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茶,一夜酒,
一部毫不掩饰的小说,
一次没有目的的见面,
一群不谈正经事的朋友。
——《北京,北京》
文丨旧故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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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是在13年大年三十那晚看完的,还记得当《难忘今宵》的歌声开始想起,当家家户户开始准备新年的烟火,我轻声合上书,准备迎接新春年味的来临,如何形容开完书后的感受呢?几乎是释怀,更像是解脱,请结束那段嬉笑怒骂的青春时光,让我回归现实。
以我往常的看书喜好,冯唐算是个异类。我接触到他的第一本小说是《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当初买下这本书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红。我先看看是怎样一本畅销书能取这样一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果然,翻开第一章我就惊呆了,冯唐对于性,对于青春期的那种冲动描写的十分直接,丝毫不带委婉,甚至有些激进。我差异这样的书是如何过审的同时,津津有味的看了下去,书里的意象和比喻甚是惊艳。
从此冯唐成了我偏爱的“老色鬼”,总觉得作为妇科医生的他能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写小黄文,本人肯定不正经,可后来慢慢发现他玩古玉,会书法,喜品茶,还有些正经人的样子。所以后来有段时间若是有人问我最近有谁的书比较好看,无论男女,一律推荐冯唐。
所以关系亲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冯唐,所以在我生日时,知我喜好的朋友送了我冯唐“三部曲”中的其他两本,《万物生长》和《北京,北京》。所以我更加直观的认识到了冯唐那个“食色性也”的世界,那肉粉色的世界。
冯唐笔下的姑娘个个都风姿绰约,颇有几分妖冶,所以当《万物生长》电影版请了范冰冰去演柳青时,我是服气的,那种秋水眼中的千娇百媚,优雅成熟,范爷最拿手。
后来,听说《北京,北京》也被拍成了电视,用了冯唐在文艺界混的最响亮的那句话当了片名——《春风十里,不如你》。
青春期的故事其实就像青春痘,大伙儿多多少少都有过点儿,没什么太新鲜的。之前有《最好的我们》给所有的青春电视剧做了范本,不仅可以好好学习,小打小闹,也能在中间假不正经的谈个恋爱,还恰好能虐到你。所以当听说冯唐《北京,北京》要上电视时,作为原著党的我并没打算看,听说电视很拖沓,当然这怪不了编剧,毕竟冯唐把《北京,北京》写得那么嚣张、放肆。
记录成长一直是冯唐的内容核心,《万物生长》、《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都在诉说成长中的故事,到了《北京,北京》,虽然也是成长,但它更像是成年人的成长。
有人说冯唐的《北京,北京》说的都是些废话,虽然比起前两部的确是略显话痨了些,但也有他的道理所在,说他显摆自己的小聪明也好,说他迫不及待地抖机灵也罢,我还是特别喜欢最后结尾的那个酒局,昔日嬉笑怒骂的少年已经而立,在酒桌上醉倒,说了些醉话,但恰好是这些醉话却使得整本书苍凉了起来,让前面的所有都有了些意味深长。
有人评:冯唐的文字是第一箱啤酒喝完第二箱还没打开之间的“走肾”,是失恋后胸口肿胀,不泻不足以平民愤。冯唐的老不正经,是胡同的俚语,是老流氓的教诲,亦是少女光滑的长发。
《北京,北京》里写的这些男男女女,都青春,有小兽般莽撞,有不可抵挡的人性和兽性,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爱就爱,人越是软弱就能够爱得越猛烈。书中每个人物都有所执着的东西,小红坚信错过第一眼就错过永恒,小黄邪教般和女友妖刀坚持着所谓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小白除了小红一无所有,秋水与初恋、柳青姐纠缠不清,心中念念不忘的却是小红。
冯唐的文字是用笔尖沾着荷尔蒙写出来的,从头到尾的浓烈。天长地久有时尽,绵绵无绝青春期。
PS:羡慕冯唐这样的聪明人,有本土学位,有洋学位,能业余玩儿着写书,还有挣大钱的本事,所以,还是要多读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