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回事》里提到了一位作家:
安东尼·特罗洛普,他白天是大英邮政局的一名职员(遍布英国的红色信箱就是他发明的);每天早晨他都要坚持写作两个半钟头然后再去上班。他的写作时间固定,雷打不动。如果两个半小时结束的时候他一句话写到半截,他就把那半句话放着第二天早上再继续。如果他的某本六百页皇皇巨著写作完成的时候还差十五分钟才到他规定的结束时间,他就写下“完”,把手稿收好,然后开始写下一本书。
一时兴起,在网上搜了下这位作家,看了看他的自传。
他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在他67岁去世前,一共创作了47部长篇小说,还有大量短篇小说和其他作品。他虽然多产,但质量都很高。
他的父亲是律师,虽然受过很好的教育,但是脾气暴躁,没人上门请教,家境不好。他的童年生活过得艰苦,上学时常受欺负受鞭笞。他没有朋友,独处时常在心中建造空中楼阁,驰骋在另一个世界,这个习惯让他以后编起故事来驾轻就熟。
神奇的是,他的家庭充满写作氛围,母亲是作家、哥哥和姐姐都写过小说,连他那不得志的父亲晚年也在编书。他母亲很晚开始写作,五十岁才发表自己的处女作,但到76岁时,已经写了114本书。“清早四时已经伏案,大地尚未醒来她已完成写作任务。” 她愉快而勤劳,日夜照料家里的病人(丈夫和两个孩子),奋力写作而安然无恙,家里全靠母亲写作维持。
特罗洛普为什么要写作?除了受到家庭的熏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金钱。他在自传里豪不讳言稿费的重要性,甚至列出了一张表格,清楚说明二十年写作生涯中每一本书所获得的收入(其坦诚简直到了惊人的地步)。初入社会时,他的年收入仅为90英镑,7年后,涨到140英镑,但远不足以应付生活,穷到一日三餐无以为继。只好去爱尔兰做检查员的文书,能拿到400磅年薪。而他利用每天早上上班前几个小时的写作,每年写下2-3部小说,年平均收入大约为3200磅,极大地改善了自己与家人的生活。曾几何时,我们觉得谈钱庸俗,又有多少人以清高为名放任自己的懒散呢?
每当他开始写一部新小说,便规划好小说的长度及何时完成小说,每天记上完成的页数,天天动笔,从不间断。每天清早5点半钟伏案,连续不断地写三小时,写作时面前放一表,每一刻钟写出250字。乘火车出差时,他自制写字板,经过练习,在火车里写和在书桌上写同样地快。写完一本书便接着写下一本,像制鞋匠一般,第一双鞋刚脱手便立即开始制作第二双鞋。他认为写作需要灵感,还要勤奋的习惯。他说有人说写小说写不下去,与其说是天资低,不如说是懒散。
凭着勤奋、自信与自律,他实现了我们这代人渴望的财务自由,提前从邮政局退休,过上了舒适自在的生活,实现了他刚来伦敦时的愿望:通过写小说出人头地。他说,“一个人勤奋努力,持之以恒,略有才能,天资一般,专心致力于文学,但同从事另一职业者一样,也能谋生。”
想想我们自己,真的有那么多东西妨碍我们实现梦想吗?那是阻碍还是借口?
生活孤寂而不幸——特罗洛普说他人生的前26年都生活在痛苦与耻辱中。
要工作,没有大块时间做想做的事情——特罗洛普利用上班前的三个小时,日复一日地坐在桌前写作。
害怕失败——特罗洛普在写作的前十年,写了两百万字,均遭惨败。他不为所动,继续写。
如果我们缺乏实现目标的意志力,那又能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