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我午睡刚醒,就听到老公在客厅对孩子说:“妈妈说要洗衣服,到现在还没洗,衣服都攒了一筐了,你说她是不是很懒?”很明显我老公在对我的行为进行归因的时候,用的是“性格归因”,而不是“情境性归因”。也就是把原因归于“我很懒”这一性格因素,而不是“她忙了一上午,可能忘记衣服该洗了”这一情境性因素。
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在解释他人行为时,会倾向于低估情境因素作用;而对于我们自己的行为,却通常用情境因素来解释。所以会出现别人插队是“没素质”,而自己插队总是“情有可原”的情况。
这种基本归因错误是有其适应性的:首先将别人的行为归结为个体的内在特性是一种有效率的行为,因为情境有时候很复杂或者对我们并不可见,很多情况下我们无法考察个体在其他情境中是否也会有如此的表现,或者去追查他做出某一个行为的根本原因,把他的行为归结为“性格”是最简单最快速的。而且归为内在特性,我们就可以预测这个个体以后的行为。而归为情境,对我们的未来就没有指导作用了。
其次将自己的行为归为情境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经历、所在的情境很熟悉,很容易获得。另一方面,也是对良好的“自我形象”的一种保护,虽然我在这个情境里做出了不恰当的行为,但我仍然是一个好人。这种想法可以维持我们的自尊,让我们对自己保持“一致性”的好印象。(也就是说,当我们的行为和我们对自己的认知出现认知失调时,我们会把失调的原因归为情境,而不是“我”变了)
但是书上讲“对于一个我们很熟悉并且在多种环境下相处过的人,在归因时我们会对其所处的环境更加敏感”,按理说我老公对我足够熟悉,为什么他没有关注到环境,而是直接归为“我就是这样的人呢”?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在我们的婚姻早期,他就形成了“老婆不爱干家务,老婆很懒”这样一种信念,而即使后面我已经在努力改进了,他也很难改变对我的看法,这被称为“信念固着”,而且“一旦你形成了某种信念,它就会影响你对其他所有相关信息的知觉”:你因为想要证明自己的解释是正确的,会对挑战自己信念的信息持封闭的态度。而对支持自己信念的信息会格外留意从而变得更坚持自己的信念,甚至会重构记忆来印证你的信念的正确性。而唯一可以纠正信息固着的方法是:解释相反的观点。这个有机会我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我老公在抱怨我很懒的时候,隐含的意思是他不懒,可是这可能是他的一种错觉。因为人的直觉并不可靠,易得性直觉使我们认为在记忆中现成可得的事件就是经常发生的。说起做家务,他可能很快会想起自己吸地、买菜、做饭的场景,但却不怎么容易回忆起我做这些事情的场景,所以他会认为自己经常做家务,而我很少做。
那他对我的这种“很懒”的判断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根据罗伯特默顿的自我实现预言,我可能会如他所愿的“变懒”,而他对于我的懒惰就会更加确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显然是不利于我们的家庭关系的。幸好我现在有了觉知,不会轻易认同他的投射,就可以打破循环,感谢《社会心理学》。
今天下午我重温了《非暴力沟通》上的那首诗:“我从未见过懒惰的人;我见过有个人有时在下午睡觉,在雨天不出门,但他不是个懒惰的人。请在说我胡言乱语之前,想一想,他是个懒惰的人,还是他的行为被我们称为‘懒惰’?…”
在《社会心理学》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人类总是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冲动,想要解释行为,对其归因,以使其变得次序井然,具有可预见性,使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归因接近于一种本能。有时候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但更多时候,情境很复杂,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原因,所以我们会根据经验、或者根据直觉,找到一个“原因”,从而让我们获得可控感、安全感。对我们来说,原因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感觉:可控、安全。知道这一点,我们要对我们找到的,或者说构建出来的这个原因保持警惕。而更进一步的,就是控制自己“归因”的冲动,尽量不去评价,而更多的去关注事实和行为本身。用“我看到你没有洗衣服”,而不是“我觉得你很懒“作为沟通的起点,就能减少很多因为“视角不同”、“信息不对称”和“偏见”等造成的误解,沟通会更平和、更有效。在写下这段话后,我不禁怀疑,我上面写的所有,都是对我老公行为的“归因”,我找到的这些原因究竟有多少是真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