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不多,看完了一定得记录一下。
小时候看围城觉得很好笑,这次看完却有很多感触。
杨绛女士说方鸿渐的人物取材于钱钟书的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钱钟书本人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定义,因为我完全不觉得,他并不志大才疏,相反的,我觉得他很有才华,只是运气不佳。狂妄自大更是跟他毫无关系。我个人不是很喜欢杨绛女士做的序,不知道原书出版的时候是不是就有,我觉得她把各个人物肢解的支离破碎,没有给读者留一点想象的余地。我也不同意她说的:这本书全是“捏造”的,似乎很不想让读者把钱钟书与方鸿渐联系起来。我觉得,方鸿渐身上很大一部分都是作者的缩影。因为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真实感情投入,很难写出这本让很多人有共鸣的书。
我个人很喜欢方鸿渐这个人物, 第一,他虽然”混迹“欧洲各国,但是他并不缺少才华。他了解西方各国谚语故事,他言谈犀利有趣。我觉得这些只有对人生有过很多思考的人才能做到。第二,他虽然买了假文凭骗父亲和岳父,但是不像书中其他人,全无廉耻心。买假文凭这件事似乎是他心中的一个伤疤,一个耻辱,自己连想都不愿意想起。就像书中所说:“很多个自己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像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它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 不过始终消失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己。” 书中很有讽刺意味的是,方鸿渐虽然买了假文凭,却拒绝再骗人,所以在学校只混了个副教授的职位,而书中的另一位人物韩主任,跟方买的同一个假学校的假文凭,却始终鼓吹自己是在美国名校毕业,所以也一直顺风顺水,当了主任,受人尊敬。方鸿渐自己感慨说,自己既受了骗人的羞辱,又吃了做老实人的亏。可能还不如索性一个做到底。我觉得,他人性上这种种的弱点,使这个人物形象更加真实,更惹人怜爱,仿佛让人看见某个时候的自己。
关于书中的爱情,先从苏小姐说起,她家室好,漂亮又有才华,却始终得不到方鸿渐的垂爱。这也是我喜欢方鸿渐的另一个原因。他,尤其是年轻时的他,从未被物质上这些东西所动。也许跟苏小姐在一起的话,他也能在什么政府部门谋得一席职位,他未必没想过,但却不感兴趣。他软弱心软,很多次都无法清楚地拒绝苏小姐。后来还让苏小姐误会他要向自己求婚,这是他的另外一个缺点,但并不惹人讨厌。一年以后,他再遇到苏小姐,她已经是官夫人,还是那么阔气美丽,而自己却是一个失业的穷教师。她已经没了当时的才气,多了好多俗气,将方鸿渐夫妇多少羞辱一番。方鸿渐自己感慨说,“受她冷落还是其次,只是今昔对比使人伤心。一年前跟她完全是平等的。现在呢,她高高在上,跟自己的地位简直是云泥之别。” 这句话不知道出了现实生活中多少人的感触。
唐小姐似乎是作者最偏爱的角色,不肯让她嫁给方鸿渐,有心让她做那朵求而不得的红玫瑰。书中后来也没有了任何关于她的描写,不知道她是否嫁了人,当了母亲,只让读者留着关于她和方鸿渐当时爱情的那份甜蜜和心酸。我每每都想,如果当时方鸿渐再坚持一下,或者是唐小姐当时真的追了出去,可能两个人的结果会很不一样,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迈入婚姻也未必意味着美好的结局。我觉得作者对方鸿渐心痛的描写太贴切,以至于我每次都会替他心疼,替他心酸。
相比于书中关于方鸿渐和唐小姐爱情的长篇细节描述,他和孙小姐的结婚显得那么仓促。好像就连方鸿渐自己也不确定这是不是真的爱。只说自己的情感可能都在唐小姐身上消耗完了。“那种情感想起来也觉得可怕,把人扰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一刻都不饶人,简直就是神经病。” 他自我安慰说自己的婚姻是从坏的葡萄开始吃,以后吃到的只会越来越好。不像有些人最开始吃的最好的葡萄,以后只会越来越坏。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
谈了爱情,必然要谈他和孙小姐的婚姻。他们两个唯一度过的快乐时光似乎就是在桂林的那个两个星期,之后在香港也好,回上海跟双方的家人在一起也好,总是充斥的吵架和吵架。以至于看到后来,我总想着实在不行就离了吧。方鸿渐虽然对孙小姐爱的没有那么热烈,但是从书中很多处描写来看,他还是很心疼她,在乎她的。比如不经老婆同意,不敢去见赵辛楣。比如回来的路上省下打车的钱给老婆买水果,都让人感觉他在很笨拙的对孙柔嘉好。但是无奈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是两个家庭的事。两个人后期的吵架无不都是跟家人有关。 最让人感触的是最后一个章节,两个大吵了一架,并且互相动了手。方鸿渐回到家的时候老婆已经离家出走。这时”家里慢了五个小时的祖传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当当当想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但是如今一切都落空。” 全书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