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X成,好像在哪儿听说过。这个姓金的是中国人,通过极端行为----吃屎,来炒作,变成了县级民间大师。
聊斋原文很短,全录于此。
金世成,长山人。素不检。忽出家作头陀。类颠,啖不洁以为美。犬羊遗秽于前,辄伏噉之。自号为佛。
愚民妇异其所为,执弟子礼者以千万计。金诃使食矢,无敢违者。创殿阁,所费不赀,人咸乐输之。邑令南公恶其怪,执而笞之,使修圣庙。门人竞相告曰:“佛遭难!”争募救之。
殿旬月而成,其金钱之集,尤捷于酷吏之追呼也。
异史氏曰:“予闻金道人,人皆就其名而呼之,谓为‘今世成佛’。品至啖秽,极矣。笞之不足辱,罚之适有济,南令公处法何良也!然学宫圮而烦妖道,亦士大夫之羞矣。”
此类脑残行为,在“快手”上多得是,自残、骂街、互殴、恶搞、毁坏以及各种恶心的吃,比比皆是,毕竟,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中国的发展,傻逼数量也空气膨胀,蒲松龄要是活到现在,估计也见怪不怪了。
和几百年后一样的是:人吃屎也会有粉丝,还不少,“执弟子礼者以千万计”。
蒲松龄是受过教育的人,“士大夫”自然不屑于低俗的底层狂欢,文末点评几乎和故事一样长,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愤怒,甚至觉得用了金大师的钱修学宫是一种耻辱。
需要注意的是蒲松龄说金世成出家做了头陀,也就是乞食行僧,并没有落脚寺院,也反映了金世成的真实影响力,至少在佛系里是不被接纳的。
蒲秀才的指责就像影评家对烂片的抨击一样,背后更多的是无奈,奈何烂片票房高啊。
愤怒越是强烈,无奈则越趋绝望。
金世成应该是实有人物,长山即今邹平的长山镇,距离淄川不远,蒲松龄对其知根知底,金某“素不检”,从来不正经,但一出家变成吃屎和尚,就没人在意和记得大师不堪的从前,因为吃屎比不检要惊世骇俗千百倍吧,以前那些烂事都不值一提了。
吃瓜群众忘记得快,回忆起来也很快并很快乐。
比如,某些气功大师真面目被揭穿之后,失忆的大众就会一拥而上去推那堵倒掉的墙,回想加联想其“素不检”,津津乐道大师床上开光了多少女星。
怎么不检,都还构不成犯罪,长山县令仅仅因为“恶其怪”,就“执而笞之,使修圣庙”,把人打一顿,罚其出钱修孔庙,其实是违法的。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长山建成一个吃屎小镇,供各地游客参观,发展地方经济。
如果有人吃屎吃死了,则可以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加以处置。
不好意思,我扯远了。
除了男一号是真实存在的,男二号邑令南公也实有其人。
《长山县志 宦迹》里有剪短的记载:南之杰,蕲水人,监生,顺治十一年(1654)拔贡,康熙间以利津丞摄篆莱芜,康熙十年,寻升长山令。
《湖广通志》里南之杰的记录更短,不算标点符号八个字,包括名字。
“南之杰,拔贡,蕲水人。”
《宦迹》里大大的赞扬了南之杰一把,很多《金世成》注释里都引用其中内容并强调南之杰确实修过学宫,以此暗示金世成之事可能也是真的。
真的?
