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k.:
我们认识两年之久了,这两年来只要是心态发生巨大改变的时候就会给你写信,投进邮筒里以后就不闻不问。
我曾在心里暗暗发誓,等我写够了二十一封,我就去找你,这就是我们再次相逢的时刻。所以我最近写得很频繁,因为每写一封,我就觉得离你更近了几百公里,直到最后我们跨过这几万公里的地理距离。
每次给你写信的时候,我总有一种错觉,我觉得和你的关系更加亲密了些,我总觉得这份纸笔的来往胜过无数次的刻意相见。
k.,我最近呆在这座我生活了很久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听过的南方小城里经常一个人静静发呆,小城的冬天真冷啊,有时候真想要是有个人可以给我拥抱一分钟就好了。
还记得吗?k.,我们第一次单独见面的时候,我们一起约了去江边跑步,那天你穿得像个rapper。你知道的,我天生没有什么运动细胞,你跑五公里的时候我只能骑着单车在你前面喊:“pretty boy,let's go!”
那真的是我这一年来最快乐的时刻了,真喜欢奔跑的感觉啊。耳边呼啸着风,一步接着一步,好像瞬间充满了力量,永远充满热情和活力。
k.,我最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Do you want to meet me in the kitchen for a smoke?”是我在《海明威的巴黎妻子》这本书里面偷来的。意思是你愿意和我一起在厨房抽跟烟吗?
好想有一个夜晚,我们买很多很多的酒。在房间里开着暖气,我们喝得烂醉如泥。醉了就躺在地毯上,没有早起的工作,没有那么多的烦心事。就是想有那么一个夜晚,而你是我所有朋友中最信任的,我将永远相信你。
k.,你知道吗?我最近常常思索的一个问题究竟爱是什么?我去听了很多歌,看了很多电影,可我还是不知道。我很天马行空不着边际对不对。
因为我身边出现了一个人,给我的感觉很复杂。你知道的,我很贪心会不择手段的想要去占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面对他时,我一点儿也不想占有他。他不是太阳,他是月亮,他的光是温柔的。
他和我想象中一点儿也不一样,他比我想象中的普通太多了。住着简单的房子,也没有那么多的钱,甚至还有点儿孤僻。
可我知道了之后一点也不想回避他,就算我知道他很普通很普通,比不上我认识的其他男生。可我知道他很普通之后,我还是想要靠近他,想做那个能给他制造一点快乐的人。
关于爱情,没有人比毛姆更了解了。他在《面纱》里面说:“我知道你愚蠢、轻挑、头脑空虚,然后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我对他应该就是这种感觉。
k.,还记得我昨天给你分享的那首歌吗?是乐队cigarettes after sex的一首,这个乐队很有意思组合名翻译过来就是事后烟,又轻挑又性感对不对。
k.,我们常常交换彼此的秘密。那些别人从来都不知道的隐晦的一面只有你知道。今天的这一页纸快写完了,就最后再给你分享一个吧。
那个他就是你,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