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执笔的坚持者,背后都有些许悲凉的心境。每一个情深的热爱者,背后都或多或少有一段不愿提及的私密。
我是一个身体略有残疾的女人,父母感情的不和,婚姻的不幸福,使我变成了他们爱情悲剧的牺牲品。
十四岁那年,我得了神经性耳聋,就命中注定一辈子成为一个半聋子,注定生活在声音嘈杂朦胧的世界里。
那时候的眼泪真的像海水一样,齁咸齁咸的滋味。我别无选择,无路可逃,在父母无休止的争吵后,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
哭过了,哭累了,便睡不着了,打开书包,拿出学校发的笔记本,一行一行写下自己当时真实的感受。
那些年,写了很多笔记本,现在还保存着。很多本上都有泪痕的证据。
就那样,做一个胆小鬼的泪孩子,我把笔当成一把保护伞,一个人,无数的夜晚,点着蜡烛,偷偷地写日记,成为孤独的守夜人。
我只能做一个傻孩子,对父母我没有争辩的勇气,他们谁也不会听我的。我知道他们很爱我,但同样也伤害了我。老天爷把我的耳朵关上了门,也许,是对我的庇护和疼爱。父母也因为我的耳朵得了病,他们彼此反思和忏悔,虽然,一切都晚了,父母的和好已经换不回我的健康。可终究他们能迷途知返于我而言,也是一种补偿和快乐。
初中三年的学校生活,我的学习成绩,除了英语不好,别的课目我用自己的勤奋证明了自己,仍然保持在中等生的水平。
写日记,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我把生活中的感悟收集起来。而写日记却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在中考的时候,我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竟然考上了一所中专学校。
不过只在中专学校就读了一年,我就辍学回家了。耳朵听力不佳,中专不比初中,大家都要面对毕业后择业的竞争而卯足了劲在拼它三年,而我选择了放弃。
辍学回家就跟着爸妈务农,春种地,秋收粮。可我的手里还握着笔。因为自己很自卑,所以,笔,成为我心灵依靠的大树。
用笔为自己疗伤,那段灰色岁月已经刻在十几岁的光阴里了。渐渐长大,却不愿弃笔画眉,像一个呆小孩,把人家大姑娘穿衣打扮的本事换成自己独立独行的执笔特权。
没有刻意的去写什么,我总是随心走,随性写。干活累的时候,连饭也不想吃,洗洗脸和脚,趴在炕上写寥寥几行字。随便写今天干了什么什么活,记流水帐一样记下来。然后在睡觉,那变成雷打不动的自律行为。
偶尔有空闲时间,就多写写长篇身边看到,听到的细微零散的事。农村的圈子小,但人们喜欢聚堆聊天。茶余饭后七大姑八大姨的妇女愿意站在十字道口,看着孩子,织着毛衣,嗑着瓜子的天南海北风牛马不相及的聊着。
我在谚语手册上学到一句哲理: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所以,我是个忠实的旁听者。但是聋子爱打岔,我就像狗皮膏药一样粘着她们跟前。她们的嘴里总有千奇百怪的稀奇理论,那跟文化水平没关系。很多农妇的浅言粗理脱口而出,都可以比拟书上的经典名句了。
把那些不咸不淡的琐事一一记下来,加一点自己的感受,我在日记本最后底部写上:自己的经历就是为写作积累经验,别人的经历就是我未来的写作素材。
我甚至嘲笑自己,写那么多见不到光的文字,有个啥用呀?将来,也不会出书,可就那样一网情深的痴迷,夜夜灯下孤影自恋地瞎忙着。
文字的魅力来自那份不言而喻的快乐。我不写风花雪月,只写泥土香,露水甜,鸡鸭步,春风舞,真实的可以摸到棱角的农村景象。
我爱我的农家小院,我用笔写夕阳下稻香的波浪,写沉甸甸玉米压响车轱辘的嘹亮,写夏天蚊子的歌声,写小孩子抓蝴蝶的笑脸……
我有时会觉得应该感谢命运对我的不公,因为耳朵有病,所以我对生活格外敏感,对美好格外珍惜。我已经不再悲伤自己身体的那一丁点的残疾,我发现,笔尖与纸磨擦而发出的声音把我裹挟在七彩的城堡里。笔锋绘出一片片惊艳的弧线纵横贯穿我的平淡如水的日子。
我与笔,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写下农家鸟语花香的四季。写下叔叔伯伯田间地头的身影,婶婶大娘水里山上勤俭持家的本领,我看到的总是农村横看成岭侧成峰的与众不同。我告诉自己,要写下来这些生活的平凡又伟大的乡里乡亲。
像个疯孩子一样,一路坚持着,把笔当成伞,飞在自己这一块土情土话描绘地天空里。
我用自己笨拙的手写下了满满几十本日记。都说记忆只属于时间,有些事情对生活而言,应是一份恩赐的礼物。就像我,耳朵想听偏偏上帝替我虚掩着门,干脆我躲进角落用眼睛观察一切世俗世事,用笔以另一种方式回赠岁月走过的痕迹。
现在,我已经结婚生子,可我决定一条道跑到黑,把笔握紧,不去想有什么用途和结果,也不去计较旁人的目光。不理解的人,你没必要去解释什么,只要笔在动,我的心就永远在春天里奔跑,仿佛有着十八岁青春激情的冲劲。
现在,偶尔翻开陈旧的日记本,好像过去的日子还不曾走远,伸手的距离我还可以衔接得上。
在生活面前,我不是一个强者,但与笔相依相惜的时间里,我要做一只无敌的大鸟。所有的付出,所有的努力,随心走笔,感恩岁月,飞翔在蔚蓝的苍穹下。我行我素,无怨无悔,写就自己原汁原味的生活。
把这一只笔当成一份事业而不遗余力,坚持下去。既是初始的旅途,亦是无穷的归路,春秋相逢言不尽,薄厚纸张垒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