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公元1770年8月27日—公元1831年11月14日), 是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继承了康德、费希特、谢林从思维引出存在的唯心主义原则,并把它发展到了尽头;另一方面是他继承了他们哲学中的唯心辩证法的因素,把它系统化了。
一、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
1、事物的本质就表现在现象中,现象也就是本质的显现。因此,离开了特性或规定性就无所谓事物,离开了现象也无所谓本质;而认识了事物的一切特性或规定性也就可以认识本质。(物自体和现象)
2、既然批判考察认识能力本身就是一种认识活动,它就只能在认识的过程中才能进行;因此,我们必须在认识的过程中,将思维形式的活动和对于思维形式的批判,结合在一起。我们必须对于思维形式的本质及其整个发展,加以考察。他把这种考察方式称为“辩证法”。(先验方法)
3、矛盾只是所谓理性的本质,而不是世界的本质的观点,康德的根本缺陷就是停滞在所谓理性矛盾表明“物自体”不可知的消极结果里,而没有进一步认识到其积极意义:“在于认识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矛盾是存在和思维的根本原则。(知性理性论)
二、绝对精神
1、绝对精神是在自然界和人类出现以前早已永恒存在着的一种“理性的”、“逻辑的”宇宙精神。一切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现象都看作“绝对精神”的外部表现。
2、绝对精神本身就是永恒地运动变化发展着的,因为它本身内部就包含着矛盾,或者说它按本性来说就是矛盾的,而它自身的矛盾就推动它不断地运动变化发展。他把这种矛盾进展叫做精神运动的辩证法,实际上也就是思维与存在矛盾统一的进展过程。
3、精神,即以概念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的运动,是有其固有的形式和节奏的。实在、真理只能是“正”与“反”两个对立面或对立规定的“具体统一”,而不是片面的“正”或“反”。这样“对立统一”的“具体概念”是一个发展过程的产物,是概念从“潜在”变成“现实”这样一个过程的结果。
4、“绝对精神”是逻辑的精神,因而只有通过人的概念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因为只有纯粹概念才适合于表现它自身。纯粹概念是经过漫长的过程才产生和形成起来的,而这个过程是同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即人类“克服”自然界的过程交织在一起的。
三、辩证法、历史和认识论的统一体系
1、辩证法与历史的统一
不管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不管是个人意识,还是人类精神,都有自己的历史,而所有的历史都是辩证发展的过程,辩证法是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历史是辩证法的具体应用。从原则上说,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与辩证法的某一个环节相对应;按照辩证法螺旋上升的方向,历史发展的方向是进步,达到了辩证法规定的最后目标,历史也就终结了。
2、辩证法与认识论的统一
绝对精神在先,人的意识在后,这只是从存在的顺序的角度来讲的。如果从认识的顺序而言,则是人的意识在先,绝对精神在后,因为绝对精神只是在人的意识发展到最后阶段才呈现出来。这样,辩证法的范畴和规律就成为认识论的对象,认识论也是辩证法在人的意识中的应用。
四、精神现象学
1、“绝对知识”发展的“意识”环节
感性确定性:个人意识的最初形式,它的对象是个别事物的存在。它的特点是表面上看它好像是最丰富的知识,但实际上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知识。
知觉:对感性多样性进行综合并加到事物上面的判断知识。它的特点是用一般概念来把握个别事物,是用概念对事物进行判断的过程。
知性:当意识关注于知觉对象,它沉浸在对象之中而忘记自我,这样就进入了知性状态。它的特点是用抽象的共相来对事物加以思考,共相被认为是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知觉的对象。“知性”的知识对应于自然哲学。
2、“绝对知识”发展的“自我意识”环节
欲望
主奴关系:是人的欲望冲突不可调和的产物,主人意识是靠奴隶而实现的,奴隶意识也是一种自主意识。
自由意识:是主奴关系辩证发展的结果。观念上的自由,否定现实的不自由,它在彼岸世界取消了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3、“绝对知识”发展的“理性”环节
观察的理性:是实验科学的知识,它是从外到内的发展过程。
道德的理性
自律的理性
4、“绝对知识”发展的“精神”环节
精神是社会组织和历史进程的结果,它是客观的,因此精神环节就是客观精神环节。
精神作为绝对知识在以概念的形式表现自己之前,已经通过了具体的形象来被我们认识,这种形式就是宗教。
五、逻辑学
1、 逻辑学的大致轮廓
a、逻辑学的第一层次:存在论(正)——本质论(反)——概念论(合)
b、逻辑学的第二层次:
存在论:质(正)——量(反)——度(合)
本质论:本质(正)——现象(反)——现实(合)
概念论:主观概念(正)——客观概念(反)——理念(合)
2、存在论的合理
