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认为多读经典名著,可以寄托自己的精神和灵魂。但读来读去,便觉得无趣起来。天天埋首其中,不免有些沉闷。
于是便信手拈来几本现在的小小说看。可看来看去,竟然打起了瞌睡:这些东西,实在读不下去。论主题,都是高大上,论素材,全是假正经,论情节,死水一潭。无趣得让人抓狂。以至于我怀疑是不是舞文弄墨搞来搞去,自己的水平不升反降,低级到连这篇幅短小的小说也不知所云了。
读书打瞌睡,据我体验来说,那是初读《红楼梦》的时候,第一遍下来,竟是费了老鼻子劲儿,打了无数个瞌睡才死啃通过。不过,再读时,应轻松了许多,也品尝了其中不少乐趣。
于是,它便成了案头的必备书籍,随手翻阅一章如狗啃骨头一般津津有味。莫不是这小小说也如红楼,需要读第二遍乃至N遍,才能深得其味?于是再读,但再瞌睡,不仅仅是瞌睡了,而是呼呼大睡。
这让我感到好笑:如果失眠的话,用这些小小说来打发,不失为很好的办法。当然,再说得不客气点,东边村庄的茅厕里也可放上几本,以备不时之需。
这也让我感到悲哀:现在的那些诗那些貌似庄严肃穆一本正经的东西,有了这样的归宿,不仅是浪费表情,也浪费资源——因为卫生手纸已普及,它竟然连手纸也不如,仅仅是手纸的一种备份,最后倒是便宜了那些天天走街串巷收破烂的了。
倒是杂文类的东西,让人眼睛一亮。
虽然现代的杂文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是从那些云天雾地的绕圈子中,还可看到生活的一些质朴和原貌,流泻着一点真诚和有趣。
其实,我本来喜欢读些杂文的,别看它们篇幅短小,但里面的信息很大,很能启发人的智慧,促使人们去思考的。相比那些成天声嘶力竭的文章,普普通通而平适可亲。
最重要的是,不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而且还能收获到幽默,从而使读着的人也变得有趣,而有趣的人,是绝不会变成傻子的。
有人说,越是傻子越敢叫唤,不过,在有些时候,人们大都是装傻。人不傻,鬼着呢,只是喊出来的写出来的才都是傻。
尤其是一本正经的傻,不仅可笑,而且令人厌恶。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傻子,所以多读点杂文是好处多多。这是我自己的认为。
可王小波后来在一篇文章里说,想把文章写好的人,倘若天天读杂文和小说故事梗概,那是步入不到真正的文学殿堂的。
这话着实又让我大吃一惊,赶紧悬崖勒马,弃杂文弃故事梗概,专心于经典名著。但终究忍不住这些生动活泼杂文的吸引,又时时重新拾起。至于王小波本人,我发现,他写的小说数量统计来看,还不及杂文居多。而且,我个人认为,那些杂文远比读他写的小说更令人回肠荡气,趣味无穷,启发多多。
这另开的一个窗口,所承载的文化和时代信息,远比他的小说更令人眼界大开,一览无余。这是个有趣的现象,王小波不主张别人读杂文,而自己却操刀,写的杂文又是妙趣横生,不免前后矛盾。要知道,他为了立志写小说,连体制内的教授都不干了,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啊。
何以解释这种现象呢?如果非要追根求源的话,用罗素先生的话来诠释当是合适的,他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
如果一个文人想立身留言的话,用一个话筒去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不免有些局限。理应把那些长枪短炮的话筒都使用上,方能酣畅淋漓抒发自己的胸臆。
而舞文弄墨的人如此,那我们也就有福,得以从正本文学里看不到的东西,在杂文里面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不仅王小波好这口,鲁迅先生也精于此道。
他的杂文囊括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读全部的杂文,对于了解那个时代那些国粹,是很有帮助的。不过,如果模仿先生去写,则又另当别论。包括王小波和王跃文的,也只能看看,读读,消闲而已。自己偷着乐,偷着借他们的文章来阿Q般挥舞着拳头:咚咚锵,锵咚咚,我手持钢鞭将你打!出口闷气而已,调整过来,那就心舒神畅,有利于随波逐流振臂高呼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