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幸好你还在,余生一起走

文/萧萧四姑娘

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想到的就是教徒或信众,他们三拜九叩,五体投地,一步步去往信仰的圣地。

再来看看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朝圣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

然而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和宗教、信仰并没有关系,它是一场名为拯救朋友生命实为自我救赎的旅行。

本书主要讲述了退休老人哈罗德从英国南部金斯布里奇徒步去往北部的贝里克拯救患癌的朋友奎妮的故事。他孤身一人,历时87天,徒步穿越627英里,完成了一项不可能的壮举,在这其中,关于亲情、爱情、友情、婚姻、人生的思考从未停止,双脚在丈量土地,大脑在回忆过去。

“会去很久吗?”
“到街尾就回来。”

用现下时兴的话来说,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是一次对当下生活的逃离。在接到奎妮的信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会有接下来的旅程,用妻子莫琳的话说就是“平时走的最多也就是取取车而已”。

哈罗德一辈子谨小慎微,性格内向,相继被母亲和父亲抛弃,害怕与人相处,一辈子为他人而活,不会表达自己,他的朋友奎妮离开了他;他不知道怎么和儿子相处;他和莫琳的婚姻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温度了,冰冷而窒息。这一切都让他无所适从,却不知道怎么来改变,从前的他还能上班,退休后彻底无所事事,六个月里他很少出门,做的最多的就是在家里沉默。

他急切的需要一个出口,恰好奎妮的信出现了,恰好加油站小姑娘说了那么一番话,于是他没有深思熟虑,没有理智思考,没带手机,没有装备,没有告别,仅仅是出门去不远处寄信变成了徒步六百多英里到贝里克。

写到这里,我想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在生活中过的一团糟,友情、爱情、亲情出现了问题却无能为了,婚姻死水般抽离了曾经的热情,不知道怎么走到了今天,不知道怎么继续走下去。如果能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该多好,但多数时候,旅行结束了,又回到了原先的生活,毫无改变。因为在旅行中,只想到好好放松自己,却没有去思考、去见识、去改变。

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这是旅行的开始阶段,哈罗德在路上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刚开始的他是羞涩的,不自信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到达贝里克,他是一个六十五岁的老头,身体素质好不到哪里去,他没有任何徒步的装备,穿的是一双帆船鞋。听到他故事的人有的嘲笑他,有的可怜他,有的鼓励他,但无一例外的谁都不觉得他会成功。人们只知道他要去拯救贝里克的患癌的奎妮的生命,把它当做是一种信仰,但没有人真正知道他的意图。

他们以为他对奎妮是爱情,但不知道奎妮是他很重要的朋友,曾代替他被啤酒厂老板开除,而他任由她离开没有做任何事;他们也不知道他不知如何和儿子相处,眼睁睁看着抑郁症儿子数次自杀并最终成功;他的妻子责怪了他二十年。

这一切曾经发生了的又被他有意或无意忘记了的事,在他一日日的旅程中,在他的脑海里活了过来。他忘记了太多,在难得的独处中,他任由思绪翻飞。

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刚开始我也不懂这一点,但现在我知道了。要放开你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像钱啊、银行卡啊、手机啊、地图之类。”他看着她,眼神明亮,笑容笃定。

这是旅行的顿悟阶段。他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人们告诉他他们的故事,也倾听他的事情,他接收到各种各样的善意,每个人都不一样,又全都一样。他终于顿悟,旅行的意义在于做出改变,如果一直不去改变,旅行不过是重复的走路。

他放下心理的包袱,诚实以对,他不再羞于寻找帮助,他解放了随身带着的各种物品,他开始主动去寻找帮助,顺其自然,完全按照心意来,身心得到放松,他变得自信而从容。

这个时候的他,身边开始聚拢了一批人,还有一条小狗,人们加入到这一壮举中来,然而问题不断,人们我知道哈罗德的目的地,却不知道他的目的。

我们很容易就能感觉到,即便他们开始一群人徒步行走,但这场旅行还是哈罗德一个人的,他并没有膨胀,也没有忘记初心,他依旧孤单,但他又不习惯拒绝别人,这一段旅程很多也很难,很快人们开始烦躁起来,开始利用哈罗德的名气,放弃了这个老人。

最后那条小狗也离开了,他又重新一个人,莫琳来劝她回家,他拒绝了。无论能走到哪里,他都要继续走下去。但毕竟有什么不一样了。

最后一段旅程是最艰辛的。哈罗德能看见的就是路,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又是一座山,又是一片天空,又走了一英里,全都一模一样,令他厌倦得几乎想放弃。他经常会忘记自己到底是在往哪里走。

最后一段旅程,越来越难,身心俱疲,他突然开始灰心,他知道自己根本救不了奎妮,他开始越来越想莫琳,想回家,想结束这段该死的旅程。但是莫琳拒绝了,她怕他将来会后悔,所以逼着他继续走了下去。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主要有三个点:

第一,哈罗德的旅行既没有半途而废也没有随随便便成功。

我在刚开始会认为半途而废主要考虑到他的身体因素,毕竟他已经65岁,也没有曾经徒步的历史,不具备专业能力和装备,只靠一个愿望很难会成功,但作者也并没有让他很轻易就成功。

在开始以前,身体因素可能是首先被考虑的事情,但真正开始以后,心理因素反而会起决定性作用。可以看到,哈罗德并不是一直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的,当他开始自我怀疑或者不自信的时候,要么是旅途中的人启发了他鼓励了他,要么是莫琳支持了他。才让他最终坚持了下来。他成功了,见到了奎妮,一个只剩一口气吊着的人。

第二,他的旅程和回忆是同步的,完成了可贵的自我救赎。

本书刚开始并没有神奇的地方,也不过是平淡无奇,甚至觉得哈罗德徒步贝里克的决定实在不经推敲。但随着他一步步往下走,回忆一点点涌出,你会忍不住想知道他和奎妮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她会离开?还有他的儿子呢,他在哪里,为什么一直不出现?我在刚开始以为他的儿子死了,后来莫琳又让我觉得他还活着,不到最后你都不知道原来他的确已经死了。还有哈罗德和莫琳,他们之间怎么成了现在这样,以后又会怎样?不仅哈罗德的旅程牵动人心,他们之间的故事同样让你舍不得放下此书。

第三,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点,就是旅程结束,幸好你还在,余生我们一起走。

在他整个旅程中莫琳一直默默在他身后,他一个人去徒步旅行,她自己一个人在家里,他不断打电话给她,寄明信片,她在家不断担心。旅程最后,他们都完成了自我救赎,和自己和解。兜兜转转到最后,爱的人还在,幸好,还来得及,余生,请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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