a、逻辑学是从“纯存在”开始的。“纯存在”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它是一个最简单、最贫乏、最片面,然而也是一个最普遍的概念。“纯存在”是“绝对理念”的潜在或萌芽,概念的自己运动自然会把它自己的丰富内容揭露出来,即认识根本上是从“无知”开始,是从无知到知,从少知到多知,从浅知到深知的化。
b、由质到量和由量到质的互相转化
质与量是辩证统一的,他反对把二者割裂,片面强调其一,也反对将两者并列,不研究两者的辩证转化,只用一个“和”字把二者联系起来的形而上学观点。他强调质的范畴,认为我们观察事物首先是从其质的观点去看,然后才进入到观察其量,这是认识的必然次序。
量的变化是一种“渐进性的过程”,质的变化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即“飞跃”,而质变或飞跃是在量变积累的基础上发生的。不承认飞跃,只承认渐进性的变化,实质上就是否认产生和消灭。也就是从根本上否认变化。他认为真正存在的变化,只能是新东西的产生和旧东西的消灭,这就是“飞跃”。
c、本质论的合理
“本质”这个概念从抽象到具体的自己的运动。但其中也包含了一种“合理的”猜测,即人类对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也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d、对立面的统一
当直接的存在最初上升到本质时,本质就被规定为自身同一的关系,本质的自身同一不应是抽象的完全等同,即“抽象的同一”,而应理解为具体的即包含差别的同一,即“具体的同一”。
“矛盾”就是同一中的差别发展或展开、分裂为两个对立面,它暴露出两个对立面之间这样的联系和性质.
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是因为本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有动力和活动.
3、概念论的合理
a、“理念”是主观概念和客观概念的统一的思想。
对真理的规定,包含着真理是全面的思想。
由于真理是全面的,因而它就是具体的,是“对立面的具体的同一”。因此真理本身就包含矛盾,理念本身即辩证法。
由于真理是具体的,本身是矛盾的,因此真理就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就是说,真理是思维永远产生自身同存在的矛盾,永远克服这种矛盾,并且在矛盾中达到使存在和它自身相一致的过程。
由于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是一个过程,真理本质上又在认识中。因此,认识也就是一个由无知到知,由简单到复杂,由贫乏到丰富,由片面到全面的辩证发展过程。
b、关于“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
理论理念:狭义的认识活动,它是主观性自己否定自己的主观性活动,表现为力图把存在着的世界接受到自身内来,以消除主观性自身的片面性,并以真实客观性来充实自己的抽象确定性。
实践理念:是实践的或意志的活动,是广义的认识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是主观性进一步否定客观性的片面性的活动,力图把主观性内部的合理的必然性或规定性,输入到客观世界的偶然性现象中去,以消除客观性的片面性。
认识过程是“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双重运动的统一过程,而“实践理念”比“理论理念”更高,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
六、自然哲学
1、“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
自然界是绝对精神的异己的存在,是与精神对立的东西。
自然界又是绝对精神必然地要经历的发展领域,是精神发展的必然过程。
2、自然哲学的大致轮廓
机械论:在机械性阶段,对象是作为“绝对外在性”出现的,相当于逻辑学的“存在论”中的范畴。“绝对外在性”就是说,部分与部分漠不相关,完全分散而无任何统一的原则,表现出盲目的、无穷的杂多性。它的发展环节是:绝对外在性——有限机械论——绝对机械论
物理论:在两极的对立中考察个别性。它最大的发展环节有:普遍个别性物理论——特殊个别性物理论——整体个别性物理论
有机论:有机性阶段是机械性阶段和物理性阶段的统一的统一,在这个阶段上研究的对象是作为有生命的个体出现的理念了。它最大的发展环节有:地质有机体——植物有机体——动物有机体。
七、世界历史
1、在世界历史中,国家、民族和个人只不过是世界精神的外壳或皮囊,只不过是世界精神自己实现自己的工具。他们的兴衰成败均取决于世界精神这个最高裁判官的裁决,即取决于他们是否符合世界精神发展的要求。
2、历史绝不是偶然事件的堆积,而是一个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
3、人类的活动为“世界精神”所主宰;但“世界精神”恰恰又是借助于人类的活动而实现自己的。
4、英雄人物的行动之所以能带来巨大的历时事变,其根据主要不在于他们个人的性格、兴趣,而在于他们的意志与“世界精神”相联系。
八、哲学史
1、全部哲学史是一有必然性的、次序的进程。哲学史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
2、黑格尔也把哲学史看作是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贫乏到丰富的过程。
3、在哲学史研究中,黑格尔还提出了历史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统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