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可以祝福你远走
<少年不知丑滋味>
1998年,我们班转来了一个新生,男,满族,老师将他安排在我的后面,他一看上去就是那种高高大大、干干净净的大男孩。那一年我上四年级,他也是。由于我性格开朗,很快我们就成了朋友。那个时候他身上,总有一种淡淡香味,在我追问了好几遍是什么味道后,他终于告诉我,那是金纺的味道。我好不知羞地问:“什么是金纺”,他笑着看我对我说:“这你都没用过,好吧,我就告诉你一次,是柔顺衣服用的” 还记的当时我的脸上挂着不好意思的微笑。
在他的身上,我见识到了很多与我同龄人的不同,在我的爸爸还在用BB机的时候,他家已经有了移动电话,在我还没见过校服之外的服装之后,他穿了一件他爸爸给他买的的小蓝格衬衫,映入了我的眼帘,那个时刻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年的美好,我只是知道有关他的这幅画面,几十年的时光,我都没曾忘记过。时至今日我的衣柜里依旧有一件和他穿过花纹一样的衬衫。
<如果你说没缘分>
如果你说没缘分,我们总是能巧妙的遇到,无论是上学的路上、回家的路上、买东西的时候、出去玩都能碰个照面,那些年,同学都盛传,我喜欢他。看来从小的时候,在很多人的心里他就注定被仰望的。当他找我询问你是不是喜欢我的时候,我嘴硬的说:“当然不是了”。我一直记得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分钟,他靠得我那样近,他低头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 的时候,我的心几乎就要跳出嗓子眼。这也是我此生中,他唯一一次离我最近的距离。我想我当时一定脸红了。我时常怀念小时候自己有勇气去他家楼下,一遍又一遍的喊他的名字。尽管不知道他家在哪个单元。
如果你说有缘分,我们怎么可能连朋友都已不是,小学毕业后,我们都升入了初中,在那个人人都在早恋的年级里,我毅然决然的走上了一条中性风的不归路,在灿若黄金的青春期里,我觉得自己穿男装特别帅气,于是毛寸、男装、男鞋装扮了我的整个初中生涯。男生自然而然的对我置若罔闻,甚至有一段时间我自己都怀疑我是喜欢女生的。于是那个时候,我的生活没有那些痴男怨女的缠绵和肝肠寸断,有的只是爹妈的放心和学习的一路高升。
<我曾在你走过的每一个路口等你>
上大学的时候,我乘公交车回家,发现你穿着一身警服,站在你小区附近的十字路口等绿灯,我第二天,我特意早起了两个小时,上课的时间比平时足足晚了2个小时。就因为我站在你偶然经过的这个路口,等了你两个小时,我想或许能遇上你。但缘分这东西也是讲究远近的。或许我们已经远了又远,最终我也没有遇见你。
之后的若干个星期,我每天都会有意地走过你回家必经的小区,尽管我不确定你是否还住在那栋楼。有意地经过你必走的小路,在一个个汽车呼啸而过旁,等待着你的身影出现。我想你,那个时候,我清楚地知道我想见你,哪怕所有的想见最后化作的只是简单的一句:嗨。
<为了你我写了我的第一首诗>
初中毕业后的第八个年头,在我家的小区门口遇见你,只需一眼我就能在众多人群中认出你,我穿着我高中学校发的冬季棉服,那是一个冷冽的秋季,还记得当时小区边上的臭椿树的叶子正在秋风中摇摇欲坠。你挺拔的身躯迎面走来,我完全无意识的呲着牙对着你笑了又笑,仅仅只是短短的几秒中的时间,我看着你,看着你来,看着你走,看着你完全无视地走过。我意犹未尽地回头看了又看,是你那个人就是你,是你从我的面前走过。我回到家,不知是由于羞耻,还是兴奋,或者两者都有,我写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首五言诗。或许,这就是你的美丽所在,不用言语,已经融入我心,看着为你写的诗,不需要任何读者评论,因为那一刻你深深存在我的灵魂里。
<当我抱着孩子>
