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名:《Nothing but the truth》(《真相至上》) 年代:2009年国家:美国 导演:罗德·拉里 主演:KateBeckinsale(凯特·贝金赛尔);Matt Dillon(马特·狄龙);David Schwimmer(大卫·休默);Vera Farmiga(维拉·法梅加)
Rachel Armstrong是一家报社的普通记者,丈夫是小说家,儿子Timmy活泼可爱,这样的生活有着波澜不惊的幸福,倒也让人羡慕。Erica Van Doren是一名女特工,丈夫是一名大使,对白宫颇有微词,发表过不少批评白宫的文字。两人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Alison,日子过得倒也安稳。Rachel的儿子和Erica的女儿在同一所小学读书,两个人都是照顾孩子的妈妈团成员,因为分工不同,两人并未见过面。
一次Rachel作为妈妈团成员参加学校的活动,在去往活动现场的车上,Erica的女儿Alison因为被一个小男孩拉扯辫子找到老师,于是老师让她坐在Rachel旁边。Alison看着一直用笔记本打字的Rachel好奇问道“你是作家吗?我爸爸是个作家,他写评论文章,但我妈妈不喜欢。” “你爸爸写什么呢?” “他写总统的事。” “为什么你妈妈不喜欢你爸爸写的东西呢?” “有一次我听到他们吵架,因为她发现爸爸用了一些她发现的秘密。” “你妈妈发现了什么?” “委内瑞拉的事。” “你妈妈去那里做什么,度假吗?” “不,她去那儿为政府工作,但你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这些好吗?” “好的。”职业的敏感性让Rachel猜到Alison的妈妈是一名CIA探员,再联想到此前发生的美国总统被刺杀,白宫发动对委内瑞拉的袭击,那么Erica去委内瑞拉显然是调查总统被刺是否与委内瑞拉有关的事。但这些信息还需要进一步证实,她向同是CIA的朋友Stan Riggens求证,获知了Erica的CIA身份,并拿到了Erica报告的复印件。Erica 的报告显示总统被刺与委内瑞拉无关,那么美国对委内瑞拉的袭击显然是不恰当的,事件的披露就是震惊世人的新闻报道,这对于一直想获得Pulitzer奖的Rachel来说,除了新闻记者对于真相的追求之外,成功和荣誉也触手可及。报社的法律顾问提到这篇报道泄露CIA的身份对于政府官员来说是有罪的,Rachel说“我可不是政府官员”。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写道:“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这一条款被视为美国新闻自由的守护神。对于美国人来说,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新闻制度最根本的一点,就是预先不能审查。1931年的“尼尔案件”指出:“(新闻自由)的主要意图就是防止对出版物的预先限制。”1964年的沙利文案,最高院又做出承诺:“公众辩论的发行应该是无禁区的,坚定蓬勃的,以及安全开放的。”1979年美国政府起诉《进步》杂志,继而撤案。无一不让Rachel有着坚持这份报道的底气。
报道毫无悬念引起公众的极度关注,政府这时也面临极大的压力。Rachel在送孩子上学后被FBI请去谈话,特别检察官要求她说出消息源,如果消息源同意公布自己的身份,Rachel将不会坐牢,否则她将因为不公布消息源面临牢狱之灾。
媒体的权利和政府的保密,两者之间如何平衡,这始终是一个问题,特别是在危机时期。媒体有新闻报道的自由,但是作为媒体需要保护它的消息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今后再发生类似政府欺骗公众的事件时,有人能够对公众说出真相,否则在权利的渗透之下真相必定荡然无存。而CIA人员身份的泄露,无疑会给国家的安全带来隐患。新闻自由和国家利益是互为代价的,美国人也始终站在两难之间,如果一遇到国家利益这个震慑力量就让步的话,早就没有了美国的新闻自由。但是国家的安全和民众的知情权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所处的时代背景,民众和法律的看法也随着此消彼长。
Erica因为自己身份的暴露,她本人被怀疑可能由于报告被忽略而选择找到安全的渠道公布此事,雪上加霜的是除了工作被质疑,原本幸福的生活也混乱不堪,丈夫为了女儿的安全将带走孩子,同时亦将与她分道扬镳。原本安稳的工作,和谐美满的婚姻不复存在。
