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前 】
录音需为当事人间直接对话。
考虑好是现场录音还是电话录音。
考虑好要对方承认什么。
预测对方态度,想好怎么应对。
想好自己该如何向对方套话。
【录音中 】
神态、语气都要自然 ,不要采用要挟口吻。
尽量用全名称呼,体现双方身份。
要引导对方多说话,特别是多说“有用”的话。
尽量录短点,做不到也要把问题集中在一个时段。
要着眼于把客观事实固定下来,而不要纠缠于法律问题。
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录音后】
保留原始材料,以防对方提异议或要鉴定。
不剪辑录音文件。
整理录音的文字稿,突出重点,并标明时间点 。
将录音刻录成 光盘 ,每个当事人一份,法院一份。
话术 :要对方在录音里详细陈述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是很难的,这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提问、反问的方式推进对话,注意停顿,要等待对方回答或确认事实,举例如下:
“喂?是王×吗?我是宋×啊,你现在在哪啊?”
“上个月你不是找我借了一万元吗?”
“之前你没给我写借条, 对吧?”
“ 你下个月可以先还我五千吗?”
反过来想,如果对方称呼自己全名,并且全程在套话,那就要怀疑一下,对方是否在录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