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
然而人红是非多,随后爆出原创作者Vitas向芒果台和迪玛希的律师函,要求他禁唱。
有人酸Vitas不红了,跑来蹭热度。原作者红不红与知识产权没半毛钱关系,这首歌是Vitas18岁时的原创作品,就有权利要求迪玛希禁唱,喷Vitas的人完全没有知识产权常识。(Vitas年轻时的颜值也是 hin高)
原创的代价
坚持原创有多坚难?先不谈音乐,单是写微信推文,每天我光全网浏览,发掘热点就要整整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一个很厉害的同行也常常说直到下午四五点他才想到今天写什么选题。
然后还要构思文章架构,成稿极少有一遍过的,基本修改三次+ ,有次内容总监写广州名片,单是找图片资料就准备了三天。
记得写权志龙的文章,学生和我一起找了一个星期的资料才写成,戳蓝色字可见5岁上电视,做了11年练习生,红了十年全靠这两个字。
原创音乐的难度更大,我们团队的小谢为湛江志愿者团队写歌,耗时半个月,写好还要唱出来并录制DEMO带,反复调试、修改才出成品。
熬夜对原创作者来说是家常便饭,因为灵感往往在半夜三更、夜深人静之时才会涌现。
权志龙接受采访时就说过,那些你们以为好听歌曲是自己半夜失眠的时候想出来的。
抄袭的酸爽
但是抄袭就简单了,洗稿的信守拈来一篇文章把开头结尾换个说法,再署上自己的名字,几分钟搞定,出品还不差,
硬是把别人耗时一天甚至更长的成果在几分钟内复制黏贴,这种鹊巢鸠占的做法往往还能获得丰厚回报,当然很酸爽。
而唱歌的,原创型歌手付出的努力是:要写要唱还要演,颜值不高火不了。翻唱只需把歌听熟,跟着曲子来,再长得帅一点,用钞票包装下,妹子们喜欢就火了。
大张伟的那首《倍儿爽》就引发过争议,在曲风和节奏上都有抄袭PSY《江南style》 的嫌疑,还上了春晚。
但是抄袭的取证非常困难,文章只要文字略有改动,汉语博大精深就很难定论;音乐就更不好判断,五线谱就那么多音符,抄的人还不屑:雷同很正常。
美国的版权保护
在美国,知识产权是受到重度保护的,下载歌曲都要付费,流行天后Taylor Swift就曾经公开对怂苹果的三个月免费流媒体音乐服务,
并在设交网站呐喊“没有免费的苹果当然也没有免费的音乐!你们苹果要是玩真的,那本姑娘就取消专辑《1989》在Apple Music的上架计划。顺便送你们首歌——《1989》中的单曲《shake it off》”。
迫于舆论压力,苹果很向Taylor 道歉,并承诺支三个月内用户每下载一首歌就支付唱片公司0.2美分。
而在此之前,苹果公司财大气粗,从来不把歌手放在眼里。Taylor正是得益于美国的版权保护,才变成名副其实的亿万富姐,她才有更多的资本去创作。
所以这不是小题大做,原创作者和音乐人如果得不到版权收益,最后大众也只能听口水歌和看甲骨文,最终整个文化市场都会萎缩。
前阵子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的原著作者秦简也涉嫌抄袭200位作者的作品,被11个作者联名起诉。
其实我们缺的,并不是分辨对错的能力,而是不把错误的事情,安插一个光明正大借口的能力。
原创红得更久
迪玛希长得帅、实力强是事实,但是不能成为侵权理由,在盗版横行的今天,Vitas的维权很有必要,何况他很有风度,只是发律师函要求迪玛希禁唱,还称赞迪年轻技术好,其实Vitas可以直接起诉索赔的。
原创虽然艰苦,但是耐得住寂寞的音乐人可以红得更久,周杰伦出道时曾创下10天写出50首歌的记录。
如今华语乐坛没有一人的原创功力可以和他相媲美,在新人辈出的激烈竞争下,就算周董很久不发单曲,偶尔以女儿弹奏的简单音符而作的《前世情人》一样可以横扫各大音乐颁奖礼。
歌迷也不意外,一句:因为他是周杰伦啊,道出原创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