Erica的丈夫一直对于白宫不满,Erica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的丈夫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找到Rachel,她并不要求Rachel说出是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只希望 Rachel确认是自己的亲人还是工作伙伴,Rachel拒绝了。
Erica由于无法忍受CIA的怀疑而辞职,失去所有保护,几个月后被一个狂热政府支持者所枪杀。
Rachel被传唤,随即被关入看守所。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她的这篇报道获得了Pulitzer奖提名,但最终没有获奖。关注她的媒体对于她事情已经乏力,这也包括她的雇主单位。
Rachel被关入拘留所后,丈夫Ray曾经希望她告诉自己消息源是谁,但被拒绝。Ray震惊Rachel对自己不信任,同时对Rachel抛弃家庭为了个人原则去坐牢而心怀不满,直到有一天他带着新女朋友到餐厅吃饭被Rachel的律师看见。
这时候Stan站出来接受调查,承认自己泄露过情报,一切看起来似乎有了转机,但实际上Stan只是在酒后的谈话中确认了情报,而并非第一个泄露情报的人,这意味着Rachel消息源的问题并未解决。
接下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接受审理此案,在庄严的法庭上,Rachel的律师陈述“请允许我在1972年的布莱兹伯格诉海新案中,本法庭违背了保证记者在大陪审团前拒绝透露其情报人姓名的应有权利而是赋予政府权力,监禁了所有这些不肯透露信息的记者,裁决结果是以5:4的微弱优势得出。在布莱兹伯格案中,斯图尔特法官曾说,时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权力渗透到了各个角落,这些当权者,他说不管用什么政策手段,只想永久地存在,而人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权利继续存在着,Armstrong女士与政府做出了斗争,她本可以放弃她所做的承诺,本可以简简单单回家,跟家人团聚,但是如果这样做了,那就意味着再也不会有人会给她提供任何情报,没有人会给她的报社提供情报。然后明天,当我们逮捕了其他报社记者时,我们会让这些报社最后也毫无来源,那这样就等于我们无视了第一修正案的存在,我们要如何才知道,总统是否隐瞒了自己的罪行,或者一名军队军官是否进行了虐囚行为,作为一个国家,我们不再有能力约束当权者手中权力的时候,那么当国家政府不再害怕任何责任的时候,它的本质成了何种国家,我们需要好好考虑一下。监禁记者,那是针对别国的,是针对那些害怕受到指责的国家,不是那些愿意接受指责国家所为。不久前,我因为Rachel的案件,开始感觉到个人压力,我告诉她,我会代表着她本人,而不是她的原则。直到我见到她我才意识到,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律师的争取有了进展,法官决定释放Rachel。释放当天检察官说:“这是我的工作,我有权利做所有的一切。” Rachel回答说:“我想你混淆了,你的权利跟权力。”权利和权力一字之差,意思截然不同。权力的傲慢与任性,如果不受约束,必然会对权利进行践踏!在被囚禁360天之后Rachel在午夜被释放,就在她乘车回家的路上,再一次被拘捕,理由和上一次相同“藐视法庭”。
影片的最后我们知道一直被保护的情报人,是Erica的女儿。Rachel坚持不说出消息源的原因:一是职业道德,作为新闻记者不能透露他们的名字;二是如果说出了Alison的名字,即便Alison是无意之中听到父母争吵得到的信息,她也会背上害死母亲的十字架,她的人生必定崩溃。
Rachel作为一个媒体人,有着对职业的信仰和坚持,最初没有退让,是因为自己职业素养。而Erica死了之后,Rachel的坚持是作为一个母亲的坚持,她的原则让一个小女孩失去了母亲,而她现在的坦白会毁掉这个无意泄露秘密的孩子,她只能为这个秘密牺牲自己的自由。Rachel的坚持让她付出了两年牢狱之灾的代价,这个时候Rachel会不会后悔当初不应该利用一个小孩子的信息,也许她没有预料后续会承受这么重的苦难,会有这么大的风险。或许她对真相的探索和坚持,或许还有一点点对于名利的追逐,让她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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