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应具备的国文能力
现在再试将十八年八月教育部颁行的《中学课程暂行标准》中所规定的高中及初中的毕业最低限度超列如下(甲)高中国文科毕业最低限度:
曾精读名著六种而能了解与欣赏。
曾略读名著十二种而能大致了解与欣赏。
能于中国学术思想、文学流变、文字构造、文法及修辞等有简括的常识。
能自由运用语体文及平易体闻的文言文做叙事说理表情达意的文字。
能自由运用最低限度的工具书。
略能检用古文书籍。以上六条出自014
(乙)初中国文科毕业最低限度:
从精读选文,能透彻了解并熟悉至少一百篇。
曾略读名著十二种,能了解大意,并记忆其主要部分。
能略知一般名著的种类,名称,图书馆及工具书籍的使用,自由参考阅读。
能欣赏浅近的文学作品。
能以语体文作充畅的文字,无文法上的错误。
能阅览平易的文言文书籍。
以上六条文字出自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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