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相识超过13年的闺蜜去吃了梦寐以求的蟹炒年糕,穿了我的古着大衣,没化妆,只是涂了口红画了眼睛,戴了姜黄色的围巾,穿了她送我的棕鞋子。
现在在写文章,听着电脑里传来的雨声,妈妈在她房间看我给她找的《亲爱的》。
寥寥数语便可解释的事情,却让我回想起来都觉得幸福。
秋衣左手的位置被我洗脸的时候打湿,其实我也是很奇怪的,好像每一次洗脸我都可以完美地把我的袖口弄湿,从未失手。指甲被我涂了枚红色,散发着有毒的香味,但是我不在乎,我喜欢就好。
日记就应该这么琐碎地记录着。
今晚的打算是看完枕边的书,写书评,再看电影上公开课,但我知道,能看完书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我的性子总是这样,开始得快,结束也快。
所以有些事情,发展成如今的样子,是我活该,我甘之如饴。
害怕。
有的。每一天都会有莫名不安的时刻,担心未来担心自己不能完成自己的梦想,担心自己永远一个人担心自己变得让自己都讨厌。
可,我懒。
应该摔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的。
南方的冬天真冷,今年好像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