看完了,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我和你聊了蛮多的。可你未必知道吧,我放下手机,脑子里就有一个预感,故事没有结束,这只是一个伏笔,后面还会有很长的情节。”
其实我也有这样的预感。一个陌生的女人发来私信,告诉我说她喜欢我写的小说,仿佛在故事里看到她自己。《春天镇的故事》是我这几年陆续写的几个短篇,起初写着玩,也没想过要发表,写完了就随手贴到网上,没想到一篇牵着一篇,不知不觉写了二十万字,整理后结集出版了,但网上的仍留着,没有删除。她说在故事里看到了自己,那她一定有着和我类似的经历,因为我写的都是我自己的生活。我向她要了地址,寄给她一本签名书,她收到后给我留言,希望能加个微信。有了微信之后我们交流的更加频繁,关于文学、爱情、灵魂不灭,有一次她说她也写过小说,只是从未给人看过,我让她发我几篇看看,过了一会,她发来一个文档:
易萧然说他爱上我,只用了五秒钟。我们在学校图书馆的两个书架之间侧身错过,他闻到了我身上的香水味。
他和我讲这些的时候,我其实并不记得他爱上我的瞬间,我只记得第一次抹了几滴香水去图书馆的日子,是5月16日,阳光很好,从白色的窗帘透过来,变成柔软的青烟。
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7月13日的校园艺术节上,张小小拉着我说,有一个她暗恋的男生要表演节目,唱周杰伦的《七里香》,非要我和她一起看。我不是很想去,但最终还是被她拖了过去。
易萧然穿一件橙色短袖衬衫,显得非常扎眼,读高中的时候,只要不穿校服,似乎都很好看。他唱的《七里香》很好听,让我想起无数个用随身听听歌的晚上。
唱完之后,他没有马上下台,他突然望着张小小的方向,大声呼喊:“我爱你!”
张小小握紧我的胳膊,我感觉被她掐得很痛。整个学校一片死寂。
易萧然走下舞台,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的心脏上,我听得到通通通的声音,我忽然有一些失落,却不知道为什么。
但没有想到的是,易萧然走到我面前,牵起我的手说:“我爱你很久了,我今天务必要告诉你。”
原来,他爱的是我。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他。他很帅气,唱歌很好听,他喜欢我喜欢的一切,他喜欢我,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他。
好像所有人都反对我们,马上就要高三了,此时的爱情在任何人眼中都有些离经叛道吧。
7月20日晚上,我正在享受高三前最后的暑假,当时我家住在一楼,我的卧室对着街道。吵闹了一天的街道此时很安静,我关上灯,只打开台灯,像是躲在夏夜的一个角落里,我正读着读了无数遍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忽然有一道光透过窗帘射向我,摩托车的声音轻轻低吼。我拉开窗帘望出去,真的是易萧然,他挥挥手,示意我出来。
我指了指里屋的方向,告诉他父母还在家里。
他像罗密欧一样趴在窗台下面,对我说:“你从窗户跳出来,我接着你。”
我的心跳得厉害,浑身开始战栗。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
“去一个允许我们相爱的地方。”他说。
她告诉我,这是她在高三写的第一篇小说。她始终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让女主角跟着易萧然私奔,所以这个故事就这样悬着,始终也没有结尾。这像是诅咒似的,以后她写的小说几乎都没有结尾。
我当然知道,问一个作者所写的小说是否是真的,是一件很蠢的事,但我还是没能忍住,“这个故事是真的吗?”她果然没有回答,那天我们的聊天就这样结束了。
“其实我一直想见一见你,我喜欢你的小说,我们聊得来,我们可能会有类似的经历,你喜欢我也喜欢的一切,说不定……说不定你会给我幻想中的爱情。但你从来没有约过我,我也不敢约你。有时候夜深人静,丈夫躺在我旁边睡着了,我会想起你,有些羞耻,但我真的会想起你。我不知道你的样子,网上查过,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介绍,还有几个几年前的采访,没有任何你的照片或者视频,我想你可能高高瘦瘦的,眼神会有些忧郁,所以我看见你的时候,第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以为刚才是我挥了手你才注意到我。”
