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坐在对面的章行说,你长得很讨厌。
食堂里人声鼎沸,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嬉戏打闹,瞬间就吞没了我的声音。但是我确信章行听见了。他憨憨的笑容在我话语落下的那一刻突然像严冬挂在屋檐的冰疙瘩,硬生生的结在他确实不怎么好看的脸上。
我说的是,你长得很讨厌。
如果我是说,你很讨厌。或者他憨态可掬的表情会一直持续到这次晚饭结束。或者头脑简单的他当我在撒娇也说不一定。重点应该是,这句轻描淡写的话中,藏着那么一个“长得”。我并没有刻意强调,只是,听者有心。
章行刚才还兴致高昂的脸上,忽然像西伯利亚寒流掠过后的湖面,再也无法漾起一点涟漪。
我顿时觉得自己很残忍,干嘛在这个时候说这一句。为什么不是在答应跟他吃饭之前,又或者等大家相安无事的吃完这顿饭之后,总好过于这半途当中,一句话杀得别人措手不及。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像我这种完美主义的忠实捍卫者,碰巧又钟情于小情小调文字的小女生,当然容不得自己的男朋友长得这般平庸。
不过,章行毕竟是章行,憨厚成性的他愣了一瞬就开始打圆场。依然是标志性的憨然一笑。
“嘿嘿,我这个人是比较讨厌,不过习惯了就好。”
“那要是我习惯不了呢?”
章行好不容易解冻的笑容,再一次无可奈何的冻结在脸上。我实在是看不惯他那副自以为是的憨厚笑容,以为这样就可以给别人传达一条老实可靠的讯息,从此可以心满意足的接受他同样憨厚的感情。
不,章行,我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小心呵护就会小鸟依人的女生。我不是。因为你也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笑容有点坏,但是目光清澈的男生。
不想再多看一眼章行四平八稳的国字脸,我直接拎着包起身离开。
这是我在成为章行女朋友之后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追溯回去,我成为他女朋友的时间也不过两个星期。
那么……
——对,你猜对了——一个星期以前,我的男朋友另有其人。
我想要的,男朋友,程霄。
一个女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某个男孩是她想要的男朋友,你想会有多难为情呢。应该比一句“我喜欢你”更让人难以启齿吧。因为“想要”这个词语除了让人感受到汹涌的感情之外,甚至额外的让人联想到更深层次的人性本能。类似于一个女孩子赤裸裸的欲望被人偶然发觉一样,让听者脸上都不禁泛起红霞。
可是当时我就是那么勇敢的不顾一切大声喊着,程宵,你是我想要的男朋友!
篮球场上那么人,那么多追求过我的男孩。他们曾经蜂飞蝶舞的围绕在我身边,都被貌似矜持的一句“对不起”无情拒绝。而现在,他们心里一定都“呸”了一声:原来,你也不过是个这般低贱的女子。
篮球场上也还有那么多女生,平时习惯在我背后窃窃私语女生,被我清高但是绝对精致的容貌压的踹不过气来因而常常用眼神对我横加鄙夷的女生,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的冷哼一句:这就是所谓的清高么,卿茗!
可是我有什么办法?一个为情所困的小女生,她的赤剌剌的表白要是再迟一刻,心爱的男子就会牵起别人的手——
那个初夏的傍晚,学校的第十三棵梧桐树下面,熠熠生辉的是程宵坏坏的笑容。
“卿茗,你说你喜欢我?”
“嗯……”
“哦,怎么个喜欢法?”
我忽然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这个让自己日思夜想的男生,眼里闪烁着难以置信的光芒。但是只是那么一瞬,我的头又静静的低下去。像某个女作家描述的,再清高的女子,遇到了倾心的男子,都会这样低下去,一直低到尘埃里。
接着,就是断断续续的诉说。那些个辗转难眠的夜晚,那些个浓情蜜言的素笺,那些个心跳脸红的遇见……因了涌动的心绪,隐匿于心的秘密就这样杂乱无章的被吐露出来。像是七八月暴雨之后的洪水那么翻腾不息,又像是初春解冻后的溪流那么细水流长。
终于一述衷肠。
满以为如此这般卑微的诉求,可以迎来心属男生的灿然一笑,伸手来深情相拥。从此开始故事里的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可是程宵却要我明天在篮球场跟他告白,那一句惊天动地的话不是“我喜欢你”,而是——
程宵,你是我想要的男朋友!
