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是个节,节赶节的还真有点紧凑。要说昨天内个节不是我的,今天这个“劫”怎么地也得归我了吧?
三幺五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这个举世欢庆的日子里,我被高德地图摆了一道。此时此刻,我受伤后弱小的心灵只想弱弱地问一个问题:使用免费的商品(服务)时,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讲故事之前咱们先铺垫铺垫,就像吃西餐,得有个前菜。
like微信、支付宝、高德地图、百度云、优酷视频等等这样的产品(服务),都是免费让消费者使用的。这些apps作为移动终端的工具,极大限度(限度加着重号儿)地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之门。
比如,使用微信可以支付、可以叫车、叫外卖、可以买火车票、飞机票、电影票、彩票,可以缴费,还可以理财……微信已经悄然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变得无处不在。
再如,使用百度云可以保存我们的文件、图片、电影、电视剧等等的个人资料而不必占用我们电脑的空间,只要不注销账号,就能永久(目前)保存。
又如,使用优酷视频可以收看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大(bu)部(hao)分(kan)的都是不用收钱的。
相信每个自诩现代人的手机党,导航apps是必装的,什么百度地图、凯立德导航、高德地图诸如此类举不胜举,可以让我们在不熟悉的地区无甚差错地找到要去的目的地。
今天,我就使用了这个工具,让它带我装×带我飞。
高德地图告诉我,我要去的地方距离我有6.5公里,不通地铁,坐公交车得走一大截子路。我琢磨着6.5公里这么近我跑步都跑到了,反正摩拜单车免费,我就选了骑行,一看,26分钟就能到达目的地。于是我兴高采烈地出门儿,找了个自行车哼哧哼哧就去了。
这一路把我累的,出了一身汗不说发型也被风吹乱了,我可是抹了发蜡的。
一开始吧,走的路都挺好挺宽敞的,头两公里非常潇洒。虽然头发乱了,像个风一样的“男子”,我也显示了真我的“疯”采穿梭在沪庄干线上。
后来,一个右转,画风突变:马路骤然变窄、路段立时崎岖、往来车辆扬起阵阵灰尘、农民工叔叔们辛勤地为大上海修桥铺路。我抬头一看,左边半空中赫然出现一座桥,写着“闵浦大桥”。
当时我就感觉不好了,我的小预感在潜意识里跟我沟通:“别是把你往沟里带吧?”可我赶时间啊,没工夫多想,就加快了速度。
又骑了两公里,眼前的景致再一次改变:变得更加荒凉不说,还特么没路了,在我的正前方,出现了“上海轮渡”四个字,随之而来的,是昨天刚见过的老阿姨——黄浦江黄阿姨。
我停下自行车,想搞清楚高兄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我拨弄着手机查看高兄的线路设置,原来他真的要我横越黄浦江。好想翻白眼。高兄,我选的是骑行去往目的地,请问骑自行车怎么穿越黄浦江?你是要我飞吗?还是要摩拜单车飞?
气得我把摩拜单车仍在了渡口,忿忿地上了一辆公交车。
回到家之后,我想了一下儿,这算不算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如果算,我申诉的应该是谁?造成我没有到达目的地、浪费了我宝贵的时间、耽误了我人生大事的究竟是谁?是谁该对这件事情负全责?
如果这件事真的要有谁出来负责,那会是谁呢?高德地图没有让我付钱,人家免费给我使用。我没有下载地图到手机,手机通过联网获取地图资料,网络运营商是上海联通,这个是付费才能使用的。难道我要让联通给我负责不成?这里面会不会存在连带责任呢?真是傻傻搞不清楚,当个普通老百姓也不容易。
我的故事讲完啦!今天的主菜真难吃!
这个“315”,我在上海,被高德摆了一道,在节也难逃。祝大家节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