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秋日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缕缕地洒在地上,形成斑驳的树影,七八只麻雀在树上叽叽喳喳地跳跃。
突然,一道高亢的喇叭声,打破了小区的宁静,“收~破~烂儿……”
李岚好不容易偷懒回家睡个午觉,却被收破烂的扰了清梦,烦躁地捂住耳朵,却还是抵挡不住喇叭声穿透耳膜。
怒气冲天地拉开窗户,朝着楼下喊了一嗓子,“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憨厚的收废品大叔却以为在喊他,关掉喇叭问,“你有废品卖?”
本想破口大骂,却在看见大叔褴褛的衣襟时忍住了,岁月的流经幻化成一道道皱纹堆满了大叔的脸,止不住的沧桑。
想起楼下的地下室里还有一堆高中时的书本,也没啥用,不如卖了腾个地儿,于是对着一脸期待的大叔道:“有呢,你等一等。”
从高一到高三的所有书本试卷全都在,李岚费劲的跑了四五趟才全部搬完,一边整理一边用绳子扎起来。
顺手拿起一本名叫《火花》的杂志,却从里面掉出一个没有收件人的粉红色信封。
好奇地打开,取出信纸,慢慢展开,粉色小熊跃然纸上,还带着各式花边。
如此可爱的信纸上却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
看字体是自己写的没错了,原来是一封情书,一封被退回来的情书,李岚的思绪不由得随着信封飘向了十年前。
02
那年李岚正读高一。
以往都是高一上完了才分文理科,可轮到她们这一届,学校却要高一第一学期上完就分班。
班上的同学人人都准备了一个笔记本,互相传着写留言,男孩女孩们就趁着这个机会给喜欢的人表白。
李岚性格大大咧咧的,不仅跟班上的女生聊得来,也能和大部分男生打成一片,但她也有自己喜欢的人,班里一个皮肤特白的小男生。
如此性格,送起情书来应该特别爽快才对,可李岚却恰恰相反,在他面前,羞涩的连话都不敢说,信还是托刘平转给那个男生的。
刘平非常不解的问:“你确定你喜欢他?他可是比你还矮,除了皮肤白一点外,学习都没你好,真不知道你喜欢他什么。”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喜欢了。”李岚泄气般地说道。
“怎么才四个字?‘我喜欢你’就这样?哈哈哈,这样也能叫情书?”刘平捂着肚子笑的腰都直不起来。
“再笑你信不信我告诉张杰你喜欢他?”
“好吧,我投降,不过真的是第一次见只有四个字的情书呢。”
李岚忐忑不安地煎熬着,不知道他收到情书没有?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会不会也喜欢我呢?整整一下午的课都在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着。
终于熬到了晚自习,李岚迫不及待的将刘平拉出教室,问她,“怎么样,怎么样,他咋说的?”
刘平淡淡的说:“信他看了,说让我还给你。”
“就这样?”
“要不然嘞?你还想怎样啊?这么明显的拒绝唉。”
李岚如泄气的皮球般默默地接过信封。
这算不算自己的初恋?无疾而终了?
03
“这封信还要吗?”
李岚的思绪瞬间被大叔拉回了现实,原来信封不知何时已经掉到了地上,大叔捆好了所有的书本准备称重。
“不要了,称吧。”
现在再看这封情书,觉得当时的自己简直太幼稚,什么狗屁初恋,单恋都算不上,一时的懵懂无知而已。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还写过情书,虽然被拒了,但不留遗憾。
李岚转身快速的上楼,还是睡个安稳的午觉吧。
梦里,李岚看见了那个高一时喜欢过的那个男生,款款向她走来,他长高了,只不过皮肤还是那么白皙……
21天无戒写作训练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