蒲松龄的文字里就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前头说南县长兼书记罚金世成修圣庙,后头点评里又说学宫。
圣庙和学宫有交叉,可以互相代指,严格说却不完全是一个东西。无论是否严格,南县长统统没修过。
长山在清还是县级行政区域,古代礼制,县以上才有资格建立文庙,所以长山县有圣庙,学宫内一般都有大成殿,是专门祭祀孔夫子的地方。
南之杰的从政经历可以看出,没有举人或进士文凭,能做到县长兼书记,全凭脚踏实地干出来的。
在《长山县志》里可以找到很多条他的政绩工程。
先说第一个,修县署。
旧县治......正德六年毁于兵火......重建......顺治四年流寇入城,公署悉毁。
新县治......顺治四年知县朱天宁借居邑绅刘孔中宅第,因陋就简,诸事草创。
康熙十一年知县南之杰始改南向,增建大门、仪门、皂隶房、收粮房。
换言之,借民宅为县衙,借了二十五年,直到南之杰上任。
此条为南之杰在县志上的第一条记录,时间是康熙十一年。
对照宦迹说康熙十年任,则大致推断出可能是康熙十年,在莱芜的南之杰被任命为长山知县,真正上任在康熙十一年。
后面我还有环境证据。
县志中也明确记录了康熙年间其他三位县长和某些邑绅整修学宫的事儿,其中没有南之杰。
从县志中可以看出长山学宫是由一组建筑构成的,包括:大成殿、雨庑、戟门、角门、泮池、棂星门、后角门、神厨、神库、省牲所。
无论这些统称为圣庙,或单指大成殿,都和南县长没关系。
不但如此,祭奠孔子父亲的启圣祠、学宫的正殿明伦堂、教谕署、训导署这些,也都和南县长没关系。
自嘉靖起,学宫还配有敬一亭,摆放嘉靖的最高指示,清代依旧有敬一亭,只是换了指示作者而已。南之杰没跳这个坑。
最后,连学宫的教室“斋房”,也是靠邑绅李斯佺重建的。
斋房可不是食堂。李斯佺是长山首富李化熙的孙子,官任两淮盐运使,怎么可能去修个食堂。
《聊斋志异 宅妖》里,李化熙的侄子友情出镜,聊斋第十二卷会有李斯佺堂兄弟李斯义出场,李斯佺的故事虽然有趣,和聊斋没直接关系,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蒲松龄的老师施闰章喜欢到处刷政绩,修祠建校之类,然后写篇花团锦簇的文章,里面有些是当地乡绅主导的,施闰章挂名而已。
南之杰也这么干。
国情如此,且自古以来。康熙十二年,邑人孟脉长等修长山县北城门上的北极庙,县志把这件事放在了南县长的政绩工程里。
如果说南县长是康熙十年上任的,则李斯佺修学宫斋房也会有他的功劳。
康熙十年,李斯佺大概发了财,还修了乡贤祠,就在明伦堂的右边。
此时李斯佺还只是一个有钱乡绅,要到十二年后,康熙二十二年才担任高淳县令,步入政坛。两个工程都没提及南县长领导有方,如果南县长此刻已经上任,则是李斯佺不会做人,仗着家族势力不买南县长的帐。
这与李斯佺此后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为康熙红人曹寅左膀右臂的情形不符。
更大的可能是南县长康熙十年没上任呢。
康熙十年长山还有一个小工程,县治西南有个铁佛寺,以佛像铁胎故名。纯兴和尚同邑人杨辟重修。
这个工程距离南县长整修的县治很近,这俩加一块也没李斯佺的一个指头粗,不可能瞧不上县长,按说请县长剪彩啥的总会有的吧。然而没有。
即使南县长此刻上任,估计也不会去。
从南县长的政绩工程里可以看出,他信道不信佛,把金世成打一顿有信仰不同的原因。
除了祭拜真武大帝的北极庙,康熙十四年,南县长主持修建了城隍庙;康熙十六年修了天仙宫。县城里的道教GPS神、女神和本土神,南县长都没放过。
