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格雷厄姆.格林的这本书时,我脑子里有别人塞进去的某种成见——“这是一本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于是乎我把这种成见打成了地基,在读的过程中我时时提醒自己,这是爱情、爱情、爱情……不论是他说到自己的写作、天主教、爱恨嫉妒,我都用自己的主观逻辑把他们往爱情上牵。读完后我审视了自己脑子里的这本书,被我牵扯地极不自然地紧巴巴的束着,像小时候奶奶给梳辫子,拽的头皮紧紧地疼。我没有躺在文字的河流中,顺着河水的流淌带我去到作者想让去的地方,而是粗鲁地让作者的文字附和我的已有想法。这是我曾厌恶的蠢行,可见蠢行隐藏在自己的所作所为中时往往难以被发现。
读第二遍时,我让自己那根随时想出风头、做指挥的神经安静下来,这才看清楚作者不是带着被爱情折磨的心在写作,他是作为一个纯然的作家,想要探讨文字究竟能把一个抽象命题真实的呈现到何种程度。“诚实”而非“爱情”才是作者想要带我们去到的地方。
作者不仅在字里行间的表达上尽最大可能的诚实,也时时提及到对于真实的追求———“我恨自己那些用无关紧要的琐屑技巧写成的书籍;我恨自己身上那副匠人的头脑,它如此地贪求可供照葫芦画瓢的对象,以至于不惜让我为弄到写作素材而去引诱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我恨自己的身体,它消受了如许之多,却没有足够的本事来表达内心的感受……”
诚实有两个层面:一是对情感和思想的坦诚;二是对情感和思想的解构。
第一个层面,坦诚情感和思想是“诚实”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书中写的是格林自己的经历,是他和有夫之妇的一段婚外情,这种关系本就带有某种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原罪。而几乎所有的小说、剧作涉及婚外情的都被用文学修饰和情感至上主义消解了这种原罪,当年的《廊桥遗梦》、琼瑶的系列言情都是这种原罪消解的代表。格林没有渲染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之坚贞伟大,而是用写实的笔触再现了那段“affair”的始末。
它的开始,带有主人公本德里克斯不纯动机——为自己的写作寻找素材。偶然性是文艺作品中处理“affair”的常用手法,带有宿命意味的相遇会很大程度上冲淡其“过错”。格雷厄姆尊重了事实——相遇本身是出于不良动机的主动,唯一的偶然是相爱。连这个偶然他也拒绝用语焉不详的神秘主义来叙述,他摒除不确切的内心活动,将从无到有的始末讲述出来:
初次相见的好感,是很具体的,萨拉的快乐让他欣赏,“而她说了一句曾经读过我的书的话,后来就没再提起这个话题——我马上觉得自己是在被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个作家来看待。”
第一次同她一起吃饭,二人互生好感“我问她亨利的生活习惯,而她对我的兴趣产生了好感。饭后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在那个门道上笨手笨脚地吻了她。我不知道自己为何那么做,或许只因为当时脑海里浮现出镜子里看到的那一幕的缘故吧,因为我并没打算要同她做爱——就连再去看望她的打算都没有。”
第三次相见,是约看电影。外在的发展由初始的“搜集素材”动机推动,内在的情感发展由从某件事情上的“发现对方”推动。二人看的电影是根据“我”的小说改编,但电影拍的不好,让“我”尴尬难堪,“开始时我对她说“你知道,这段不是我写的”,但我不能老这么说。她用手碰碰我表示谅解。从那会儿起,我们就一直像孩子和情人们那样两手无邪地交织在一起坐着。”在“我”看来,推动我们向关系“开始”的最终是心照不宣的了解,她和“我”一样发现电影中那精彩的、有深意的一幕,并且深深理解那一幕传达的含义——“因为一盘洋葱而爱上一个人,这可能吗?似乎不太可能,然而我可以发誓,我就是在那一刻坠入情网的。当然,那并不简单地是因为洋葱——而是因为突然产生的那种感觉:觉得她是一个作为个体而存在的女人,觉得她很坦率……”
坠入情网一定是有理由的,总括起来说,就是对方的某种特质钻进了你潜意识里渴求的缝隙。而本德里克斯渴求快乐、渴求别人对于他赖以安身立命的文字的认同和理解、渴求一个独立个体对自己的坦诚……所以他坠入了情网。他说,自己能说出恋情的开始也能说出恋情的结束,因为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确凿的事件作为准星。
