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公众》是李普曼最富盛名的著作之一,是《公众舆论》一书的姊妹篇。作者阐述了如下观点:建立在民众广泛参政基础上的传统民主只是一个神话,传统民主理论所塑造的神圣的公众形象无异于幻影。公众无法真正拥有至高无上的政治统治权,他们必须走下圣坛,去做他们该做的事。
李普曼彻底击碎了传统民主理论所塑造的公众形象,向人们展示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令人失望但却更为接近事实的公众形象。与此同时,李普曼大胆地对民主弊端进行抨击,提出自己的观点。
一、李普曼对于公众参政的观点
西方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约翰·弥尔顿、卢梭等冲上理性自由和“天赋人权”,认为人们可以自由而尽情地表达间接,形成公意,发现并发展真理。如果一个普通公名师有理智的并了解事实的话,他会对公共事务做出明智的判断。
与之相反,李普曼认为公众完全不是传统的民主理论学家所描绘的那样,它仅仅是根植于错误的哲学理论中的一个“幻影”。
李普曼之所以对舆论本身产生质疑,与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所见所闻密不可分。李普曼着手《幻影公众》写作的时候,美国刚刚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期间,李普曼深刻体会到政府对媒体的强权干预。威尔逊政府设立了专门宣扬战争的机构,通过了间谍法和煽动叛乱法。为了平息国内的反对意见,大批国际工人运动领袖受到起诉,观点激进的杂志被禁止发行,持和平主义观点的杂志受到刁难,政府还拒绝向有“嫌疑”的杂志提供发行优惠等等。
此时的舆论几乎完全被国家机器所左右,“自由而尽情地表达见解"成为不可能。而绝大多数公众在强大的战争舆论笼罩下,或不知所措随波逐流,或狂热激进拥护战争,完全没有了传统民主理论所期待的理性思考和决策能力,呈现出任人摆布的非理性状态。传统民主理论所塑造的神圣而至高无上的公众在现实面前现了原形,李普曼称之为“懵懵懂懂的乌合之众”,曾经的美好是“纯粹被塑造出来的幻影”。
二、李普曼对于民主制度的观点
在发现并揭示公众舆论实质的过程中,李普曼对民主制度的思考也在逐步深人。他开始怀疑民主的程序和制度设计,认为选举埋没了民主的本质。民主权力起源的正义不代表民主权力行使过程的正义。“我们来到选举点,在选票上勾划出一两个选项,或者划出三四个名字。难道这样我们就已经表达了对美国政治事务的看法了么?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存有不确定的想法,很显然,我们在选票上简单的勾画根本无法表达我们复杂的想法”。
李普曼认为现实的选举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一点都不像参选者描绘的那样,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公众意志表达。选举只意味着政治管理领域出现一些新面孔,或者政治倾向略有差异。当政权更替,在野党变成执政党,“嫉妒转变成了贪婪"。李普曼在书中悲观地写道:“折磨民主的痼疾看来是民主自身的方式所难以处理的”。
三、李普曼:“精英政治”观点
既然公众无法挑起理政的重担,这一职责又该交给什么人呢?是从公众中随机抽选出一些人么?不,李普曼的回答是“即使他们有意愿,也无法干预现实社会中的所有事务。我相信,他们偶尔能够胜任一部分工作,但是他们对社会中每天复杂而充满变数的各种问题不可能保持持久的兴趣,他们不可能做出哪怕是比较粗略的判断,他们甚至连业余水平都谈不上。正常情况下,他们把这些事务委托给由精英组成的具有专业素养的代理人来处理。”
与杜威不同,李普曼对于公众参政的观点完全是悲观的,公众在他的眼中是“不理性”“无智慧”的代表。
事实上,这个观点可以和勒庞的“乌合之众”观点相对应。公众实际上就是一种群体,而群体的智商和个人比起来是相当有限的。公众易受鼓动,情绪激化,而公众本身也正是一个意见的集合体。当一个群体存在多种意见的时候,往往我们会选择“多数人的意见”,而李普曼恰恰针对这一观点说明,正式因为我们囿于现实的困境,选择了多数人都同意的意见,而导致整个群体中,其实有更多的意见没有被采纳,因而得出结论,即公众不具备参政的能力。
当代选举实际上正是李普曼的观点所表达出来的,人们投票选举的是什么?不是是否赞成意见,不是是否同意观点,而是是否愿意由某一个人代表自己参与政治。而这个选择真的是公众自己的选择吗?
以美国大选为例,多年以来的选举结果显示,美国总统缺少了金钱的支持,无法在选民中赢得选票。总统需要资金去进行一场又一场的演讲,去煽动一个又一个人的情绪,而最终赢得选票的总统,所有做出这个选择的选民,遵照的是什么参照条件呢?
是总统一次又一次的演讲,是总统画的无数个大饼,是总统夸下的每一句海口。当公众的情绪被激昂的演讲煽动起来,没有人会再去思考,是否有法案不符合我们的利益,是否哪一项制度没有保护我们的权益。公众在这样的攻势下,只是选票的傀儡,而不是国家的主人。
李普曼看来,民主政治无需使用伪善的欺人面目,无需把公众引人歧途,无须标榜爱国热情。只要正视国家公众的真正利益所在,用成熟而理性的态度对待公众以及公共事务,公正合理地立法,建立社会规范,不同的社会角色各司其职,那么“长久的和平也许就会实现”。
依据李普曼的观点,当下所有国家的民主都并非是真正的民主,因为身为主体的公众无法承担这一重要的历史使命,所以应该交给精英来实现。那么有一问题存在,谁来决定这些精英是真实依照国家利益而行动的?谁来限制精英们的行为?如果公众具有这一职能的话,又以什么原则来确认公众是担负得起这一责任的。精英政治下谁制约谁,谁赋予谁权利,谁对谁负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思考的结果,往往又回到了当下的民主制度讨论。
因此我认为,李普曼在《幻影公众》中提出的疑问和相应的精英政治,是理论贡献大于现实意义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