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国教育在线 2019-06-20 11:00:11
今日上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当前,普通高中教育正处于普及攻坚、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三项重大改革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其中,高考综合改革提出要探索“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对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等提出了新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在总结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明确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提高命题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根据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