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孩子放学回家路上有个便利店,我们经常会在他结束晚自习后,光顾此处。
可附近小区一些居民,总喜欢在晚上不拴狗遛弯。最不可思议的是,经常还在这家便利店里不拴狗,狗自由地在店里跑来跑去。
我每次都会提醒狗主人:“请把你的狗牵一下。”
即便我知道,眼前的狗不咬人。但也没办法,看着狗在商品展示架下嗅来嗅去,还当做若无其事。
为此,我也提醒过便利店的工作人员,可他们每次都以沉默来面对这件事。
多半在他们眼中,来店里的都是客人,不得罪人、当个和事佬最好。
我之所以这么介意公共场所不拴狗,的确也和一件往事有关。记得2008年地震后,我父亲就在我家小区门口,被一只没拴的狗咬过。
同小区里的那位狗主人很是抱歉,一直道歉。自述:“这狗此前从来没有咬过人,不知道为啥地震后,连续伤了两个人了,这只狗必须要加强看管。”
因为当时对方道歉态度比较好,也很真诚。
我们就很快沟通协商处理完这个事情。可父亲后来打狂犬疫苗,身体还产生过强烈的药物反应,我为此难过了很久。
那之后我还做过一个选题策划,通过采访发现,地震这重大灾害事件,真的会让一些狗有些反常的状况。
别说是狗,就连一些体质比较弱的人,都有很明显的身体反应。恰好前几天,四川宜宾又发生了地震,尽管在我们看来,震级不高。可我有个同事,身体感受比较敏感,头晕不止,还去医院输了三天液。
我因此了解,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地震的敏感度真的是不同。
这下深夜遇到没栓的狗,我自然又忍不住提醒狗主人:“请牵好自己的狗。”
不料那位狗主人,居然冲我大声地嚷嚷:“我就不牵,咋了?你每次都让我牵住,咬到你了吗?咬到了,我晓得赔你。”
我说:“咬到了就晚了,这是公共场所,本来就应该把狗牵起,咬到谁都不好。”
她继续大声嚷嚷:“咋了,狗又不是犯人,为什么要牵住?”她看到自己周围还站了几个人,就越发带劲,越吼越凶。
我跟她讲:“以前真就出过事,狗的情绪,有时不稳定。公共场合,本来就要套上狗绳的。真要咬到人,不是赔偿这么简单,真要伤了人,你赔不起的。”
可狗主人越说越激动,满口带着“老子就不牵、就不拴狗,咋了……”这一类的怪话。
我承认,今天遇到法盲了。
那会,我家十多岁的少年都有点激动了,他从来没见过我受这样的冤枉气,气得都有想去打人的感觉了。
怕孩子冲动,买完东西,我就赶快拉着孩子上车了。
孩子气愤地给爸爸告状,我家L先生,让我们在便利店门口稍等一下,他马上过来。
可还没等他过来,那个狗主人就走了,我也就开车离开了。
看着孩子生气的样子,我试图和孩子聊其他的事情,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可孩子的气愤点,还在刚才的那件事上。
我突然觉得这件事情,如果就此过去,其实很不好。
这注定会助长狗主人在公共场所,养狗不栓狗的习惯。而且会让孩子被迫接受一个不好的教育,难道人要充满戾气的生活,才不会被欺负?
我可以装作忘记这件事情,大不了以后,不去那家超市购物就行了。可是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认真对待此事。
不管怎么说,狗主人有喜欢狗的权利,但其他人也有不喜欢的权利。公共场所人与人应该相互尊重。
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更何况对方的态度这么恶劣,完全没有尊重别人的意思。
02
我决定给儿子示范,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
我真心怕十几岁的他,独自进入社会,与人相处,太容易意气用事,就真得让人担心了。
我先是打了查号台,查询了辖区派出所的电话,向警方告知此事,询问警方会怎么处理?