多么可笑的要求,但是当时我答应的那么干脆,那么决绝。因为,程宵清澈的眼神,忽然颇有意味的飘向第一棵梧桐树。那个时候,中文系唯一可以跟我齐名的女生陆媛正貌似无心的经过。
后来。
后来程宵容光焕发的走过来牵起我的手。
拥有好看弧线的唇,以胜利者的姿态铺天盖地的压了下来。我终究是个女子,除去全身酥软就是头晕目眩的幸福感源源不断的从心脏出发,到达四肢百骸。
那一刻,我没有看见,程宵再抬起头时挑动的眉。那样不可一世的向世人宣布,你看,你们心目中清高的女神现在就在我的怀中。又是那样夹杂着轻狂与不屑的嘲笑我,卿茗啊卿茗,你也不过如此。
那一刻,我同样没有看见陆媛红的猴屁股一样的脸上泪流满面,眼神里充满了懊恼与怨恨,仿佛在怪罪自己为什么没有去阻止这一切发生。
可是,即使看见了又怎么样呢,我会推开程宵高昂着头颅决然的离去么?我会轻轻抱住陆媛说对不起我把程宵让给你么?不会,我要的只是这个眉目清秀的男子,即使这场感情一开始我就没有了尊严。
其实我什么事情不清楚呢?程宵在第十三棵梧桐树下与我相见之前,已经在第一颗梧桐树下对陆媛说了相同的话吧。程宵胜利的微笑,就是在向跟他打赌的一干兄弟证明卿茗所谓的清高就是这么不堪一击吧。陆媛流泪满面的样子,是在后悔无法像我一样放下身段这么卑微的去迎接程宵的情感施舍吧。
我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可惜程宵就是那么的吸引着我,如同挑动的火苗吸引着飞蛾。我就像一只笨拙的飞蛾一样,那么心甘情愿的扑向程宵,扑向这团熊熊燃烧的火苗,即使失去翅膀,即使无法飞翔,我在所不惜。
所以,我只是假装懵懂无知,在一片尖锐的呼哨声中,死心塌地的倒在程宵的怀里。把胸口灼烧的痛,牢牢的压在心底。
从食堂里面走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刻。子昂路上的灯都那么讽刺那
么暧昧的次第亮了起来,一盏一盏绵延到远处,连接着校门口五光十色的霓虹。
在子昂路上走着走着,我泪突然落了下来,身体终于毫无抵抗的蹲了下来。
当初,我和程宵就是这么分手的——
那个时候,他已经明目张胆的拉着陆媛的手满校园的跑。男生总是难以掩藏自己的好奇心吧。当他征服了一座高锋,很快,他又会有下一个目标。陆媛就是程宵继我之后的下一座高峰。
经过之前一战,陆媛是彻底的被我打败了。以前还明里暗里跟我较劲,后面就很识相的收敛了所谓的淑女气质来,安安分分做一个观赏性还不错的花瓶。毕竟,连一个最强劲的对手都甘愿为了爱情放下清高,她还一个人在那里矜持个什么劲儿。
女人不做作了,什么魅力都出来了。程霄在这所大学里是出了名的花心,对我厌倦之后,被中文系大变样的第二大美女陆媛吸引再顺理成章不过了。再说,当初要是我没有那么勇敢,后来跟章行牵手的也应该是陆媛——
我觉得实在是倦了,当初那股奋不顾身的气势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所以,在食堂里跟程霄吃完最后一顿饭就和平的分手了。我以为我不会落泪,但是程霄脸上毫不在乎的表情还是深深的刺痛了我。拎着包冲出来的时候,子昂路上的路灯像今晚一样被谁施了魔法似的,一盏一盏的亮起来,跟校门口的霓虹连成一片。我蹲在地上泣不成声,铺天盖地的难过瞬间压了下来。
章行是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身边的,他递过一包心相印纸巾,说,卿茗,其实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
然后,我就成了章行的女朋友……
子昂路上,橘色的灯光因为有了眼泪的浸润显得有点波光粼粼。
任泪水在脸上画出一道又一道浅痕,我忽然觉得很累很累。当初喜欢程霄的不顾一切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呢,我说不上。也许是因为太过的故事都在渲染爱情的轰轰烈烈,我恰恰一厢情愿的把故事情节搬上了生活舞台,所以现在被现实揭穿自己的幼稚,才显得这么狼狈。
所谓的王子跟公主,不过是在骗小孩子的连环画上走过场。也许,我一开始就不应该奢求爱情有华丽的外表,不应该假想一个笑容有点坏但是目光清澈的王子,不该相信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誓言。
站起身来,双脚因为蹲得太久很不争气的酥麻无力。
抬起头,才发现自己被笼罩在一片入夜的薄雾当中,路灯像被蒙了面纱的少女,面目朦胧的模糊。
慢慢拖着步子走着,眼睛却被远处路灯下熟悉的身影所牵绊。
是他么?
我心里忽然充满了愧疚的期待。我明白自己应该愧疚的,可是,为什么还有期待呢?他笑起来憨憨的,目光也不清澈。他的脸四平八稳,看起来有点自以为是。
可是,为什么还有期待呢?
“卿名……”
当他终于表情怯怯但是目光坚定地站在我面前,我终于明白,我在期待什么。
还是那双有点粗糙的手,还是那包柔软的心相印,轻轻拂过我的脸,轻轻拭去那一道道泪痕。
“卿名……“
“章行——”我忽然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为我擦眼泪的男子,眼睛笑了起来,“我们还没有吃饭呢?”
章行的手忽然缓了下来,眼睛静静的看着我,时间仿佛停滞在这一刻。
朦胧的灯光里,雾越来越浓,但是,我却看得越来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