2014年,在我孩子出生两年多以后,我在我家的小区旁边,看见了你,你穿了一件明黄色的外套,身材和从前一样挺拔修长,当时你身旁边立着一辆自行车,看得出你在桥边上修车处修着自行车,我抱着我的孩子,远远地就看见了你,终于也是唯一的一次,可以无视的在你身边走过,这次我不再回头、不再看你,终于不再在意你。多年后回忆起,曾经的这一幕,我明白女人的心是多么的奇妙,原来我并不是真的忘记,那一刻的冷漠不过是想你知道我也是有人喜欢的。
<大学毕业后的9年>
就在前两天,我在我们公司的分项目又遇见了你,那时你正好出电梯,而我正好在电梯口,等待另外一座电梯。我还是像往常一样,一眼就认出了你,这次你没有无视我,而是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没有停留,更没有一句寒暄,哪怕是作为同学仅有的一声招呼都没有。我本来也没有太过在意,毕竟自己年纪大了,毕竟已经过了患得患失的年纪。
可是当我进入电梯之后,看到电梯镜子里映照出的自己时,我才明白用邋遢、糟糕、恶心等形容词来描绘现在的自己完全不过分。那一刻心酸之情油然而生。
北京连续几天大雨,那天天气稍微放晴,应同事之约去找她串门,由于我本身就喜欢在雨天漫步,于是便没有推辞。那天下午雨是时下时不下的,喜欢这种天气的我,恣意在浅水中踱步,感受微微细雨落在脸上、身上的清爽感觉,鞋面被雨水弄得湿漉漉也全然不在意,在雨中自己一个人一面开心的笑,一面享受这份难得的自在。看着地面的水波映照出天空的颜色,看着自己头发已经变成稻草的可爱模样,衣服被微微雨水打湿成了一片又一片,虽然糊在身上,显得生硬有些微凉但依旧自由自在。
可惜这些都不是你喜欢的,可巧我知道你喜欢的是什么;可惜我不是不能成为你喜欢的样子,只是我不习惯以那种文静淑女优雅的样子出现在人前,甚至我从不曾在你面前展现过那样的自己;我知道在你看来我通常是不着调、不正常的,但说实话这就真正的我,没有规矩,没有束缚,没有捆绑。无论自由自在也好,无论肆意而为也好,那都是我,都是完整的我,都是我希望你喜欢接受我的样子,我一直希望你能接受本来的我。
或许人世间最残忍的事莫过于一厢情愿。就像我从小到大,都在一厢情愿地希望你能喜欢真实完整的我。我根本没有想到或许你就喜欢朦胧的,神秘的色彩。
最近我常想,为什么时隔这么多年的相遇,竟然还不能给你留下一个美丽的倩影,想着你完全无视的眼神,我无言我的青春,甚至连此生所有为你留下的印象都无能为力了。有时候,我发自内心的渴望遇见你,有时候,我又多希望别再遇见你。
看着镜子里“水宝宝”般的邋遢模样,脑中闪现着你刚才无视又不屑的眼神,我的心还是痛了又痛,这样尴尬的情景,不禁让我想到了《南海十三郎》里男主角在他最狼狈时遇见他心仪女子时的痛心与悔恨。为什么没有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与你相遇;哪怕只是给你一个回忆,为什么都不能更美好一些;为什么时隔这么多年的相遇,竟然如此地有不堪回首。
记得2017年年底由于身体原因,几经生死,被120拉走时,我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在陷入昏迷前我对自己说,如果我抢救不回来,有三件事我再也做不了。其中一件就是有些人我再也见不到。你不会知道,那些再也见不到的人说的就是你。
我想我该庆幸命运还是偏爱我,毕竟我被抢救了回来;我想命运也是怜悯我的,毕竟我又遇见了你;虽然这种见面近乎自掘坟墓,让我心生悔恨。或许这也到了我们命运揭晓的时刻,“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并不适合无缘的你我。我自以为是的痴缠,只是浪费了时间、荒废了光阴的消遣,我狗皮膏药式的念念不忘,正如那天镜子中映照出的自己——丑态百出。或许我应该早些觉悟。那些被我紧紧握在手里的欲望,并不真的属于自己。终于能够承认,我不适合你,我配不上你。看着自己在你生命中连个现场观众都算不上,终于可以学着放下,祝福你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