“不,不是刚才,我第一次见你是三个月前了。当时有个朋友在北京结婚,关系也不是很紧密的朋友,去不去都可以,但我还是去了。走的时候丈夫说,这次去北京不妨多待几天吧,散散心,不要太压抑自己。怎么说呢,他确实很关心我,但从来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我还是感觉有些对不起他,我背着他,跑这么远来见另外一个男人。”
她望着我,好像在等我说点什么,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
她只好接着说:“但没办法,这就是爱情吧,不讲道理,没有道德,猝不及防,爱就是爱了,谁也没有办法。我告诉你我来北京了,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但其实呢,我又有点希望你不会来,你可以说,你想保持这份距离感,因为有这份距离,反倒可以讲很多的话,如果熟络了,有些话反倒不好讲。或者你就干脆告诉我,你不在北京,或者不想来,我都会感觉如释重负,但你没有犹豫,你说你会准时到达,我反倒有些慌了。女人很奇怪吧?我喜欢你,又害怕爱上你。所以我才会临时告诉你说,不要来了,聚会提前结束,我改签了,我要回C市了。但你偏偏说你已经到了,一直在酒店门口等我结束,当时我就站在二楼大厅的窗户边上,我一眼就看到了你,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深蓝色的衬衫,下摆紧紧地扎进腰带里,身材高瘦,面容冷峻,你站在门厅的台阶上抽烟,眼睛望着来来往往的人。我扶着窗,额头抵着玻璃,感觉浑身在不停的战栗。真的,我真的很想跑下去抱住你,这种感觉自从高中毕业就再没有过,我以为随着年龄的老去,我永远都不会再有了。我想我需要谢谢你,让我重新热烈地爱上一个人。
“但我还是没有去见你,因为我知道如果我站到你面前,我一定会无可挽回地爱上你,就像现在这样。”
她捂着脸哭了,我静静地把一支烟抽完,看着烟雾缓缓散去。
“当天我没有见你,独自回去了。此后很长时间我没有再联系你,甚至把豆瓣卸载了,把你送我的书也扔掉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联系你,我终于把你的微信也删除了,删除那一刻我长舒一口气,然后趴在床上大哭了一场,哭到最后感觉窒息,好像孤独感越来越沉重,死死地压住我的胸口,几年前我一个人生活,也曾感受过那种绝望的重量。那段时间,我甚至不再碰小说,丈夫下班之后,我已经做好晚饭在等他了,我会问他今天工作怎么样,有没有烦心的事,吃完晚饭,我会陪着他看电视。有一次他好像有些慌,对我说,要不我们找本书来读吧。我看着他摇了摇头,捧起他的脸吻他,我们在沙发上做爱,电视里放着动物世界,很讽刺吧,我不知道我算不算动物,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道德感和丈夫做爱。
“他开始变本加厉地对我好,像是刚恋爱的时候。他每天下班都会买一束玫瑰给我,有时候错买了月季,我也当玫瑰收下,然后细心剪掉多余的枝插到花瓶里。他承包了所有的家务,唯独不会做饭,他让我教他,他拿菜铲的样子很笨拙,好像小孩子在撅土。我站在旁边笑话他,他看到我在嘲笑他,笑得反倒更开心了。油在锅里滋滋地炸开,他忘了开抽油烟机,油烟带着饭香笼着我们两个人,充满了人间烟火气。其实那一刻我也觉得挺幸福的,这算爱情吗?我不知道,琐琐碎碎的爱情?没有战栗的爱情。
“当天晚上我们又做爱了,那天我没有干涩,流了很多水,但高潮的时候我却想到了你。那一刻我好像从山峰坠落谷底,从沸水跌入冰河,眼泪像河流一样淌出来,我知道宿命终究没有饶恕我,我不可挽回地爱上了你。
“我重新安装了豆瓣,手指战栗。我以为你会质问我为什么删除了你的微信,我做了很多预演和解释,但这么久,这么久了却没有任何一条你给我的留言,那是我品尝过最尖锐的沉默。说实话,有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笑话,或者说,怎么说呢,是你的一个祭品。我不知道。我再一次下定决心忘记你,即便不删除豆瓣也可以,一边忘记你,一边过自己的爱情。但几天后,我看到你在豆瓣上发布的一篇小说,彻底,彻彻底底的击碎了我。”
