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屋之殇,读罗伯特.弗洛斯特这首Ghost House

1、序言

7月的热带小岛,天气温吞吞的,闷热,皮肤汗粘,渴望着凉爽,早上起来,大脑拙笨得很。

去吃早餐,碰见一个退休老同事,是省内颇有名气和拥趸的主持人,他说他前几天在剪辑一个片子,是我和他曾经搭档主持的一台晚会视频,他用手比划了一下,说,你那个时候那么瘦!哈哈,我忍不住笑了,那种生命已逝,光阴易摧的感觉突然敲了一下脑门,顿时就清醒了。

这种瞬间体验就像是头马演讲训练AC(Advanced Communication)手册里,项目开头的那一段话。

Poetry is one of the oldest forms of public speaking. Over four thousand years ago, before the invention of writing, poetry was passed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through the oral tradition.

4000年的诗歌,100年的人,诗歌越域,今晚相遇,我在头马俱乐部要演绎一首来自美国桂冠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的诗《ghost house》。

这首诗是他1906年写的,后来可能有过修改。

弗洛斯特曾四度获得普利策奖,因对乡村的写实描述和其以美国口语为载体进行演说的能力而受到高度评价。


图片发自简书App


他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旧金山。父亲是一名记者,在他11岁时就去世了,之后弗洛斯特随母亲迁居新英格兰,年轻时就读哈佛大学,后因为贫困辍学。他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女)。

成名后的弗洛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为生计频频外出读诗和演讲,“经常拖着病体疲惫不堪地回家”。他诗歌中常常出现比拟绝望、孤独和死亡的意象,如凋零干枯的玫瑰、凌凌冰霜、皑皑白雪等,这些喻体映衬出孤独、悲哀、寂寞的内心世界。

2、 读诗很简单吗?

Mantee 说,念一首诗,这个比较简单。可我觉得怎么就不那么容易呢?

在头马AC系列的这一本Interpretive Reading中,特别明了地写道,Poetry can be difficult to interpret because a poet often relies on symbolism, imagery, and suggestion to convey its message instead of dear description.

我感同身受,读一首诗可能不难,可是读好一首诗,感动自己,感动听众,特别特别难。主要是由于诗人经常用无比奇特的想象力,各种复合比喻、象征以及隐喻来表达他深藏内心的情感,作为一个messenger,你真的有那么大的信心觉得自己很称职吗?

一首诗就是一份独特的密码,尽管我做了多年的电台文学节目,也读了无数首诗歌,可是我永远都不确定我是否做到了最好的传达。谁要是说,你读一下这首诗吧……尽管满篇都是大白话,或只是一首儿歌,我依然会忐忑地说,等一等,让我慢慢看一看,细细感受一下。

为了这次头马的项目,我先是仔细阅读了AC手册上的Interpreting Poetry这一篇指导文章。英文朗读和中文朗读有异曲同工之处也有因为语言结构不同而导致的表述不同,中文朗读我可能算是比较有经验,但是英文朗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说一下我的准备工作

第一步,寻找合适的诗。

为了头马这一晚,先是花很长的时间去阅读诗歌,我翻阅了AC手册推荐的Emily Dickinson, Willa Cather, Rudyard Kipling and Robert Frost 这些诗人的诗歌,在kindle上也买了几本Classic Poems英文诗歌集,在诗歌网上一首一首翻着阅读,希望能找到一首让我怦然心动的。

由于AC要求是6到8分钟,所以需要稍微中等长度一点的诗歌,再加上头马活动地点比较嘈杂,也没有很多时间去解释背景,介绍作者,所以,挑三拣四之后,决定还是选意境不复杂但有很大想象空间的这一首ghost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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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反复阅读和分析,去理解诗歌。

这首诗歌依然舒展了弗洛斯特一贯的风格,忧愁于生死之间,感叹生命的无常和自然的更替。这首诗名字叫鬼屋,我觉得可以翻译为“灵屋”,是怀念旧人已去,自然却蓬勃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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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the first stanza,落笔就特别有意蕴很悠长,第一句第二句用了lonely, vanish来表现他这种孤独的怀旧的心情,第三句第四句中又分别用falls and grow,来暗示生命的新旧替换。他勾勒的这一幅久未有人居住的小屋,在我们的脑海里孑然而立,日暮时分,阳光陨逝,旧人不再,而那些紫色野树莓兀自悄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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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作者继续描写小屋周围的自然景象,从损坏的篱笆到葡萄藤,从杂乱草坪到灌木林一样的果树,新绿旧绿交织在一起,那啄木鸟的咄咄咄咄声在空中回响。在这一段中,我最喜欢一个词就是healed, 通向古井的人行小路已经杂草丛生,不复存在,不知道是footpath overgrown,还是破碎的心灵已经愈合。真的被这个词heal惊到了,这是这首诗的诗眼和灵魂,大自然更替是规律,是生长的需要,是一种欣喜,可是人类不同,生死轮回会留创伤,需要治疗,也可能永远无法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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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the third stanza,作者终于告诉了你,他有一颗难以抑制痛苦的心,因为分离因为思念。第一句袒露心扉后,作者就没再续叨痛苦如何让他煎熬,只是落笔于那些目及之处:久未使用被人遗忘的小路,早已没有尘土飞扬让癞蛤蟆灰头土脸,夜晚来临时,那些黑色的蝙蝠在夜空下翻卷冲扬。读者之心也会在这些寂寥的景色里抽搐,情难自已,泪湿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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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第四小节,是诗人和夜鹰的故事。很远,诗人就听见了夜鹰飞翔而来,吱吱叫着,在空中翻转着,穿梭在树枝林间,说着自己的语言,好像要告诉他什么,又好像只是在自言自语。这只小鸟可能是诗人回忆中旧相识,也可能只是一只路过的鸟儿,却可以在此时抚慰和陪伴伤心欲绝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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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段终于直面小屋不远处的一个年久墓园,那些墓碑以及墓碑下的人。作者写道,在那些细小的微弱的夏日星光下,那些永远沉默的人,和诗人分享这片黑暗的土地,那些隐藏在灌木丛中的石头墓碑,上面的名字已经被苔藓模糊了。

