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人,都有个拿手的姿势,让自己思若涌泉。
海明威喜欢用一只脚站着写。据说,这是他文字简洁的秘诀。一只脚站着,整个人绷着,只要意思表达清,多一个字眼,都懒得写。
巴尔扎克写作时,喜欢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身着长袍,拉上百叶窗,点上数支蜡烛,饮用若干杯咖啡。
咖啡是巴尔扎克动笔的阀门。他说他的每本书,都是“流成河的咖啡”,帮他完成的。不过,“海量”咖啡带给了他《人间喜剧》,也带走了他的生命。
“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 现在,谁还会质疑,这句话不是出自这位咖啡圣徒?
马克·吐温不爱咖啡,他写作必须要有黄色的纸,还喜欢俯卧着写。亚里士多德跟小孩子似的,边写作,边咬指甲。司汤达要在每天早晨写作前,读上几页民法大全。富兰克林喜欢泡在浴缸里写。雨果创作时,喜欢把脚浸泡在温水里。
另外,文人们思路畅快的招式,也是很有“味”的。
德国诗人席勒,在创作时,爱闻烂苹果味儿。他抽屉里,烂苹果和纸笔都是必备品。据说,还有位文人,要摆弄脚趾头,有臭味传来,方有妙文。哈哈,真是败给他了。
不过,这些外国文人的写作姿势,真比不上咱唐代诗人王勃。王勃在写作前,要先磨墨数升,饮酒数杯,然后以被覆面,大睡去也。睡醒后,一挥而就,不改一字。人们说他,有“腹稿”。
其实,我也有擅长的写作姿势(害羞ing~)。纵不能“援笔成篇,不易一字”,但可“眼前直敲三千字”。
这姿势,受用良久,我一直是这么理解它的:把屁股“钉”在椅子上。
今天,为了弄清出处,翻出了原文,来自《哈佛非虚构写作课——怎样讲好一个故事》一书:
“写作的艺术,就是把裤子放进椅子的艺术。”
意思是,什么也别说,不要离开椅子!别人下班了,继续坐在椅子上!干你的活,别停!
要知道,推理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早就说过,你如果不准备拼命干,玩命写,那你根本就没打算试着写出点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