那篇小说是我受她触动,结合自己的一些经历写的,其实也算不上小说吧,开始只是想写一段话,后来越写越长,变成了一篇散文,但我没有勇气在散文里讲真话,就加了一些枝枝蔓蔓,把爱情故事隐藏起来,改成了一篇像小说一样的东西,起了个题目,叫《日记》:
记日记还是个不错的习惯,有些心情记下来就赖不掉,像是在岁月里画了押。我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活乏善可陈,可最近翻拣旧书,无意中找到曾经的日记,竟然也有十四本之多,就像是和时间对上了暗号,很多事从记忆里挑拣出来,却又像是在听一段别人的故事。
第一篇日记是2000年9月13日星期三,天气晴:今天,我看了一本历史书,我发现我能读懂了,我想也许是我长大了,知识也多了,我一定要学更多的知识,读更多的书。
那套书我还留着,一共三本,用连环画的形式讲述人类历史上的冒险故事,我是通过这套书第一次知道张骞,亚历山大大帝,人类登月,麦哲伦的环球旅行。两年后,当我听到我喜欢的女孩在老师的怂恿下,说出她的梦想是环游世界,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我指着教室墙上的地图,骄傲地说出麦哲伦海峡的位置,却也没能让她多看我一眼。
初一的日记里画满了地图,那段时间我疯狂地痴迷地理,我能记下来全世界每一个国家的位置,但因为没有钱,从来没能离开过春天镇。初一结束的暑假,学校组织去上海的夏令营,我不敢和家里说,只是找来上海的地图,一边看一边哭。我感觉难过,却并非仅仅是不能去上海,也是因为我喜欢的女孩报了名。除了寒暑假,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缺少过她,我害怕短暂的缺席会成为我们之间漫长分别的开始。后来夏令营因为台风取消了,我窃喜不已。
后来被郭敬明带跑过一阵,喜欢“明媚的忧伤”、喜欢写长得喘不开气的句子。现在想想,挺难为情的。24岁的时候听到李荣浩的老街,感觉矫揉造作,但也忽然明白,越是矫揉造作的东西,也越有青春的味道。辛弃疾早就知道,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青春只有回忆的时候才美好。
也是那时候开始写诗,2006年5月8日:我从树下悄悄走过/与凉风撞个满怀/几片桃花无奈地零落/从我身边轻轻飞过……
我从树下悄悄走过,其实不是等凉风,是等我喜欢的女孩。每天早上,我骑着单车路过她可能出现的路口,慢慢慢慢地拉长时间,从花开一直骑到花谢,她仍然不会出现。我不敢给她看我写的诗,甚至都不敢把她写到日记里。只是小心藏着,有些不好意思。朋友看破我的心思,我也极力否认,甚至争红了脸。直到很多年后,我仍然记得刘大白“我知道这信唇里面,藏着她秘密的一吻”,但我却忘记了她的样子。
说到底,生活中过去了的一切都将无足轻重。
我记得初三那年放学很晚,我们一大帮人骑着车子在夜色里穿梭,天空是殷红色的,像血一样稠。但我翻遍了那段时间,也没有找到关于夜色的只言片语,我竟也无法确认那段记忆是否在说谎。我只记下了自己对中考的发愁,2006年5月4日星期四,那天提交了中考志愿单:“教室里很闹,我却趴在桌子上不知道干什么。心有点忧愁。”
五年后记忆开始撒谎,那时候回忆起初中:“我趴在桌子上,阳光穿过白色的窗帘,变得像牛奶一样白。”
我始终不愿意承认,我担心和女孩漫长的分别,甚于一个人面对近在咫尺的中考。
她在2006年7月16日离开我的生活。我打听到她要去一个繁华的城市,过一种镇里人都不配的生活。那天我故意在日记里写,我和朋友打了一上午篮球,天气故意晴,镇上的一切都故意和平常一样。
但也有一种可能,是我穿上了珍爱的白色衬衫,扣子系到最上一个,骑着车子在镇上游荡,终于等到最后一班车离开,我才碰巧骑到车站,夕阳扑在我的脸上,我没有想起她的笑脸,我只是把随身听的音量开到最大,“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那些日子笔迹杂乱,涂抹之下藏着秘密的心事,时间也跟着心情纠缠在一起,7月18日,我读完了《少年维特之烦恼》,却在后一页接着写:7月16日,天气雨,告别的时候,我为她念诵了秘密的情诗,告诉她每一个期待的早晨,我把吻埋葬在她柔软的唇间,她转过身去,消失在滂沱的大雨之中。
