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小明喜欢科幻小说,自己也时常会冒出一些很好的科幻创意,然而要转换成可以出售版权的文章或者书籍,还有很大距离。然而他的创意确实是有价值的呀,能否把这创意部分的价值出售呢?能不能卖出去,对社会又有什么影响呢?是否影响人们劳动的积极性?
这里引出一个深远的问题:如何调动人们为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呢?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积极性是持续在被提高。
原始社会,部落之间战争结束,会把俘虏杀掉。
奴隶社会,会把俘虏当奴隶,允许不死,但要干活,虽然没有人身自由,但有了活着的权利,提高了奴隶劳动积极性。
封建社会,佃农向地主交租,也就是,一部分粮食交给地主,其余自留,佃农拥有人身自由,又有了拥有自己资产的自由,佃农的积极性比奴隶高。但是土地一般是王侯将相世袭的,一个农民有钱也买不到土地。
资本主义社会,企业雇佣工人,工人只需要出卖部分劳动时间,就可以换取报酬。工人的资本积累后,也可以自己开公司雇佣别人,也可以用自己的薪资投资,机会几乎是平等地向所有人敞开的。这时候,工人的生命是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是法律保护的,开办公司的自由,投资的自由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比以往都更高。
总结规律,人们拥有的自由越多,劳动所得越被保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越高。
那么下一步,如何继续提高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呢?
难道是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吗?
各尽所能,我觉得可能是历史趋势,社会趋向于越来越有效率,个人趋向于最大化自己对社会的劳动付出(为了经济回报多,才多对社会做劳动)。
那么如何让各尽所能,都转换为经济利益,可能就是下一步继续提高人们劳动积极性的关键。
寻找现在人们尚未获得自由的东西,尚未获得法律保护的有价值的个人创造。这些可能就是继续提高人们劳动积极性的关键。
解放劳动力,忽然想起来这个词,感觉很贴切。让劳动者自由自在地生活,自由自在地创造价值,并且价值被法律保护。
比如工程师小明,他的工作状态是:每天坐在办公室8小时,有事没事都待办公室。他很喜欢科幻小说,脑袋中时常会冒出很多很好的科幻创意,这些灵感经常在生活中工作中不经意的时刻蹦出来。但是因为要成为科幻作家还有很大差距,但是他的想法又是有一定价值的,如果把这些创意转给专业的科幻作家,编辑成文,就会有很大价值。
如果为这些创意灵感赋予法律保护,当他们产生收益后,可以分一些给创意提供者。那么就会大大提高劳动积极性。
比如一个小朋友创造了一种更加好玩的跳格子游戏,后来经过社交网络传播,大家都喜欢。那么这个小朋友的创造是有价值的,社会应该保护和奖励。
基础科学家小刚,发表了一篇关于纳米技术的论文,然后小红引用了他的论文,小王引用了小红的成果,企业家小李用小王的成果做出来一个爆款产品。那么对于这个产品,小刚小红小王小李都是有贡献的,他们都应该分享利益。然而现实中可能还没能实现。以后依靠区块链和其他新的技术,有可能会实现。实现价值的确定与保障。
我猜想,未来的社会会越来越多地保护私人创造,不论是组织创造还是思想创造,不论是成品还是半成品。对劳动创造确权的领域越多,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