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临床应用,美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基金学会将颈部淋巴结分区划分,文献上应用渐多趋向一致。颈部淋巴结分区划分规定如下:
第Ⅰ区(1evelⅠ):包括颏下区及颌下区淋巴结。
第Ⅱ区(1evelⅡ):为颈内静脉淋巴结上组,即二腹肌下,相当于颅底至舌骨水平,前界为胸骨舌骨肌侧缘,后界为胸锁乳突肌后缘,为该肌所覆盖。
第Ⅲ区(1evelⅢ):为颈内静脉淋巴结中组,从舌骨水平至肩胛舌骨肌与颈内静脉交叉处,前后界与Ⅱ区同。
第Ⅳ区(1evelⅣ):为颈内静脉淋巴下组,从肩胛舌骨肌到锁骨上。前后界分区司。
第Ⅴ区(1evelV):为枕后三角区或称副神经链淋巴结,包括锁骨上淋巴结,后界为斜方肌,前界为胸锁乳突肌后缘,下界为锁骨。
第Ⅵ区(1evelVl):为内脏周围淋巴结,或称前区(anterlorcompartment),包括环甲膜淋巴结、气管周围淋巴结、甲状腺周围淋巴结,咽后淋巴结也属这一组。这一区两侧界为颈总动脉,上界为舌骨,下界为胸骨上窝。
第VII区(1evelVII):为胸骨上缘至主动脉弓上缘的上纵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