我把这段涂抹掉,在下一页重新写:7月16日,天气雨,我送她离开春天镇,告别的时候没有讲话,沉默是最重的行李。她坐在客车窗边,大雨花了玻璃,我看不清她的脸,她像是哭花了妆。
然后又是7月18日:维特是脆弱的,竟然为爱情而死。
像是跌入了时间轮回的陷阱,下一天又是7月16日:天气很热,春天镇在鼎盛的夏天里融化,我和朋友打了会篮球,他说要去河边消暑。我们争论河水的归宿,他说所有的河流都会到达大海,而我说每一滴水,其实都有着不同的归宿,就像春天镇里的每一个人。
我想我不喜欢她,连日记都为我作证,往后的日子对她只字不提,我只是在一张对折的地图上,用一条粗黑的线把我们两人的城市连接到一起,五厘米的距离,我一辈子都没有走完。
7月16日之后是大段的空白,夏天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再下一页就已经是多雨的秋天,我开始去县里读高中,2006年8月20日,上午和朋友去网吧,下午坐车出发。那天下了雨,我特意在日记里记下来车窗上的雨痕,说是像纠缠在一起的心情。但我没有写那天是否想念了女孩,她去的那个遥远的城市,是我一辈子都走不到的远方。
去读高中的时候,我没有带走任何一本小说,那都是别人的故事,我只是带着地图,把它夹在了高中的日记本里。第一页是2006年8月21日:今天是高中的第一天,我开始悼念埋葬在时间里的青春,想念留在镇上继续生活的朋友。
高中的时候感情泛滥又内敛,于是日记也越写越长,密密麻麻的小字一排就是十几页,仿佛很不甘心,想把时间留下来。2007年7月13日,我收到很多生日礼物,那时候流行在学校旁边的礼品商店,买20元上下的小摆件作为礼物,那天我把收到的礼物都记在了日记里,以为要珍藏一辈子,但若不是这篇日记,我都不知道我弄丢了那么多东西。喜欢我的女孩送我一只杯子,她说一只杯子就算是一辈子。16岁的承诺郑重也草率,十年后我看着她嫁给了别人。
倒也无所谓。我也记不清那只杯子是丢了还是碎了,日记里没有写,它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很多16岁以为重要的东西,都在生活的碌碌中消磨殆尽。对不起,生命太冗长,我带不走太多。
2006年的冬天仍然是黑白色的,我开始沉迷张爱玲的精致和比喻。我在日记里摘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其实并不是很懂,只是自以为参透生活中的所有道理。2006年11月25日,我写了一篇小说,讲一个男孩暗恋班上的女孩子,直到毕业后各奔东西,才知道原来她也一直默默地喜欢自己,只是不敢讲。
我其实是想过的,我坐上环游世界的帆船,从上海出发,南下台湾海峡,进入太平洋,穿过漫长的半个星球和半生的时间,终于来到麦哲伦海峡,我会在世界的尽头处遇到她。可遇到了也没有别的话讲,只是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我把故事的梗概写在了2007年5月8日,当时我以为,这会是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那样漫长的一部小说。
我从每个月的生活费里攒下一些钱,期待在自己冗长的生命里,有朝一日能去往麦哲伦海峡。我知道这个想法太过不可思议,甚至都没好意思写在日记里。时隔多年,没有日记作证,我已经记不清楚这件事是否真的发生过,有时候我会在半梦半醒的早晨,想起她那张上下颠倒的脸,然后猝然惊醒。
如果记忆里的这个故事是真的,那它应该结束在2008年的夏天。我打开QQ空间,看到她上传了一张照片,背景是一座海边的灯塔,她说高三前的暑假她去了火地岛,在乌斯怀亚看到了矗立在世界尽头的灯塔。她在世界的另一面,于是我把照片颠倒过来,我想这才是我们分处两个世界的样子。
当时我刚搬出宿舍,和一个家长陪读的同学合租了一间房子,我每月交给他们六百块钱的生活费,以此准备进入即将开始的高三生活。楼下有个学钢琴的孩子,整个夏天都在磕磕绊绊地弹钢琴曲,夏天快结束的时候,他终于勉强弹出了一首完整的《献给爱丽丝》。听完这首曲子,我决定不再写那部属于我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因为,这个故事自始至终都不存在,2006年7月16日,她离开春天镇,从此再也没有任何消息。我在日记里撒了谎,没有地图,也没有灯塔,我把她忘掉了,就像忘掉那些言之凿凿的日子。
