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可可西里的时候,看见了优美的藏羚羊、藏野驴,还有一只狼,全白的狼,孤独地穿过马路,跑向了远方。实在运气很好,竟然能够碰见心心念念的狼。
很早就知道有《狼图腾》这本书,但一直对狼的兴趣不大,也就没怎么动力看这本书。但是前段时间去西宁玩,看见有人脖子上带着狼牙,让我陡生兴趣,马上买了这本书来看。
一直对狼都是畏惧的,看完书后,我更多的是尊敬。敬畏敬畏,我先畏后敬。
最尊敬的,莫过于佩服狼无论如何都不屈服的精神。巴图打断了一条狼腿,继续追赶的时候,却看到了狼把自己的腿咬下来,扔在了草堆里;狼跑进了洞里,哪怕人们在洞口用火烧辣椒,把母狼呛得一直咳嗽,狼也坚决不跑出洞口,不愿落在人手里,宁愿最后塌方窒息死去;小狼跟着陈阵搬家,宁愿给铁链拖得奄奄一息,拖得大出血,也不愿意跟着牛车走。
我喜欢它们这种精神,甚至是迷恋这种精神——认准了,就做到极致,绝不中途改变,“不吃教训”。宁愿赌上自己性命,也绝不回头,绝不服软的精神。以前觉得狼是危险的代名词,现在觉得狼充满了迷人的魅力。
如果狼化成人形,一定是令人着迷的。既是勇猛精进的,又是顾家有责任心的。唯一的缺点可能是太过优秀,早已名花有主。
我想起自己在年保玉则的时候,看着远处不高的山,很是向往山顶那一抹白雪。凌晨出发的我们,一点点看着年保玉则由黑漆漆的一片到露出晨曦。我突然想要站到山顶的那堆白雪上去看山那边升起来的太阳。
山顶看着近,但其实走到山脚下花了很多时间,翻了好几个坡。虽然已是五月,河水冻得不得了。我不想弄湿鞋子,把鞋子脱下来赤脚过河,才下去就已是冻得僵硬,双脚疼得走不动。想回头也难,已经走了一半了不想放弃,不甘心。踏上滩面,沙石结冰,踩上去是薄薄的冰块碎掉的声音。
离山脚就剩下一条河流了,我又把鞋子脱下来,想要再一次赤脚过河。但这次的河流又深又急,露出水面的石头少。我翻过那么多个坡,过河又花了很多时间,和同行小伙伴分开了那么久,又没有说一声,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在催我,在担心我。加上之前过河难度超出我的想象,我已经没有那么多斗志了。
我找了个也许可以过这条比较深的河的位置,才一踏进去,我就因为石头太滑,整个人摔进了冰冷的水里,右腿膝盖重重地磕在了石块上,一时疼得我站也站不住。鞋子完全湿透了,羽绒服也湿了一大片。我赶紧爬起来,马上放弃了,放弃过河,放弃爬到山顶,放弃看到山顶那边的风景。
如果要我列举一碰到困难就放弃的例子,我举也举不完。我就是这样,吃了一点痛,碰了一点壁就掉头。
当时放弃那个山顶我后不后悔?当时是不后悔的,我知道那条河我过不去。但没有完成的事情总是会成为心头的担子,压着回忆。我知道我还想去年保玉则,想再去尝试自己能不能做成这件事情。
而之所以佩服狼,就是它们哪怕身体已经遭遇了极大的伤害,也不会随便放弃,不会随便将就。心中有什么样的信念,就会用行动一以贯之。哪怕生活看似相安无事,它们也能保持着高度警惕;如果受了打击,它们会加倍反击回去。相比较起来,我显得太弱了。人总是羡慕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当然我知道,狼之所以有这样的品性,是因为它们的每个决定都关乎生存。而我所做的决定,都是可做可不做的,还没有逼到那个份上。我也知道,正是因为平时没有把自己逼到极致,所以真的遇到紧要关头的时候,我也会找借口放过自己,也还是比不上狼。
从此以后,狼如此迷人的品性,大概是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