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一句话:越混是越穷,越穷又越走不动。
之所以把它记下,是因为内心隐隐有种感觉。似乎甘守目前所谓的平凡,反而会让自己滑入深渊。
《美人恩》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穷人,他混的很惨。惨到什么地步呢!在戏园子里看到一些遗落的铜子和面包,就想尽了法遮掩着拾起。这样的动作很辛苦的,这种凄惨状况非言语所能形容。结果好不容易走到失物面前时,铜子已被一个扫地的人捷足先登,面包也给一只狗叼了去。也大受打击。被熟识的人接济了一碗饭疙瘩,倒要听尽人在他背后闲话只能默默忍受。
后来经人介绍,他在一家书馆里接了一些抄书的活。总算喘了一口气,不过方得饱暖便思淫欲。在如此的情况下,无意中看到一个捡煤核的女郎,这个女郎家里,比他还穷,有一副极好的相貌,人很天真近似无知无识的样子。出于一种追逐美色的心理,他开始接济这个女孩。穷苦人家出来的孩子,极愿意为些好处跟他接近。
不过人人都爱追逐美色,女孩子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了一个乐团,被一个颇具权势的乖戾之人 看上了。于是把她包养下来,还是找这个一开始只能抄书的人拉的皮条,那个富家子一开始对他十分客气,甚至给他介绍了一份冠冕堂皇的工作。但是他过去以后才发现,自己变成一条哈巴狗似的。他甚至还要给这个正被富家子迷恋着的女孩子拎马桶。那种被呼呼喝喝的样子,直到被一个老妈子看到无意中喊出来,他的面子终于挂不住,同时感到无限的悲愤,想到自己有手有脚,为了保住这份饭碗招致更大的羞辱,于是断然离开。有一天他和另一个追求过那个女孩子的乐师相逢,两个人,看到一只鸟。不约而同都想起了那个女孩子。原来这个已经当上军官的人所养的一只鸟正是女孩子的名字。那个女孩就像这只鸟一样,被困在金丝笼里,将来的境地还不知道如何?
为了保住饭碗一时的苟且可能是永世。一退再退,没有底线。当脚步停下时,情况只会越来越糟。因为你已经失去了还手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