2009年2月3日,冬季的最后一天,高中已过大半,我开始用黑色的钢笔。那天一口气写了十一页,回忆这几年挽不回的时光,现在想想,那时候挺寂寞的。
一边寂寞,一边听朴树。喜欢那些花儿,后来女朋友让我听生如夏花,“这是一个多美丽又遗憾的世界。”我一直想在婚礼上放这首歌,虽然新娘注定不是你。分手的时候把MP3送给她了,几天后又有点后悔,毕竟那是我十八年来为自己买过最贵的东西。
她问过我,为什么不再喜欢她,但我只是在日记里写:我抱着她,一句话也没有说。直到2010年元旦,我们已经在不同的城市念大学,她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我都没有告诉她关于麦哲伦海峡的秘密,但我在日记里写:我想为你再唱最后一首歌,然后把你遗忘。请你听我为你唱完最后一首歌,然后把我遗忘。
其实我并不知道这是写给谁的,我只记得分手的时候距离高考刚好一百天,有人在操场上放起了烟火,我没有去看,只是去商店买了一个新的笔记本,浅蓝色的封皮,我想用它来记录最后一百天的时间,但现在我看着黑色的钢笔字,像是读着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我以为未来的一百天很重要,我在日记的扉页画了一百个格子,每过一天就打一个叉。现在已经过去十二年了,我承认我曾经幻想过,也许第一百零一天之后,我能去到五厘米之外的那个城市。
日记为证,青春里也并没有多少明亮和飞扬。我做完了一张试卷,高中就结束了。高中结束的那年夏天下了很大的雨,水草长满屋顶,鱼在天空上游。一直到夏天的尾巴,日子才慢慢被太阳晒干。上大学之前,我总是骑着单车在镇上闲逛,耳边是蔡琴悠扬婉转:“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
很多年后,当我再回忆起那个潮湿的夏天,我终于明白,我以为生活的开始,原来只是一场漫长的结束。
后来我终于放弃了日记的习惯,也没什么具体的原因,就像一场悄无声息的死亡。生活只剩下记忆的一面之词,变得面目可憎。倒也无所谓,我早就承认自己普通得像芸芸众生,我看到身边每一个人,就是看到了我自己。
电影“少年时代”的结尾也是十八岁,Nicole说:“为什么我们总是说抓住时间?我不知道,我觉得应该刚好相反,是时间抓住了我们。”
“这篇小说我看了好多遍,也哭了好多遍,你暗恋过一个女孩吧,喜欢又不敢承认,甚至对自己都隐瞒。我不知道哪些情节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但总觉得你和我一样,渴望爱情,又得不到爱情,卑微,胆怯,甚至都不敢讲出来,只好躲在文字里放肆。我也会把所有的感情都写到日记里,直到结婚后才停止,我不想让我的生活被一个无法理解我的人共有。文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是一颗展露在世人面前的透明心脏,相信我,我能感受到你心脏的跳动,我能理解你,就好像,就好像,你必须相信我爱你。”
我望着她,眼神空旷,对她的猜测不知可否。
“有时候回想起来,会感觉很遗憾,对不对?如果当时多往前走一步,多说一句话,说不定人生就完全不一样了。你还记得我给你看过的小说吗?我高中时写的第一篇小说,我重新调整了情节,写了一份大纲,我想讲给你听,或许能成为你写作的启发。”
她拿出手机,打开一份文档,看了看我说:“还是用第一人称,开头这样写:我永远都不会告诉易萧然,我爱上他只用了五秒钟。我们在学校图书馆的书架过道里擦身而过,我看见他眼睛里的自己,便无可挽回地爱上了他。”
她停下来看着我的眼睛,仿佛在看我眼睛中的自己。
“人物要交代的更丰满一些,易萧然是复读生,我高三才和他做同学,他上次高考失利并不是学习不好,而是作文写跑了题,基本没有得分。他写作天马行空,特别讨厌作文的套路,老师说也不听,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有才华。他发表过很多小说,甚至已经小有名气,他曾说高考并不重要,他完全可以靠稿费养活自己。他还会弹吉他,唱歌也很好听,很多女生迷恋他,我就是其中之一,但我从来不敢讲,这是我小心呵护的一个梦,不敢拿出来,它像肥皂泡一样,轻轻一触就破了。
