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第一个原则: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前两天看了一个朋友写的一篇文章,关于“辞职”的;她处于“满意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占用个人时间过多”两个矛盾之间,也就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案例;我看完之后给她的建议是“有舍才有得,问清楚自己到底需要什么,然后勇敢的作出选择”。
关于“工作”这个概念的理解是这样的:你所做的事都叫工作;之所以出现“辞职”的概念,是因为你所做的这些事情当中,有一部分“你不愿意”,但这种“不愿意”又被经济制约着,以至于形成“死胡同”,自己一直走不出;
但是今天早上看到的另外一片文章刷新的我对工作的认识:做符合你价值观的事情叫做工作;
为什么这么理解呢?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间接责任问题——关于百度工作人员在“药家鑫事件”中的责任问题?
对于百度工作人员,他们觉得这只是自己的“一份工作”,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工作”间接导致了一个年轻生命的去世;文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现在有一个按钮,你按下去就会给你50万,而相应的就有一个生命去世,你会如何作出选择?
我在这里不是想说百度公司或者百度公司员工的好坏,这篇文章引起了我对工作的重新理解,这将会导致我接下来如何决策、组织、管理 个人的工作,我的逻辑很简单,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断提升认知,为自己当下的决策提供依据;
我是认同“间接责任”这个观点的,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