康熙十五年,修了办公场所和一大堆道教庙宇之后,南县长主持修建了西门外的护城堤。
到了康熙十六年,南县长要走了,想起要重视教育,修了三元阁。
不容易,几乎一年一个大项目,从蒲松龄的文字中我们知道,长山县收税困难,要“酷吏追呼”。
南县长的融资能力和组织能力一流。
县令一般一任三年,自康熙十一年起,到康熙十六年,刚好两任。
所以,我认为县志记载南之杰康熙十年上任是错的。
县志宦迹中记录南之杰离职的情形也非常有意思,“以子梦班筮仕华亭,决志引疾去。”
因为儿子南梦班风传要任华亭知县,所以下定决心申请病退。
这是南之杰最后的记录。
要不是蒲松龄短短的一篇,除了地方史研究需要,不会有人去关注他的。
南梦班的官做得比南之杰大,但《湖广通志》里一个字都没有。
他也是监生出身,自康熙十六年到康熙二十一年任华亭县令。和他爹一样,也干满了两任。
小南县长在任期间主要政绩和他爹也大致相当,修建水利防护工程,一个。
也许这个特长是家族遗传,此后,南梦班做到了外河同治,跟着大清第一廉臣河道总督张鹏翮治理淮河,一直干到康熙四十六年。
张鹏翮在《治河全书》中记载有“康熙四十二年,淮扬道王谦率船政同知满都、外河同知南梦班捐造大马船四只,畀长年领之,甚为往来之便。”
多少算是上级对下级的一种肯定。
康熙在四十二、四十四和四十六年连续下江南,跟大马哈鱼洄游似的。
前两次张鹏翮汇报治理淮河都得到了赞扬,到了第三次,康熙在张鹏翮要改河道的报告中挑了根骨头,借机把给他干了八九年的河道总督臭骂了一顿。伟大的康熙皇帝是这么说的:“依此开河,不惟坏田产,抑且毁冢墓。鹏翮读书人,乃为此残忍事,读书何为?”
多新鲜啊,开凿河道不走平地难道从山上翻过去?拆迁不可怕,关键是补偿。
再说,古人也不是没迁过坟。
张鹏翮被削太子太保,夺官,仍留任。
南梦班则没那么幸运,尽管劳苦功高。
康熙亲自批示:“江工效力人员内稍有可观者、犹可容留,如外河同知南梦班,降调。”
张鹏翮的遭遇非常符合康熙反复拿捏下属的做派,赏多了就罚,打一巴掌给个枣子。至于背后更深刻的原因,没时间深究也不是本文所涉范畴。
康熙四十七年,黄、运、湖、河修防平稳,张鹏翮复官,并免应追帑银。寻迁刑部尚书。四十八年,调户部。
如此看来是康熙重用张鹏翮之前,先对他进行敲打。
至于南梦班,who care。
从工作时长来估算,干了四十年的南梦班也到可以领取社保的年龄,大概就此回家养老了。
总之,老南县长的儿子,淮河水利治理委员某室副主任南梦班,一条小小的池鱼,因为皇帝的一场无名火灾,走进了康熙实录的大历史。
按我的惯例文章结束时会附上主要相关人的诗词。
然而水利专家南梦班实在没找到啥资料。南之杰为刘孔怀的《范文正公流寓考》作过序,另外作序的还有三人,包括蒲松龄的忘年交高珩。
刘姓是长山县的另外一个大姓。
刘孔怀、刘孔中、刘孔和都有文集传世。
南之杰能和高珩并列,说明学识尚可。
此序县志里有全文,就可辨识部分,觉得南之杰写得一板一眼,比较平实,毫无文采可言,是个会干事不会说的人。
关于范仲淹到底是哪里人是有争论的。刘孔怀当然要为长山争取,南之杰借人家的房子做办公室,“邑友生刘君孔怀,遂以是编示余,余曰唯唯”,必须答应,给写个序,但没睁眼说瞎话,违心说范仲淹肯定就是山东人。
蒲学中也有个小争议,蒲松龄在宝应县当县长秘书时有个同事叫刘孔集,长山人。如果此刘孔集果真叫刘孔集(有说是字孔集),果真是长山人(有说是淄川人),则很有可能和刘孔中、刘孔怀相识,并听到或见识到了南之杰教训金世成的故事。
而蒲松龄至少在康熙十六年前还和刘孔集保持着联络,把刘孔集转述的故事记录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