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我身边的人都重生了。
他们终于知道后悔,明白自己从前有多蠢。
他们知道心疼我了。
这感觉真好。
1.
一觉醒来,我破天荒地接到了老妈的电话。
“喂,喃喃啊,”电话那头,老妈的声音太过清楚,一点儿也不像做梦。
她说,“闺女,搬回来住吧,妈给你做饭吃。”
呜呼~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我叫于喃,是一名歌手。
嗯,就是那种不知名的、天桥下边儿的、不挣钱的流浪歌手。
我爸妈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住在高档的别墅区。
用我爸的话说,他养的狗都比我有出息。
我顶了他的嘴,然后就被赶了出来。
当然,我离家出走的原因不止于此。
我大学时候谈了个男朋友,他叫魏延。
魏延太出息了,上学的时候研究炒股,挣了第一桶金。毕业以后,他两眼一抹黑就敢下海经商,运气好到爆炸,总能踩到点上。
也就五年时间吧,他就和我爸妈做了邻居。
他有钱了,开始嫌弃我这个糟糠之妻,变着法儿逼我转行。
他跟我说,“喃喃,你来我的公司,给我做秘书。”
呵,可笑的男人。
合着你的梦想是梦想,我的就是狗屁吗?
于是我和他也闹掰了。
我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浪歌手,没家没男友。
辗转反侧,饥肠辘辘,我最后还是妥协了。
我决定给老妈一个面子,回家吃顿晚饭。
我特意画了个淡妆,薄薄的打了一层粉底,没有夸张的眼线,没有红得发紫的嘴唇。
如此良家少女的我,款款走在小区里,回头率可不低呢。
这不,才刚进大门,就有帅哥迎面跑过来,一把将我抱在怀里。
“喃喃,我可算找到你了!”
“魏延?”
我一把推开他,故作冷漠地笑道,“魏老板贵人事忙,今儿怎么有空想起我呀?”
“喃喃,”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拉住我的手,“我错了,求你嫁给我吧!”
What?这是什么匪夷所思的神转折?
我慌乱地抽出手,在他头上打了一下,“狗男人,你发什么疯?”
我可没忘了,这家伙前几天小人得志的鬼样子!
魏延力气大,三下五除二给我套上戒指,大声喊道,“喃喃,我想好了,我要捧你,让你成为真正的歌手!”
啊…他的音调太尖,震得我头都木了。
可是,他给出的条件确实太吸引人了,于是我答应了。
我洋洋得意,转着无名指上的狗尾巴草,对他说,“魏延平身,跟本宫回家吧。”
2.
宽敞的大房子里,只住着老妈一个人,说话都有回音。
她看见我们,笑得眉眼弯弯,给魏延使眼色,“小魏求婚成功啦?太好了!”
“妈?”我严重怀疑被出卖了,“合着您摆了一出鸿门宴啊!”
“你这孩子,”老妈拉着我按到餐桌上,随手扔了一份文件,“你看看,这是什么?”
我低头,赫然是圈内一家不知名公司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