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方法上,王守仁提出:“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在儿童教育方法上,最好通过咏诗唱歌来诱导孩子,以激发他们的志向和兴趣;引导他们学习礼仪,以使他们仪表严肃;教导他们读书讽诵,以开发他们的智力。在古代教育中,对儿童进行“诗”“书”“礼”的教育是非常普遍的,但是王守仁釆取的“诱”“导”“讽”的教育方法,是不同于以往传统的灌输、体罚的教育方法,即把知识、礼仪、歌诗的传授和儿童的生理、心理特征相结合,同时把儿童的身体锻炼和道德涵养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兼顾了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
王守仁又进一步提出了儿童教育的内容,他说:
故凡诱之歌诗者,非但发其志意而已,亦所以泄其跳号呼啸于咏歌,宣其幽抑结滞于音节也;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讽之读书者,非但开其知觉而已,亦所以沉潜反复而存其心,抑扬讽诵以宣其志也。
用咏诗唱歌来诱导儿童,不仅是为了培养他们的意志,也是为了把他们想要呼喊、蹦跳的情绪发泄在咏诗唱歌中,将郁结压抑的感情抒发于抑扬顿挫的音节中;教他们学习礼仪,不仅是为了养成他们的仪表气质,也是为了让他们在揖让行礼当中活动血脉,用起跪屈伸来强健他们的筋骨;要求他们读书,不仅仅是为了增加他们的书本知识,让他们变得更聪明,也是为了让他们在反复的潜心阅读中涵养性情,在抑扬顿挫的诵读中明白他们的志向。王守仁的这一段论述至少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重视儿童的诗歌教育。他认为借助咏诗唱歌,不仅可以激发他们的志向兴趣,也可以使他们在咏唱中宣泄欢呼跳跃的情绪,在抑扬顿挫的音节中抒发忧郁呆板的感情,这不仅能够陶冶儿童的性情,而且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都有好处,使他们能回到自己倡导的“良知良能”。
第二,重视礼仪教育。他认为通过礼仪教育,不仅可以让儿童面容仪表更加得体,也可以在揖让叩拜中活动他们的血脉,强筋壮骨。用习礼来代替学礼,在习礼的教学中,发挥德育、体育功能,即融德育、体育于习礼之中。
第三,王守仁强调读书不仅可以开发他们的智力,还可以使他们在反复的钻研中修身养性,在抑扬顿挫的诵读中确立志向。
在王守仁看来,这么做的目的其实就是因势利导,而不是强迫儿童学习。他说:“凡此皆所以顺导其志意,调理其性情,潜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顽。”这一切都是为了在志向上因势利导,在性情中调理养护,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消除他们的鄙陋和吝啬。
王守仁教育其子王正宪,用三字一句的儿歌,传授浅近的做人道理: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义;节饮食,戒游戏;毋说谎,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毋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勿轻弃。(《示宪儿》)
王守仁的这首“教子三字经”,也被人称为《王阳明家训》。他采用朗朗上口的韵文,要求儿子做到“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义”,一“节”、一“戒”、五“毋”、两“能”,成为“心地好”的“良士”。最后通过“譬树果,心是蒂”的形象比喻,进一步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道德品质的重要性。可以说,这首教儿诗内容非常具体,形式又非常通俗易懂。
王守仁准确地概括“童子之心”的“乐嬉游而惮拘检”的心理特点,否定了在教育中对儿童使用“鞭挞绳缚,若待拘囚”的体罚手段,提倡采取“诱之”“导之”“讽之”的启发诱导方法。这些思想是有相当可取之处的,对于我们现在的家庭教育儿童教育都有直接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