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小说《芳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结局不是大团圆,不是皆大欢喜,是淡淡的忧伤。好人没有好报。也引起了我对善良本质的探索。刚好看了一文章,解释一下子让我释然。里面一句话:“做好人不是为了要回报,而是为了成为更自由的人,而不是身受枷锁”,与古人云“人为善,福虽不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不至,福已远离。”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不知道刘峰死的时候是否坦然,有无那么一丝不甘。也许我的想法也太过“小人”了。适逢近期报道人心不古的故事太多,如:杭州的保姆纵火案中的善良林太太一家,日本留学生陈世峰杀人案中的好闺蜜江歌,好人已逝,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令人唏嘘。这里有太多关于人性的拷问。做好事不留名,换来的是内心的坦然。
关于刘峰最后和小曼住在一起,但为什么不结婚。我的理解是,丁丁是刘峰的初恋,由于“触摸事件”落下了心理阴影,包括一系列不完满的婚姻(包括与售票员及发廊女小慧),因此不敢再爱了,而且还是熟悉的同事小曼(虽然知道小曼喜欢他),加上自己身体残疾,搞不好朋友没得做。
生命没有如果,加上芳华已逝,就如小说中所说“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但也请原谅人生活中的各种不完美。这就是芬芳略带苦涩的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