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遇到过这种情况,辛辛苦苦好不容易买到房子,结果在收房的时候,被开发商收取的乱七八糟的各种费用搞的头昏脑涨,烦躁之下,许多人就懒得去深究,随开发商怎么说便怎么做,这种情况下便容易吃了大亏,很多费用其实你并不需要交。小编今日就来告知大家,那些费用应该交,那些费用又是不必交的。
1.装修费
验房之时开发商可能会故意告知业主,称必须向开发商缴纳押金、垃圾清运费、电梯使用费等等,但这种费用其实是不必交的,对业主们的正常生活也没什么影响。
2.物主费
住户拿到钥匙后,开发商通常会向住户预收半年的物业费,注意,仅能收半年的物业费而不能超过半年,如果住户第一年并不入住,则不须完全承担物业费,在合同中明确该缴的费用比例即可。
3.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开发商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后,由房管局代管,而这笔基金如何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
4.契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开发商将该费用交给地税局。
5.办理不动产费
2017年起,业主无需缴纳不动产证办理费,由开发商自己承担40元测绘费;办理不动产证时,不动产中心会收取宗地图制图费,收取几十到几百不等;申请商业贷款时,业主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和抵押登记费,住宅80元,商业550元。
6.面积差价
购房时的面积属于预测绘面积,交房时会进行一次实测,在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差小于等于3%时,需要补面积差价,多退少补,如差距过大,甚至可以反向开发商要求损失赔偿。
7.开口费
实际上就是入住费,应该就是有些用户设施的初装费,如燃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有线电视开口费等,按规定算在房价中,并不是由房产商收取的,如开发商索取,可直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