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文
整个城市天寒地冻,与你踏雪而过的冬天,做了一场温暖如春的梦。
一、
她叫云初,是一个南方姑娘。我会注意到她,完全是因为她唱了《Florence》,一首我非常喜欢的乡村民谣。她让我坚信,我们的才华终有一天会展现。
遇到云初的时候我二十一岁,她十八岁,按理说她应该喊我一声学长。结果,她一次都没喊过,从来都是直呼我的大名。
“罗战,我待会儿过来琴房,你在吗?”她总是这样说。
云初读中文专业,课余的时候到吉他社里学吉他。说是学,其实她的水平已经足够教学。夏天的晚上,经常有学弟在操场上练琴。我们有时候也过去,一群人围在操场上唱歌。大多数时候云初只坐在一旁看,偶尔也给别人伴奏。她拨动琴弦别人的目光就会聚集到她身上,让我想把她藏起了,只我一人看就好。
云初安静、淡然,喜欢穿白色帆布鞋、破洞牛仔裤、还有宽大的t恤,头发是很风情的褐色大卷。她不抽烟,但喝酒。每天上完课,她会步行十分钟到学校后街喝一杯,然后去图书馆看书。一般情况,喊她出来喝酒她准来,但喝的不多,所以压根摸不透她酒量是多少。
云初热爱音乐,每当谈及音乐,她的眼睛有流动着的耀眼的光。她的琴盒里随时准备有吉他谱、笔记本还有黑色钢笔。遇到什么问题就在笔记本上记下来,然后问人,或是自己上网查。学吉他能学得这样严肃,我也是第一次见,为此我没少笑过她。
上乐理课,云初坐在最后一排,摊开笔记本写笔记,字迹清秀。她应该上过类似的课,而且我讲的并不是很专业,经常是东拉西扯,毫无逻辑。毕竟,我只是个善于表演的吉他手。来听课的人越来越少,约了七点上课八点还不见人,这种状况让我焦躁,好几次都想甩手走人,但抬头看到云初一脸认真,又有些不忍。
吉他社本来没有吉他课这么一说,是因为招新时没注意,招了一批吉他烂得可以的成员。我实在看不下去,才提出要主动给他们补课。这帮兔崽子不还领情,经常以各种理由不来上课。朋友们劝我,要不算了,随他们去,但云初每次都来,这样让我多少有点动力。
事实上,那时候我大三,有好多事需要处理,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时间再来分给吉他,更没有什么时间用来教一群菜鸡。每次与云初的相处,就像是从上帝那儿偷来的时光。她随意的拨动琴弦,哼唱着我们一起创作的曲目,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无聊的理论课上了差不多三个月,学员该走的也走得差不多,剩下的都是没有吉他又想学吉他的。他们还抱有幻想:嗯,弹吉他很酷。
某天,云初拿出她的笔记本放在我面前。她说,以后就用这个吧,应该比你随便讲要好一点。我打开本子,里面是整理好的内容,条理清晰。我自己都没发现,原来这段时间里,我讲了这么多东西。吉他社对我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我在这儿认识了玩音乐的好兄弟,也认识了云初。
二、
进入冬天,西安的天气冷了不少。云初穿了一件大大的蓝色毛衣,整个人都装在里面,看上去很冷。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想冲过去抱住她,然后告诉她,到我怀里来吧,我给你取暖。可是我怂,什么都没干。
琴房没有暖气,手指都特么快冻直了,我把手放在裤兜里就懒得伸出来。云初的脸冻得通红,从琴盒里拿出吉他。她总是背不一样的琴,小到几百块的练习琴,大到手感音质都很好的面单。这把有些旧的云杉木的吉他大概是她的最爱,音色清脆,琴箱上画了只蓝色的燕尾蝶,像是随时都要从吉他上冲出来。
我坐在一旁的高脚椅上,假装不经意的问她:“这蝴蝶挺好,你画的?”我紧张到捏紧手心也不自知,真怕她说这是哪个情人送她的东西。结果她说这是回民街里找人画的,像是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样随意。我长舒了一口气,习惯性的点了根兰州,和旁边的人勾肩搭背有一句没一句的打趣。
云初皱眉,没忍住的咳了一声。我才想起云初不喜欢烟味,心里骂自己该死,手上立马掐灭了烟,顺带把还在抽烟的兄弟推到了门外。“走走走,到外面去,里面闷得慌。”好兄弟也没说什么,于是我陪他蹲在门口抽完了那根烟,外面真特么冷。回来时我偷偷看了云初一眼,她埋头练琴,好像并不介意。那是第一次,我想在一个女孩儿面前表现得绅士一些,却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合,反而手忙脚乱。
那年的冬天似乎来得真的早,十一月中旬就下起了雪。只一晚上,全世界就变成了一片纯白。我想,云初从小生长在南方,大概是没见过这么大的雪的。我给她打电话:“云初,出来玩啊,外面下雪呢?”
