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个故乡的理解是。是应该是就是以后人长大之后的某种归宿吧!比如说有一个新的家庭之类的,这种归宿或者是。精神中的一个归宿。有可能是一些就是比如说。人的生活的一个地方吧!等等等等。
也可以做一个生活的地方。或者就是精神的归宿和。就是一些嗯。一些归属家庭。房子住的地方是这一类的。这个故乡对于我可能是来;说,可能是来自未来的就是梦想吧!有可能是别的对我来说。就是种种的。归宿吧!可是我又觉得它这个故乡也可能是以后我的梦想这一类的。但是对于别人可能也不是。比如说这是家庭,但是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梦想。
对于这本书里的柴斯特。他的故乡就是康涅狄格州。但是对于人来说不是。对于人来说。这是家庭。和家。虽然我现在不知道我的故乡。是什么?但是我现在所理解的。嗯,就是。精神梦想。和一些的归宿,这是现在我理解的别人理解的可能也不一样。但是柴斯特他理解就是坑涅狄格州。所以说人各有其志吧,应该是这一句话了,应该是这样说的。总之我也是这个意思。不过。我暂时还真的不太知道,我的故乡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也都有自己的康涅狄格州。我也是有的,不过现在我暂时是没有吧,发现也没有把他发掘出来,但是我想以后我可能应该会知道吧!!!!!
但是我相信一点,我肯定会有我自己的康涅狄格州。和我自己的新天地吧!
好啦!我对《时代广场里的蟋蟀》这本书里面所说的“故乡”的理解就到这里了。我们下期再见吧,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