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今很多社会问题都源于人类不明白“人是什么”?人类贪得无厌的争名夺利,“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等为人法则符合唯物论定义的人-物质和意识,物质是主体,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基于唯物论这样的定义,人与禽兽并无区别,因而人类社会适用“丛林法则”。唯物论对人的认识是不全面的。《圣经》定义的人,是物质和灵,意识既反映物质也反映灵。人的物质和反映物质的意识与动物没有本质差别。然而人的灵是动物所没有的,因而人超越于动物,人类超越于动物界。所以名利再多也无法满足人,必须满足灵的需求,人心才能得到满足,人才能不像禽兽一样地活着。人类应该“彼此相爱”。
正文:
当今无数社会问题令人困惑,比如老年人碰瓷、见死不救、亲人因为财产反目成仇、谎言欺骗满天飞、尔虞我诈、贪得无厌、为自己利益不择手段、人们心中充满苦毒怨恨和戾气,等等。每当一件这类事情在网络上被披露,都会有很多人义愤填膺地批判这种丑陋行为,甚至“人肉”出当事者,非把其批臭使其永世不得翻身不可。有些人会咒骂其“禽兽”,甚至“禽兽不如”。而在循循善诱的心灵鸡汤里面,我们被教育告知:人非禽兽!
(From http://www.ghost202.com/2013/04/blog-post_8077.html)
我在想,凭什么说“人非禽兽”?教科书不是告诉我们,“在唯物论哲学中,人有两个层面,即物质和意识。其中物质是主体,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吗?既如此,动物岂不完全一样、也由物质和意识组成吗?在唯物论的观点里,有些人试图以人比动物聪明、人会创造、人有社会性等来说明人与动物不一样,其实这些程度的不同根本无法说明人与动物具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人追名(意识的需求)逐利(物质的需求)就没有什么不对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为了名利疲于奔命也乐此不疲的原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胜者为王败者寇”、“弱肉强食”、“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等等是我们很多人信奉的道理。当我们对别人的虚荣、冷血、狡诈、凶残愤怒地声讨“禽兽不如”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所信奉的这些道理,其实就是禽兽的道理?我们以这些道理为自己的生活原则,我们的行为又怎可能不形同禽兽、甚至“禽兽不如”?
(From http://photozou.jp/photo/show/1374925/71215717/?lang=zh)
尽管有人自以为自己比别人高尚,自以为自己有善良、诚实、宽容的美德,那只不过是他/她与更差的品行作比较而已。
我们的内心告诉我们,“禽兽”般的生活使社会败坏堕落。我们知道这个社会出了问题,然而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义愤填膺地批判各种丑陋行为,然而在本性上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我们不狡诈么?不说谎欺骗么?不冷漠么?不自私自利么?我们不为自己的狡诈、狡辩得逞而沾沾自喜,甚至自认为这是聪明、智慧的表现么?我们不制造出各种理由来为自己辩护、自以为冠冕堂皇么?我们不自以为是么?
心灵鸡汤以“精神”来教导人要自律。这诚然是好的。但是按照唯物论,精神也不过属于意识形态,因而体现所谓“精神”的好的表现,无非是为了得到好的“名誉”而已,而这“名誉”也常常具体体现在评比、奖励、升职等等满足物质需求的方面。有些被政治宣传抬举成榜样的人,做好事,然后记下日记、写些心得、摆些姿势拍下光辉形象,都无非是为了得到好的名誉,或者进而得到实惠。这样的“精神”追求,实质上常常使人更虚伪。我们从被揭露的榜样以及大量落马贪官暴露前的冠冕堂皇的讲话或报告中就可见一斑。而这种虚伪的现象,又进一步崩塌了人们心中仅存的善念,使人变得对什么都不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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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们拥有了丰富的物质,“应有尽有”,甚至丰富到“不应有的也有”,我们会停止追名逐利吗?不会!富人也并不比穷人更快乐、更高尚,反而常常表现得更加贪得无厌。
如果人不应该像禽兽一样生活,那么人与禽兽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或者说为什么“人非禽兽”呢?其实,《圣经》早就清清楚楚启示了我们,“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世纪2:7)。这让我们看到,人由物质(源于尘土)和灵(源于上帝的生命之气)组成。人的物质成分与动物并没有两样,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乃是人有“灵”,人的灵是全然不同于物质的存在。意识要么是物质的反映,要么是灵的反映。人的物质性、意识性和灵性决定了,仅仅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利)和意识需求(名),人心依然不会满足。而当人不知道需要灵性满足时,就只有进一步追求名利,并且追“名”常常是为了逐“利”。这样看来,唯物论的错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认识不全面,所以使人片面地以为人的需求只有物质和意识的层面,因而追求名利就是人唯一要做的了,这当然也是禽兽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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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圣经》关于人的物质性和灵性呢?如果我们跳出唯物论的桎梏,客观思考《圣经》关于“人”的定义,就不得不感叹《圣经》的深刻性和超越性。
关于人的身体源于尘土,圣经在千古之前就启示了我们,但人类到最近才从现代科学得到验证。现代科学告诉我们,造成我们人体的元素,没有一样不是从泥土而来的。从医学的角度说,构成人体的只是头颅、躯干、四肢还有血肉之体的一堆物质而已。从化学分析的结果看,构成人体的物质成份有碳、氧、氢、氮、硫、磷、钠、钾、氯、钙和铁等元素。人体的骨头是由磷酸钙组成的,磷酸钙是一种矿石粉,是泥土中的成份之一。人体身上的肉,是由脂肪和蛋白纤维细胞组成的,如果把它们分解,就会变成水、碳和芒硝,这三样也是泥土的成份。如果把人体内流动的血液分解,就可以得到水和氧化铁,而氧化铁是红色泥土的主要成份。我们若死了,尸体无论被火葬还是土葬,最后还是变回泥土。创造我们的 神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纪3:19)这句话一点没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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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物质性很容易理解。那么人的“灵”呢?