实事上云初的确没看过这么大的雪,也没有逃过课。我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正在上系主任的专业课,然后过了十几分钟,我在三教楼下看到了云初。她还沉浸在逃课的刺激中:“罗战,我们去大唐芙蓉园吧?”去哪里都行,只要你在身边。
怎么说呢,云初其实是个很矛盾的姑娘,她可以在音乐会现场high得不行,也可以像现在这样,有着古香古色的江南风韵。据说,她不远千里来西安上学,就为了体验一把梦回大唐的感觉。果然,学文学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她把那称为情调。
或许是下了雪,沿途的人不是特别多。到了大唐芙蓉园,路人突然就多了起来,全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云初走在前面,我怕她被人潮冲散,好几次都想去拉她的手。
跑了一路,我拉住她:“别冻着。”顺手将我的围巾围到了她身上,她楞了一下,没有拒绝,大概是还沉浸在对大雪的兴奋里。沿路有人卖炒栗子,还有人卖糖雪球,我买了一大堆抱在手里,女孩子应该都喜欢这些东西吧。云初真的特别喜欢吃酸的,她接过糖雪球吃得很开心。而我抱着炒栗子,跟在她的后面,时刻担心着她一不小心摔倒。
后来我们在城墙根下的小酒馆喝酒,云初喝了很多,但完全没有醉意。
我说:“可以啊云初,酒量这么好。”
她笑得特别开心,“哈哈哈,怎么样,我厉害吧。”
那天没忍住,我到舞台上给云初唱了一首《南方姑娘》,那句歌词怎么说来着:“南方姑娘,你是否喜欢北方人的直爽。”其实我一点都不直爽,遇到她,我变成了一个不善言辞的傻子。人们不是说会弹吉他的男孩子追姑娘会容易一些吗?为什么我追云初就这么难呢。
四、
云初最后一次来找我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她背着一把古典琴,说要让我帮她换弦。换弦这种简单的事,我不知做了多少次,早就熟练得不行。我给好哥们打了电话,从他店里拿了他收藏着舍不得用的尼龙弦。
我故意换得很慢,为了留云初多待一会儿。她一会鼓捣一下架子鼓,一会儿看一下贝斯,最后目光落在我的那把琴上。“哇靠,马丁OM42!”她一脸兴奋。老实说,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把琴。
我一边拧琴头的旋钮一边和她搭话,“我说,你要是没事儿就别成天窝在寝室,不怕发霉啊。多过来琴房练练琴,这里的琴想用哪把随便挑。”
她思考了片刻,“嗯,好啊。我下次来学架子鼓。”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架子鼓虽然不是我的强项,但教她完全OK。喜欢一个人,就好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她啊。
跟云初在一起时间过得贼快,我再怎么磨蹭,半小时都把琴弦换完了。奇怪,明明平时绑得很好,今天却总觉得不对,打的结不够漂亮,后悔平时没有好好研究。云初把琴抱在怀里,仔细的看了一番,她说“罗战,可以啊。”我笑笑,把手插在口袋里,假装自己很酷。
云初弹了很多歌,古典音乐我不是很懂,只认识一首《爱的罗曼史》。我随口跟她说:“云初,以后一起狗音乐节啊。”她有一瞬的犹豫,像在思考什么。云初一直都很聪明的,随即恢复天真的模样:“好啊。”
那晚送云初回宿舍,一路上益达的追魂夺命call响个不停。本来兄弟几个说好出去喝酒,半路上接到云初电话我就跑来帮她换弦了。等我到酒吧,一群朋友说我有异性没人性,说什么都要让我把云初喊出来。后来又怂恿我去告白,酒精让人迷醉,于是我拿出电话。
云初不知道在干什么,过了好久才接通。明明才分开不久,听到她声音却让我有一种久违的舒服。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再加上朋友的一旁起哄,我深吸一口气才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紧张。我说:“陆云初,怎么办,我好喜欢你啊。”等待她回复的那几秒我掏出烟,手有点抖半天没点着。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云初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她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哈哈哈,罗战,你真心话大冒险输了啊。”我想说我没有,关于你的每一个细节,我都特别认真,但电话那头云初压根没给我机会。
