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光头,算个强人,我心里一直叫他光头强。
认识一个月了,我一直从心里看没把他当回事儿。他的策略不深入,设计也完全没创意,但他是我老板,所以我习惯性的做个服从的小绵羊,一边心里鄙视,一边做他喜欢的low到家的东西。
之前我一直奇怪,一个创意不突出,策略不突出,什么都不突出的公司为什么会有一百多个固定客户,直到有人告诉我,关于他的故事,一个教科书式的励志故事。
一个人的北京。像听说过的很多故事那样,家里穷,不到18岁,一个人,到北京闯闯。住过地下室,做过推销员,卖过广告,做过场记,拍过电视购物,到现在他还经常午饭啃2个包子了事。
一个人的公司。他的公司开始只有一个,老板、员工、策略、设计、文案、财务、清洁大叔……都是他。他接很多大活儿小活儿,几百几千到几万的活儿,他一个人没日没夜的忙。
一个人的大项目。他接的第一个大项目是平安,一个80W的项目。几千人的大活动,自己策划,自己执行,我没办法想象他怎么做下来的。
我总觉得他小家子气,我不喜欢他关起来门小门小户过小日子的样子,但是我理解他也佩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