诚然,“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作为具有现代知识的人,应该早已知道“看不见摸不着”并不表示不存在。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有所“感受”才能够理解呀?是的,就如热、力、电、能量,甚至如“爱”等等,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们的效果我们却可以感受到,所以我们知道它们存在。同样,“灵”既然存在,我们就可以感受到。我们怎么感受到“灵”呢?其实,“灵”的表现方式很多,诸如良心、尊严、意志、信仰/宗教、爱等等。这些都不是物质,但为什么说这些是“灵”的表现而不是反映物质的“意识”呢?我们知道人的“物质性”和反映物质的“意识性”都是“自私的”,而上述属灵的表现则是“反自私的”甚至是“舍己的”,同时这些也是动物所没有的特性。正是人的这些属性,使人超越于动物而成为人 - 所以“人非禽兽”。没有“灵”或者“灵”在沉睡的人就是行尸走肉,就是禽兽,在造物主的眼里就不是“活人”,而是死人。“灵”沉睡而不自知的人,表现与没有“灵”的动物就没有本质区别了。这样的人感受不到“灵”,比如会问“良心值多少钱”,因为他感受不到良心,或者“有奶便是娘”,因为他感受不到尊严的受辱。
由于人是“万物之灵”,人类超越动物界,因而人类不在动物界的食物链中,人与人的关系准则不应该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应该是《圣经》强调的彼此相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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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想分享我所理解的上述“灵”的表现的几个方式:良心、尊严、意志、信仰/宗教、爱。
我相信良心的表现容易理解。当人良心发现的时候,往往痛悔自己的过失,甚至不惜承担牢狱之灾或放弃生命。比如有人犯罪逃脱几十年后因良心发现而自首的事例。 人的良心住在人心里,“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的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马书2:15)。有些人虽然没有认识人的属灵的本质,但若他/她的灵魂有时候是苏醒的,就会为自己的过犯而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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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尊严,孟子有句名言很好的说明了 -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人的物质性让人知道需要吃喝,人的意识性让人用方法找到食物和水。如果人只有物质和意识,那么人在需要并且能得到食物和水的时候断没有不吃不喝的可能,动物就是这样的。可是如果人的灵是苏醒的,如果为了吃喝而失丧尊严的时候,他/她宁愿饥饿不吃。现在有些人“有奶便是娘”,讥笑“尊严值多少钱”,就是因为他/她的灵是死的,或者是处于沉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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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志,表现在人克服困难、忍受对身体或内心的折磨煎熬,为了达到追求的目标放弃物质或意识层次上的安逸舒适等等。动物可能有坚持,尤其在遇到生命威胁或者争斗食物的时候,但绝不会因为抽象的信念而表现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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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仰或人的宗教性,更是人属灵的追求,非动物所能有的表现,有信仰的人甚至甘愿为信仰放弃自己的生命。尽管有信仰的人不一定认识到他/她灵命的源泉,因而不一定追求赐给他/她生命的造物主,甚至可能信仰的完全错误,但是他/她的信仰使他/她超越于动物的物质和意识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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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很多人其实是完全没有理解或者误解的。人的物质性和意识性使人有情欲、性欲的需求,动物也有这些需求。而属灵的爱,却是甘愿为所爱的放弃自己所有,甚至生命。所以,很多人所说的爱,其实是欲望。泛泛而言的爱,大概在英文里是love,是自私的,是带有明显的动物本能的爱。而达到灵里的爱,就是愿意为所爱的放弃自己,这样的爱是“舍己的”。这种超越的爱,英文是 Agape, 耶稣基督以祂对人类的大爱而走上十字架牺牲自己生命为这样的爱做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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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总结人有三个层次的需求,生存(身体存活需要衣食住行等)、生活(意识存活需要艺术知识感情名誉等)、生命(超越物质意识的属灵生活),对应于人的身体、意识、灵的需求。只满足物质和反映物质的意识层次的需求,无法填补人心灵的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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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造物主眼里的“活人”,有着物质的身体和苏醒的灵。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或者是灵的反映。如果人只为物质和反映物质的意识而活,不论物质多么丰富地位多么高,都不能得到心灵的满足,因为人的本质是他/她的灵和反映灵的意识,物质的身体只是个媒介或者载体。如果人的灵得到满足,不管物质多么缺乏,他/她的内心也有真正满足感,并且充满喜乐,尽管灵魂沉睡的人无法理解。人若追求灵命生活,就不会陷在贪得无厌的物欲之中,比如修女特蕾莎。这样的人,是造物主上帝所悦纳的人,因为他/她符合上帝造人的美意。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够认识到人的本质,追求造物主而得到灵命的满足和安息,人就不会迷惑在“人是不是动物”这样的问题中-很显然人超越了动物界而不能被定义为动物,灵魂苏醒的人能享受灵里的满足和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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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圣经-超越时空的神的言语》,http://cclw.net/gospel/new/cyskdsy/1/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