“我也好喜欢你。行了,你们也别玩太晚,明天上课呢”说着挂了电话。
我抱着手机在原地发了很久的呆,我他妈都准备好跑到她楼下告白了,她跟我说是玩笑?不知过了多久,我回神听见周遭嘈杂的声音,益达在旁边一脸期待“怎么样怎么样,女神答应了没?”废什么话,接着喝啊。那晚我估计喝高了,因为最后怎么回去的都不知道。
我酒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给云初“云初,你出来,我们见一面。”
云初跟我说“期末了。我在图书馆看书呢,最近琴房那边就不去了。”
很官方的语气,可我就想知道为什么。“我特么这么帅,你忍心拒绝我?”我故意把语气弄轻松,想让气氛不那么尴尬。
只听她淡淡的说:“我不喜欢男生抽烟。”
我仿佛看到她皱眉的嫌弃模样,我有点语塞:“呃。。。那还挺严重啊。我抽烟都好久了,不过我在你面前可都没抽烟!”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小学生,做错了事怕我爱的人失望。
“罗战,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她叹了口气,像哄小孩子。
“你说我哪里不好,我改?”
云初的声音没有波澜:“我不是回族。”
这话出来,我脑海里炸出的是我妈的话“罗战,女朋友如果不是回民,就趁早分手吧,别耽误人家姑娘。”她说这话时云初也在场,当时我妈来看我,我们还叫上云初一起吃饭了来着。原来她早就看出我喜欢云初,而云初,竟然那么在意那句话。
思想独立的女孩子,最大的麻烦就是她们总是把一切看得很透。明明需要人保护却像刺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你彻底排除在了她的世界之外。那天之后,云初再也没来过琴房。我消沉了好几天,成天泡在朋友的酒吧里醉生梦死,直到放寒假,我都没敢去机场送她。如果我早点意识到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会见不到她,我一定说什么都跑去找她,哪怕只是远远的看她一眼。
五、
整个大四都让人很操蛋。最后的几个月,忙着找工作,忙着毕业设计,忙着毕业论文。待在学校的时间越来越少,遇到云初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我都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她了,甚至在心底产生了怨恨。她怎么可以说拒绝就拒绝,说消失就消失。去她常去的酒吧找不到人,图书馆她常坐的位置也一直空着,琴房她更是不可能去。每次回学校,我都拼命的找云初。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她像从没来过我的世界一样完全消失了。后来从学弟口中才知道,云初出国做交换生了,要一年后才回来。我试图给云初打电话,但电话总是占线,没有人能告诉我她的消息。
临毕业的一个周末,我们在学校的最后一次演出。我知道云初一定不可能来,但还是自私的在她的微博里留了言:云初,下星期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次演出,好想你能来。
那天,来看演出的人出奇的多。可能都听说我们要毕业了,平时不怎么接触的朋友都来了,还有爱凑热闹的年轻人,挤满了整个广场。我站在舞台上,看着人潮涌动,不死心的寻找那个人的身影。
最后一首歌,我终于在人群里看见了她。她带了鸭舌帽,穿着与平时不符的衣服,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数个月的想念在那一刻疯狂的爆发,我甚至来不及唱完那首歌,放下吉他就冲下了舞台。台上的兄弟们一脸懵逼,台下的人也开始混乱。等我冲到门口,早已找不到云初的身影。
没办法,演出还要继续,台上还有人在等我。回到舞台,我花了几秒时间镇定,决定临时改歌。我空无一物,只有手中的吉他和对你的爱恋。最后一首歌,送给我最心爱的姑娘。
“陆云初,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啊!!!”
云初再没出现过,甚至有时候我开始恍惚,那天云初到底有没有在现场,又或者,她其实根本没来过我的世界。
2017年,西安又下起了大学雪。我独自一人踏着大唐芙蓉园的青石板路,周围人来人往,我竟生出一种难以承受的孤独。
“陆云初,我特么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