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左小入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是看余华的第三本书,余华不算高产的作家,长篇小说他只有四本,他的四本长篇小说,现在我已经看完了三本,而这本书我也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我都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写了这么久,哈哈。不过,也只有好看的书,才会让人废寝忘食地读下去嘛。从我读他的第一本书《活着》开始,我就觉得他的文字有一种魔力,可以深深地吸引到读者。他很擅长把读者带入到小说情节里去,余华这个作家的书,我是很推荐的,他的小说没有繁冗的环境和次要人物描写,他的文字坦诚直白,残忍犀利却能毫无隐瞒地把你带入到另一个时代,甚至另一种你不曾有过的生活。
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许三观的城里人,是一个在丝厂上班的工人,通过卖血,解决了几十年来家里出现的种种大事情。一次卖血三十五块,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额,第一次卖血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因为好奇心去卖了血。他用这三十五块钱,取上了媳妇,就是许玉兰,算是过上了平平静静的日子,后来许玉兰为他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和三乐。几年后,街坊邻居开始嚼舌根说,一乐长的不像许三观,于是许三观开始怀疑一乐的身世,而许玉兰也承认她与她之前喜欢的一个男人何小勇发生过关系。于是许三观气急败坏的说他给别人白养了那么多年的儿子,当了那么多年的乌龟。中国人向来对人伦纲常很在意,又特别是那个年代,所以许三观开始对一乐起了隔阂,而在这之前许三观最喜欢的儿子就是一乐,因为他觉得一乐性格最像他,所以他心里又愤怒又憋屈。以致后来饥荒年,许三观卖了一次血想带家人出去吃碗面,却没有带上十一岁的一乐,一乐最后哭着离家出走,晚上被许三观找回来了,这里就是泪点了,也是转折点,许三观又认回了这个儿子,他背着一乐去吃了面。其实他耿耿于怀的是,他卖血相当于拿命在换钱,他不愿意把这钱花在别人儿子身上。然而多年后,当他真正不要命一般地去卖血,隔几天就卖一次血,为了脸色看起来健康,在大太阳下晒几个小时,差一点死掉,为了卖血跟医院大吵大闹,为的不是别人,也是一乐。从他一路卖血筹医药费和路费到上海给一乐看病那个时候,我就哭了。最终他还是把一乐视为己出,其实一乐到底是谁的孩子到最后都没说,不过也不重要了,不管是不是,许三观都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
看过了几本余华的书,我发现他笔下的人物都是社会底层的苦命角色,都在拼尽全力艰难地活着。在他的笔下,好人永远会活地异常艰难,会经历诸多磨难,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顽强,命运不公也不会抱怨,他们接受,他们无言地接受,他们要活着,为活着而活着。余华写的那个时代,虽然人们生活很苦,但他们对生命是充满敬畏的,他们不会主动去死,再苦再难都要活着。就如余华自己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的同学莫言,他的写作风格跟余华有点像,也都是写底层人民艰难而顽强的生活,我看过他写他母亲的一篇文章,莫言小的时候害怕她母亲在那个饥荒年代忍受不了重压而上吊自杀,为了让儿子放心,他母亲告诉他,阎罗王不叫她,她是不会去的,这是一位坚毅顽强的母亲,她母亲的态度,也折射了那个时代底层人民的态度,不到非死不可,绝对不会主动去死,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在那个饥荒年代,莫言他们能为了一块豆饼学狗叫,所以能活着实属不易。那个时代生活无疑是艰难的,可他们还是要顽强地活着,没饿死,那就要好好地活,越是艰难的生活,越是对生命充满敬畏。我想余华是敬佩这些为活着而活着的底层人民的,所以他在用自己的笔为他们发声,帮他们控诉这世间的不公和残忍。
其实《许三观卖血记》倒像是幸运版的《活着》,看到许三观给一乐买面吃的时候,我很怕这对父子最后去世,所幸的是,并没有,经历了那么多的痛苦和磨难,结局还算圆满,三个儿子都成家了,许三观也和许玉兰可以一起安享晚年了,不像《活着》的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老牛活在人世间了,《活着》是你读完了书,内心沉重压抑,《许三观卖血记》是读的过程虐心,因为但凡有一条路可走,许三观都不会去卖血,因为卖血就是卖命。穷途末路下,没有办法,为了活着,为了一家人,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去卖血。如果哪天你觉得生活太辛苦,压的你喘不过气来了,看看余华笔下的人物吧,他会让你感受到,其实我们的这点困难还不算什么,至少我们还活着,我们还没有被逼到生死绝路上去,不要说这是虚构的,其实这个时代离我们并不远,我们家中的爷爷辈都是见证过这个时代的,只是我们恰好生在了一个好的时代。
许三观卖了十二次血,准确的说是十一次,最后一次因为年龄大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说他的血是猪血,他还崩溃地大哭。这十一次,一次为娶妻,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一次为二乐,七次为一乐。他对一乐是真的好,虽然他一直对一乐身世存疑,许三观从家里出发,一路卖血筹集路费和医药费去上海的路上,我真的怕他离开这个世界,真怕像《活着》里的有庆一样,把血抽干了,然后再也醒不来了。好在没有,他每卖一次血,我就揪心一次。许三观是个善良的平凡人,就算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相处久了,也是有感情的,许三观曾经说卖血就是卖命,所以他不会轻易去卖血,而他却义无反顾地为了一乐卖了七次血。许三观和许玉兰都是那种表面骂骂咧咧,尖酸刻薄其实内心善良柔软的人。其实这多像中国的父母啊,刀子嘴豆腐心,他们是爱孩子的,为了孩子哪怕失去生命都愿意。就如许三观之前一直对一乐骂骂咧咧,一乐生病了,许三观为一乐卖血的时候却说,他过了五十岁了,人生大概也体验地差不多了,可是一乐不一样,一乐才二十一岁,没有结婚,没有生子,所以他自己死了也无所谓,只要一乐活着,就这里我又再次哭了,我就认识一位老人,好几年前,他儿子患上了尿毒症,需要换肾,五十岁了,他毫不犹豫地把他的肾换给了儿子,所以幸福的家庭总是类似的,不幸的家庭却是有各种各样的不幸。
读一本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到这社会的一些不公和残忍,但却不是要我们开始怨恨这社会,而是在教会我们如何去理解生活。就如罗曼.罗兰所说的那句话,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能依旧热爱生活。所以说抱怨没有用,平静地接受,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改变,这是最中肯的建议,共勉。
不吹不擂,总之,余华,你值得拥有,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