警官说,他们会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狗主人的提醒与管理,对狗主人多次提醒无效,就会吊销狗证。
警官还告知,他们也很头疼,附近的犬只管理问题。每次也是看到一次管理一次,可总有狗主人不自觉。有一次,一只没栓的狗乱跑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狗主人前来报警,派出所没有立案,原因就是狗主人没有履行在公众场所栓狗的义务,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因此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我想,如果只是对狗主人提醒,这种事大概率还会发生。毕竟狗主人这次答应了,下次可能还会继续不拴狗,就像我遇到的这个狗主人。
我的直觉是,如果不是便利店工作人员有意或无意的“纵容”(毕竟他们长期抬头不见低头见,说不定彼此都很熟悉了)要不狗主人也不会这么任性,在别人的便利店里,随便放自己的狗乱跑。
其实只要便利店的工作人员提醒狗主人,未栓的狗不要进便利店,应该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回到家后,我花了不少时间,认真查询了本地各类养狗的管理办法和条例。还真找到了公共区域(按照相关解释,肯定是包括便利店)禁止狗入内的条款。
可是谁来管超市呢?谁能对超市工作人员起到监督作用呢?
这我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我曾听朋友介绍过,关于本市的政策咨询以及市民公共环境类的投诉,市长公开热线都可以受理的。
我试着拨通了电话,工作人员很认真地记录了事件和发生的时间地点,告知会有相关处理意见反馈给我。
由于是第一次拨打,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否会有结果。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十点过,便利店所在的辖区街办,一位专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就与我电话取得了联系。
他向我叙述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特别提醒便利店的工作人员,公共区域不得犬只入内,一旦发生事故,便利店会有连带责任。
他同时告知我,街办也会就此类问题对辖区内的所有商户加大宣传,加大监督管理。欢迎我拨打他的手机,随时进行投诉和监督。
对方回复这个电话时,我也请身边的孩子,在电话里表达了自己的谢意。我知道这个事,会对他未来的人生,会有里程碑式的积极意义。
遇到任何不开心的事,该怎样克制情绪、保持冷静,用正确科学的方法去解决,我相信他已经懂了。
不得不说,之后我特意又从那家便利店门口经过,还真没再看到有狗在店里出入了。
03
有时,换一个思维去处理问题,真的要跳出问题本身去思考。
我感觉到自己能及时的转化思路思考问题,和前段时间,学习法律思维课,有着很密切的关系。
我发现生活中一些常见的问题,并不是按照常规的方法就能解决的。
在刘晗老师的法律思维课上,学过的两个案例,让我印象深刻,特别分享给大家。
2017年,知名艺人周立波曾在美国发生过被警察搜出“车内有枪支和毒品”的事。
这个本来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可这个案子,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控方对他所有指控的罪名都不成立。只是判定了开车打手机违法,罚款150美元。
原来,周立波请了一位非常优秀的律师。律师通过另一个事实,那就是当地警察在搜查周立波的时候,没有出示搜查证,也没有相关证据,表明当时周立波同意搜查。
这个行为本身就违法了。这就有“钓鱼执法”或者其他人栽赃陷害的可能。最终警方只能服从法院的最终判决。
这个案例让我印象深刻。
还有一个就是公众关注度非常高的案子。关于章莹颖案的被告人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刘晗老师的解读,也让我感受很深。
他说:“章莹颖案,涉及到一个美国州和联邦管辖权的问题。
如果按照案件的发生地,美国的伊利诺伊州,这个周已经废除了死刑。如果是认定州的案件,那被告人几乎可以说是不会判死刑。
但联邦法律保留了死刑。而这个案子的确算成了联邦案件。但法律上的理由,竟是此案影响了“州际贸易”,美国法律上有贸易条款。
经济贸易怎么能处理刑事案件?没想到,事实就是,美国法律很多时候都能从这个“州际贸易”的角度,找到处理的方法。
比如说,一个旅店如果不让黑人入住,这不仅是歧视黑人,更会影响“州际贸易”。而案发,章莹颖被绑架时,坐的那辆车,是其他州生产的。因此,可以说这辆车是“州际贸易”的工具,因此也就和经济贸易有关了。
真心期待此案,能得到公正的裁定。
这两个案子,所传递出的法律思维,其实完全可以借用,思考生活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比如,我经过分析,认为只是劝告狗主人,那就会短期有用,长期没用。
怎么样才能长期有用,是我思考的方式。
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从便利店方加强监管,店员的提醒会更有用。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便利店的监管也会更有用。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基本的安全底线。不仅约束我们的行为,更为我们提供基础的保护。
不得不说,普通人真的应该具备法律思维,才能更加理性的看待这个世界,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而做到这一切,一定要管控好自己的情绪,遇事保持冷静才会更加理性。
@作者妮妮:
曾任记者多年,亲子教育与自我成长的终身学习者。
13岁帅哥的少女心辣妈,有深度的话痨达人,真诚幽默的非著名阅读推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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