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能回忆起来的,童年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姥姥家大院的枣树上度过的。那颗枣树,结的是灵枣,又脆又甜。我经常在秋天回姥姥家的时候,拿着收音机,再拿上一本书,三下两下,就爬到了枣树上。找一个树枝比较结实枣结的比较多的地方,躺好,把收音机放在一旁的树杈上,调到专放相声的电台,然后打开书,边看边听,还随手摘着枣子吃。听觉、味觉、视觉都得到极大地享受,现在,可真是难找这样的美事啦。
童年时的我,读书有点饥不择食,什么书都读。记忆最深的一本书,叫《资本主义的怪现状》。之所以记忆深刻,一是这本书得来不易。还是在期末考试前,妈妈答应我平均分过了九十五分,就给我五角零花钱,让我去买自己喜欢的书。别笑,那时候,我妈作为一个教师的工资,也就三四十块,而一本书,不管多厚,很少超过五角钱的。结果我真的成绩揭晓达到目标了,妈妈却有点想反悔——她生病了,重感冒,卧床不起,少上了几节课,因而连累着工资也少发了一些。所以,手里的钱,得谨慎的花,还得买药呢。那时候的我,是极其不懂事的,只管在母亲床前默默的哭,口中反复地说,你答应过考试成绩到九十五分以上就给我买书的。后来,妈妈也是被我缠不过,给了我五角钱,我拿着欢天喜地的去新华书店买书去了。这种做法,现在回想起来,简直想抽自己两嘴巴,可在当时,就是一门心思想着,你答应过我的,就要兑现。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这本我精心挑选的书,定价是三角,找回了两角钱,我还给了妈妈。二是这本书的内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很猎奇性的展现了美国的很多职业和事件,比如酒吧的陪酒女,比如餐厅里滑着旱冰鞋送餐的服务员,比如完不成业绩就要被开的销售员,还有把临过期牛奶倒掉也不给穷人喝的牛奶公司,等等等等。那时候我幼小的心灵,觉得是大开眼界,更是义愤填膺的觉得资本主义社会,尤其是美国,原来是如此的黑暗,美国人民都活在水深火热中。长大后,渐渐地一一对应,那些书中说过的怪事,都在我们伟大的祖国一一发生了,而且大家还都见怪不怪。现在仔细回想起来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书里边写的,未必都是真理,会有作者一些倾向性的意见,还是要带着批判公正的眼光去读的。大家最熟悉的,就是《三国演义》了,你要是看完之后,会觉得曹操真是个反面人物,一代枭雄。可是你真的仔细研究一下历史,会发现,曹操绝对算是个出色军事家,谋略家,甚至文学家。
后来,妈妈给我办了一张借书卡——这样就省得我买那么多书了,她的工资也有点吃不消。我的眼光,也来到了一个更大的世界。评书上很热门的《夜幕下的哈尔滨》(主持人王刚就是凭借这部声音作品让人记住开始走红的),就是我借来看的书。每次借书期限是一周,所以这本五六百页的大部头小说,我也只是用了一周时间,废寝忘食,手不释卷,硬是给看完了。读书的乐趣,真的是我童年时期最大的乐趣。
不过,我也借过一些很奇怪的书,是当时年龄尚小的我完全理解不了的,比如,卡夫卡的《变形记》。借的时候,我只是被诺贝尔文学奖,以及主人公变成一只昆虫等噱头迷惑住,以为会很有趣,结果,拿过来一看,完全看不懂。那个周末,我就是拿着《变形记》回的姥姥家,继续吃着枣子,听着收音机,看着《变形记》。记得那次爸爸也回来了,他比我们回来的晚,不过也赶在了中午饭之前。进到院子里,问高高地躺在树上的我,小强,你看的什么书?我说,卡夫卡的《变形记》。当时老爸很是诧异,咦,我家小强都看上卡夫卡了?长大后,你是不是想成为卡夫卡那样的作家啊?我大声而且响亮的说:是!那个时候的我,真的不知道卡夫卡在世界的文学界是多么一个高山仰止的高度,只是在心里想,我也要写作,我也要当作家,我也想像他那样获奖,自己写的文字,能让全世界人民看到!
曾经听一个心理学专家说过,童年时候的爱好,会伴随一生。我们的俗话说,叫三岁看大,六岁看老。现在仔细回想一下,童年时的爱好,还真的没有远离我,依然在我身边,如影随形,亲密陪伴:爱看书,爱写作,爱看电影,爱旅游。爱看书是家庭的氛围,在我家里,晚上吃完晚饭,没有人开电视,都是各自抱一本书,各自看,看到精彩之处,分享交流一下,不知道这是不是知识分子家庭的常态?爱写作是因为看的书多了,作文自然写得好,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心里很有成就感,也就更加激发了我对写作的兴趣。当然,直到现在,我也没变成卡夫卡,更无法靠文字生活,只是,经常锻炼着写写,确实会对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大有裨益。爱看电影是我自己的选择,从小时候的露天电影院,看到现在的奥斯卡——想想都有点恼火,萌萌彻底地继承了我这个爱好,以至于带来的恶果是,奥斯卡的储值卡,今年我已经充了五千块了,现在余额还不到两百!爱旅游起初是没办法的事情,我爸妈两地分居了十四年,以至于每个寒暑假我们都要在郑州和大连之间跑来跑去。当熟悉了这种在路上的模式之后,我倒是很适应,觉得这种工作也不错,一直出差,以至于我现在的工作性质,就是到处跑,上周难得在郑州待了一个星期,让我身边的好友都很惊奇,难得哦,这周没出差!当然,出差是逼不得已,我是一有时间,就喜欢在山水之间放松心情,约上三五好友,或自驾,或远足,或飞机,或高铁。远处的风景,永远都在召唤着我们。
时间永远学不会等待,每个人都要老去,告别青春,告别年轻。只是,在记忆最深处,我最喜欢的自己,还是那个在枣树上,一边看着艰涩难懂的《变形记》,一边吃着清脆甘甜的灵枣的小家伙。我知道,再也回不去了,只是一想起来那个场景,就会在嘴角,漾起微笑——童年时想成为卡夫卡那样文豪的梦想,现在看来是多么遥不可及,可是,我写的那些很受大家欢迎的午夜惊悚故事,用的不就是卡夫卡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吗?不就是那一个个在童年时心灵最深处的梦想,在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