一般作品要想将“affair”的面目扭向正面,会着重渲染情感,澎湃的激情、不惜献身的勇气、追求挚爱的执着……,让艺术的加工成为一种无声的辩解。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前段时间自杀的台湾作家林奕含对于文学的质疑“文学究竟是真善美还是一种巧言令色的掩饰”。而作者却剖白,“我喜欢写出接近于真实的东西,甚于发泄自己接近于仇恨的情感,这是我的职业自尊心之所在。”所以他本着诚实写作的目的,坦陈恋情中的所有不堪的思绪和情感,——猜疑、嫉妒、占有欲……,过程中没有太多的温情与浪漫,充满歇斯底里的盘问、揪心、痛苦……以至于还在恋情之中,本德里克斯就清楚知道这段关系终会走向结束。作者没有为我们描述一幅世外桃源般梦幻的爱情,残忍地揭示了我们都不愿承认的真相——爱情是一种混合物,人性的狭窄是主要的原料。他的爱,不抽象,具体到对对方身体的贪婪和渴求“两个人如果相爱,就会在一起睡觉。这是一个已经得到人类经验检验和证实的数学公式。”具体到将爱情拆分成可感知的情绪——不安全感、嫉妒,“我把每个谎言都放大成背叛,就是在最直白不过的话里,我也要读出些隐含的意思来。因为一想到她哪怕是碰碰另外一个男人这点自己心里就受不了,我便每时每刻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最随意的手势里,我也能看到同别人亲热的征象。”
欲望和妒忌是他对爱情的分解。只要这两者还在,即使这段能标注时间点的恋情终结了,自己的爱情也不会终结。
所有的不安全感和嫉妒归根结底来自对对方无法像对自己这般确信和了解。所以当“我”看到萨拉的日记,,“在此之前我一直不了解她,也从没像现在这样爱过她。我想这是因为我们越了解彼此就越相爱。我又回到了信任的土地上。”这仿佛又在说嫉妒是爱的阻挠,嫉妒和爱,爱和恨,绞在一起,让人分不清楚。情绪的名词就像一只大盆,我们能够看清这只盆的轮廓,却看不清装在其中的水。究竟该如何界定情感,我们所说的情感包含什么内容,是不是如原子般具有不可分解的纯粹性,有没有和其他情绪混淆………作者追求的真实,不光有不加隐瞒的事实陈述,更要在事实的基础上探究本质。这就是他诚实的第二个层面。
第一层面的诚实也许凭决心和勇气就能完成,但诚实的第二个层面需要的是抽离的理性,抽离掉本体的感知、抽离掉情绪概括的那只“盆”,进行情感和思想的解构。
“我究竟是仍在爱着呢,还是只在痛惜失去的爱情?”
“我感觉到她靠着我,心里记起了什么是欲望。这样的情况现在免不了会出现吗?其实呢,那并不是欲望,而只不过是让人想到欲望的东西而已。”
“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真理的人,但这么一来又说到“爱”上去了。他对于真理的爱可以分解成多种欲望,这一点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
“你教我追求真实的东西,我不说实话的时候你会告诉我。你会说:你是真的这么认为,还是只是觉得自己这么认为?”
我留意到作者对于情感和思想偏执狂般的究底和辨别,他决不肯轻易用一只“盆”去盛住了事,他要分析,这盆是否适于去盛世间万千复杂的情感。格雷厄姆.格林终究是一个作家,他寻求一种文学的革新,一种把宏观拉到微观的革新。
这种诚实在小说的后半部分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他瞄准了宗教,“信仰”究竟是外在的感召还是人类思想情感的附庸?“信仰”究竟是怎样造就?情感能否脱离物质实体而存在?通过萨拉的日记和萨拉死后的种种事情,将信仰从无到萌芽到占据她整个身心的过程详细记录下来。就像“恋情”的从无到有的过程一样。信仰的开始和持续是从主动到被动的过程,主动的选择“信”再到被动的接受“信”。“信仰”是超脱于爱恨的情感,不论爱还是恨,都是承认了“天主”的存在,而这种承认是信仰的基础。但是“物质性”却是爱的基础,“我”的爱不能在对方不存在、不相见里延续。爱的物质性被信仰打败了,萨拉死前将自己奉献给了天主,而且不会因为死去将他们分开,而我们的爱情在萨拉肉体的消亡中消亡了。
真实也许残忍,但谁又能否认感觉到残忍往往只是脆弱而非善良,不切实际助长了脆弱。有人说这是“反爱情小说”,不能赞同,我依然认为它是写“爱情”最好的小说,我们可以设想爱情应该是什么样,但不能否认它原本是什么样。文字的分量最大还是来源于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