“情节和之前的构思反过来了,易萧然爱的是张小小,他在校园艺术节上唱完了《七里香》,没有像彩排时那样退场,而是拿着麦克风,冲着张小小和我的方向喊:我爱你!起初我还怀有一点侥幸,直到他走下舞台,目不斜视地掠过我,站到张小小面前,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我爱你,张小小。
“当然老师和家长会反对,但他们既高调又骄傲,爱得趾高气昂无法无天,他们在操场上牵手,在走廊里接吻,张小小的父母给她转了班,并威胁她再不分手就让她转学,甚至离开这座城市,永远都不回来。没几天后,张小小和易萧然消失了,两个人私奔,去了一个允许他们相爱的地方。一周后他们又回来,却再也看不到他们走在一起。他们的故事传成了十一个版本,但没有一个是真的,我以为张小小至少会和我说,但直到毕业她也没有讲,可无论发生了什么,我都有点嫉妒她。高中结束后,易萧然去北京念大学了,而我去了C市,从此再没有他的消息。”
她放下手机,看着我说:“我只是他们爱情的一个旁观者,没有人知道我爱过他,就像你在日记里记录的故事。故事的结尾,我想这样写:但我却一直无法释怀,直到结了婚,生了孩子,仍然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那场无疾而终的爱情,遗憾自己缺少一点勇气,哪怕告诉他也得不到任何结果,我会觉得,没有这样一个明确的答案,这段感情总像是没有结束,我竟然还是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再一次见到他。”
我掐灭了烟,“哪个是真的呢?”
“什么?”
“这个故事和上一个,哪个是真的呢?”
“构思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和丈夫的关系更紧张了,他开始想要孩子,而我总是拒绝和他做爱,他很老实,每次我推开他,他就背对着我不再碰我,整个晚上一句话也不讲,像个赌气的孩子。我开始想离婚了,我们一开始就不应该在一起,我承认是我的错,答应他是我的错,现在不爱他了,也是我的错。但我有什么办法呢?如果爱情讲道理,又怎么让人战栗呢?”
“你和他提离婚了吗?”
“还没有。”
我又点上一支烟,红色的火星漂浮在黑暗里,像太空中孤独的星球,我这才意识到外面已经黑透了。我打开灯,突如其来的光线刺得眼睛疼,我看到她面容惶惑,眼神飘离,她用手挡住眼睛说:“关灯,关上灯。”
我把灯关上,让她再次隐藏到黑暗里,我轻轻触碰她的额头,手指像流水一样沿着眉毛滑下来抚摸她的脸颊,碰到嘴唇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嘴角抽动了一下,然后我抚摸她的脖颈,解开她胸前的纽扣,我像拆解一份礼物那样脱掉她的衣服,解开文胸的时候,乳房像两只白鸽扑动了一下翅膀,她平躺到床上,我想褪掉她的内裤,可她颤抖着按住了我的手,过了一会,她自己脱掉了内裤,两臂伸展,两腿分开,把自己平铺在床上,像是献给爱情的一份祭品。
从此,她经常来北京找我,我们讨论文学,电影,以及藏在彼此记忆里隐秘的故事。当世界暗下来,我便亲吻她的身体,犹如游子亲吻故乡大地,她的乳房是我的山峦,她的小腹是我的田园,她的眼睛是我的湖泊,我回归她的身体,像是结束了一场漫长的流浪。每次做完爱,她会给我准备晚饭,都是很平常的菜色,我们像老夫老妻那样坐在一起吃饭,虽没有太多的话讲,却并不觉得尴尬,这是一种让默契打磨到光滑的沉默,陷在里面,如同身体被松软的沙发包裹,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松弛感。
有一次避孕套用光了,可我们仍有兴致,她钩住我的脖子说,来吧。快冲到峰顶时她问我:“你爱我吗?”
“我爱你。”
“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娶我吗?”
“我愿意。”
她面色红润,洪水泛滥。
她回去后大概两周没有联系我,有一天我正在构思一部小说,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她的声音颤抖,劈头就问我:“你会娶我吧?”
“你怎么了?”
“我提离婚了,他不同意,他把我关在家里,我哪也去不了,我想见到你,你来C市接我走好吗?”
“上次你回去检查了吗?你没怀孕吧?”
“没有……”
“我们本可以再商量一下的,怎么这么草率就提离婚了呢?你跟他怎么说的?”
