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不论天气的。
“喜欢就是没有原因的无论何时见到他就忽然满心欢喜。”我这样对我的闺蜜们说。
村上春树《朗格汉岛的午后》中说的小确幸大概就是我的他吧,我也常常倚着窗台这样想。
从和他在一起开始,一天天的比着日历数日子,夜里闭上眼再细细咂么一天里和他的点点滴滴。每一天,随着清晨澄澈的阳光透过窗棂,都是雀跃的期待。
一百多天的故事里,不算轰轰烈烈,但也不算平平淡淡的细水长流,初恋总会有些忽而的浪漫,忽然的心动,会不明就里的想到他,然后嘴角上扬。
初夏的梦里,我还是会回到从前和他做同桌的日子里,那时候,总是信誓旦旦的宣称只把他当兄弟,可也会莫名其妙的想起他,心底再涌出一股奇异的罗曼。
自熟识起,三年,喜欢他一年有余,想来最浪漫的事,还是肩并肩时无忧无虑的笑闹。
暖暖的阳光洒遍明亮的教室时,窗外的梧桐银杏隐了鸟鸣,和他,扬着笑,用黑的白的笔在对方的胳臂上画下稚嫩的可爱的图案,我们笑着闹,不恼。
淅淅沥沥的雨天,清澈的雨落满校园,熙攘的教室里,守着并不孤单的宁静,拿一根素色的铅笔,我在画,他在看。夺过他手中的笔记本,许是在扉页上,或者某一页笔记的空白,亦或者在他还未来得及写上笔记的空页,画几张插画,也许是简单的勾勒,也许是仔细的描写,我不过随手画的,开心了一时足矣,再翻他的本时,画也都还在,妥妥帖帖的留着,就翻倍了快乐。
时不时地总会有个热极了的夏天,蝉不住的叫着,随心勾一幅画心中才忽而清爽,那时候我最爱做的事是随手拽一张活页纸,画几个图案或一张画,然后就随手弃了,或是忘在他的桌上,或是任意放在他的桌斗里,后来那些画纸,都被他摞成一沓,安然的收在文件夹的夹层里,之后从他那拿东西时看见,就止不住的喜悦。
当然了,我也喜欢画他,三年校园里,大约画了近一百张同学,超过七十张都是他,不同的画风,不同的角度,我也会笑着和他说“我可以召唤神龙了”,跃然纸上的他的样子,是少女心事悄悄的浪漫。
我画他看,我闹他笑,岁月静好,时光安然,心底藏着悄然的又张扬的喜欢。
那是最浪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