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约翰福音3章19-20节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 耶稣是真光,耶稣也说基督徒是世上的光。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喜欢光、都接受光,作恶的人便恨光,就像某些有眼病的人怕光一样。帖撒罗尼迦的人视保罗这些传福音的人为搅乱天下的人(徒17:6)。他们不喜欢保罗等人,他们对现状很满意、不想被改变、也不想被保罗等人搅扰弄乱。他们认为保罗传福音,是使他们混乱、是弄乱他们的生活,他们很不喜欢。今天我们传福音,也可能冒着这样的危险——人家视你为搅扰他生活、弄乱他生活的人。有时我们要传福音和帮助人,首先反而是被人憎恶。此时,我们是否愿意继续作光照耀在黑暗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有接受被人讨厌的度量,一如既往地爱和传福音。同时,我们也要告诉世人——他们只有不怕行为被责备、有谦卑接受责备的度量,他们才能进步;他们只有愿意接受他们自己所谓的“传福音之人的干扰”,才能得到福音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