隔了很久,她的声音才继续传过来,仿佛走了几个光年,“你会来接我的,对吧?你说过,你是爱我的。”
我点上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看着吐出的白色烟雾说:“刘佳丽,我想我们都需要冷静一下。”
我以为她会歇斯底里,但她只是抛给我一段锋利的沉默,过了很久,沉默戛然而止,窗外的车鸣声重新传进来,世界又恢复了吵闹。
这段故事本该就此结束,如同刘佳丽写过的所有小说一样没有结局。我们挂掉电话之后又过去了六七年,期间我又写了几部小说,却始终没写出什么名堂。我本来已经把她忘掉了,可最近我在杂志上看到一篇小说,让我又想起她,作者叫斯嘉丽,一看就是笔名,故事的前半段和刘佳丽曾经和我讲过的构思很相似,只不过背景从高中变成了某市的大学,也是一个女生暗恋她的同学,但她同学却爱上了她的闺蜜,她把这段感情深埋在心里,从未和任何人提起,甚至强迫自己仍然把闺蜜当成最好的朋友。毕业之后,他们各奔东西,她暗恋的同学去了北京,而她则留在了某市,一年后草率地结了婚,可她对婚姻生活始终有些三心二意,终于在结婚的第三年爱上了一个酒吧歌手,她在歌手的怂恿下和丈夫提出离婚,丈夫问她是否爱上了别人,她本可以堂而皇之地说,是的,我爱上了别人,是我对不起你,他也未必比你优秀,但我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从来不讲道理的啊。可是当她给歌手打电话的时候,却再也无法联系上歌手,“电话里的忙音像重重的鼓槌砸中我的心脏”,她开始怀疑这个世界是否真的存在不管不顾的爱情。她没敢和丈夫坦白,她说她只是觉得,两个人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彼此,像是两个合租的房客。闹过一阵,日子又恢复了正常,丈夫仍然笨拙又诚恳地对她好,她也在平淡如水的生活里,把丈夫当成并不完美的唯一,她从未再想起过歌手,就像生命里从未出现过这个人,但偶尔还会想起大学时隐秘的初恋,虽然早就记不清他的样子了,只记得他很帅气,又高又瘦,平常很少笑,看上去有些忧郁。
我几乎是一目十行地看下来,看到这已出了一身冷汗,后面篇幅已经不多了,只剩下一个结尾,我点上一支烟抽完,平复了一下情绪,才接着往下看:
又过了六年,我们毕业已经十年了,几个同学张罗了一次聚会,参与的人居然也有三分之一,我本来在外地出差,为了这次聚会提前回来了。我和大部分同学都十年未见,提前一天拿着毕业照,温习了大家的名字和样貌,对第二天的聚会充满了期待和忐忑。
第二天上午,我在卧室化妆,老公在门口催我抓紧时间,他要送儿子去网球班,顺便送我去饭店聚会。我不耐烦地嘟囔了几句,匆匆把化妆品收好就出发了。聚会开始还有些拘谨,可两杯酒喝下来,气氛变得异常热闹,大家都很兴奋,谈论着彼此的十年。喝到最后又有些伤感,我们聚在一起,彼此都成了对方的一面镜子,照映着时间的残忍。不知谁起的头,大家开始唱起了校歌,很多人都记不住歌词,甚至忘记了曲调,但也都跟着哼,往事如东流的河水突然西向逆回,气氛变得更加伤感。
这时候,班长又领进来一个人,头发稀松,面庞浮肿,一笑能挤出好几道皱纹,身体也明显发福了,衬衫的扣子扣到腹部,已经有些绷不住了。他笑着和大家打招呼:“对不住了各位同学,飞机晚点,来晚了来晚了。”
我没反应过来他是谁,只是觉得有些面熟。班长从旁边的空桌拖过来一把椅子说:“易海洋,坐这。”
我感觉耳边的嘈杂突然被过滤,只剩下耳鸣般的嗡嗡声,世界变得很不真实。真的不敢相信,他曾是我年少时的王子,我曾经深爱过的人,也终究成为了芸芸众生。我躲进卫生间,捂着嘴,哭得泪流满面。
我没有再回去,直接离开了饭店。丈夫早已带着儿子在停车场等我,回去的路上,儿子一直在讲今天学到的动作要领,我和丈夫都听的有些心不在焉,路过菜市场的时候,他突然问我:“家里还有没有茄子了?”
“昨天不是刚买吗,还剩那么多,想吃茄子了?”
“最近趁你出差,我学了一道烧茄子,今天给你露一手。”
我扭过头去,擦了擦眼泪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