在最后一段,诗人提及了墓园中有两个紧挨着的墓,年轻姑娘和小伙儿,相伴以眠。很多读者猜测是暗指诗人的一个儿子和女儿,弗罗斯特儿子是八岁因病去世,女儿是出生不久夭折,也有人说可能是葬在此处的年轻夫妇。无论是指向谁,都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第四步去寻找音乐,反复练习

选定了诗歌,我开始找音乐,在网上搜索悲伤旋律的曲子,然后录制下来,对着诗歌进行配诵,希望在音乐的高潮处能够契合诗歌最富有力量的那一段,在每个重点的短语处去细细体会音乐的轻重急缓,然后着手进行音乐重新编辑,争取达到完美的效果。

剪辑完了之后,就要进行反复诵读,为了读音标准,每一个拿不准的词汇,我都要查音标,矫正自己的发音,便于可以清晰地传达到读者的耳朵里。毫无疑问,发音标准有利于信息的最大量的传播,一个词不准,就会影响听众的理解,会影响整首诗歌的朗读效果。

在练习过程中,细细感受哪些词汇可以直逼人的灵魂,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来选择重读,而哪些词只是一带而过。

4、 读好一首诗歌的元素

我听过无数人读诗,大多是中文诗歌,后来在魔方秀、喜马拉雅这样的软件上去听卷福、抖森的英文诵读。不可否认,把一首诗读好需要一些硬核条件。

比如音色天赋,人的声音是一把乐器,音色好次,是否纯净或者深厚,的确是取决于基因,也就是每个人的声带构成如何,声带的长短和厚度等,就如同歌手一样,好声音一大半是天赋礼物,同样一首诗,好声音读出来就是俗话说连耳朵都可以怀孕的。卷福的音色醇厚,重低音都可以击破鼓面,层次分明,有砂砾状的耳膜细腻感,同时又有高超的演绎能力 的确非一般人可比。

比如理解力。有了好音色也不一定能够朗读好,还需要理解功力,也碰到过一些业内人士,一把好音色,可是在演绎复杂感情时就是不够细腻,这跟内心丰富程度,也跟对诗歌的理解程度有关。

比如同理心。感情丰富的人,同理心强的人,比较容易能够有通情能力,就是属于易感人群,很容易为别人的感情所动容,这样的人比较合适朗读诗歌,声音中也会容易传达出诗句中的情感。

比如热爱。对诗句有着无比热爱的人,可轻而易举扫除壁垒,表达出诗句的情感,因为投入的情感充沛有可能会冲淡其他方面的缺陷,而吸引听众观众去欣赏诗句中澎湃的地方或者动人之处。

再者就是需要语言的标准度,口音太重,在朗读时会存在一定障碍,愉悦感会打折扣。

我在美国爱荷华大学著名的写作中心听过一场诗歌朗诵会,精致的小楼厅堂里,凳子不够,很多人席地而坐,我也是其中一个。桌子上点着蜡烛,安静而神圣,一位香港诗人,两位美国诗人,朗诵自己的作品,音色也许没那么美,也没有音乐陪伴,属于素色朗读,虽然比不上专业效果,但是依然美好而感动。

所以,诗歌是属于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朗读,给自己,也给别人听。

5、 今晚的目标objectives

AC手册上写清楚了三个目标:

To understand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poetry and prose.

To recognize how poets use imagery, rhythm, cadence, and rhyme to convey the meanings and emotions of their poetry.

To apply vocal techniques that will aid i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reading.

达标可能不容易,可是我付出的时间让我更多地了解这位诗人,一切都值得。

一生悲伤的弗洛斯特逝于1963年1月29日,中年丧妻,有6个孩子,可是却失去了其中4个孩子。成名后的弗洛斯特被多所大学聘用,算得上是他同辈人中旅行最多的诗人,他经常上课、为公众读诗还有演讲,但依然深藏着公共演讲的恐惧,这一点也许可以激励无数在头马演讲俱乐部奋斗的演讲者。

读了这一首Ghost House,我仿佛读了弗洛斯特忧郁的一生,弗洛斯特曾经说,他墓碑上要刻上 "I would have written of me on my stone: I had a lover's quarrel with the world," 翻译过来就是,我和这个世界像恋人一样吵了一架。嗟叹中,看到这一句,不禁莞尔一笑,是啊,人生难免糟糕,生命依然美好,这个世界值得你好好地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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