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如泣如诉地讲述了十多年来深情而默然地爱着一个丝毫不记得她的男人的故事。人总是在不断经历,所以也不断变化。以前曾沉溺于言情小说不可自拔,后来看清了套路,也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况且其中也没有几多真诚。
有别于言情小说的腻腻歪歪,这封信以一个极虔诚的口吻平淡地叙述了一段长情,然而信里的每一个字都弥漫着久而不散的期待与眷恋,随着人往下看而不断在空气中发酵,直到最后,整个人仿佛被白玫瑰的香气层层环绕。不知道那个男人是怎么看待这封信的。
看之前我在心里突兀地下了一个总结:中国古代的文学让人入情,谜之代入感极强,诸如《牡丹亭》、《红楼梦》,而外国文学中的爱情则让人冷静,诸如《傲慢与偏见》、《叶甫盖尼奥涅金》。我的这个不合理的判断是建立在我现有的阅读经验之上的,我相信以后的某一个时刻我极有可能会亲手推翻它。
刚开始看了一点,我几乎就想推翻自己先前的结论了。这封信写得太缠绵,我丝毫看不出我自己所说的那种冷静,可是再看下去我又觉得仿佛离冷静与清醒又更近了一些。
在男主出现之前,小女孩就以强烈的好奇视角窥探着对门的一切,那个素未谋面的男人对她来说又一种致命的不可抵抗的吸引力,那时候应该还只是崇拜,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演变成爱的。我想起一句歌词,“I knew I loved you before I met you “,这用来形容女人对作家的感觉再恰当不过了,近乎宿命。
整封信都在写自己对作家的爱,写自己为这份爱所做的事情,写那个死了的孩子。不止一次地重复与循环,加深了人的印象和震撼,明明应该是带有埋怨和责备性质的内容,她偏偏是带着虔诚写就的,我甚至觉得她可能是捧着自己的一颗赤诚之心在用力地写这封信的。
一直在讲述着自己的爱情,照理说,世上的痴男怨女那么多,她这不过是千万中的一个,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提起的,都是特殊而又平凡的爱情,可偏偏又不让人觉得俗不可耐而读不下去,反而是更迫切地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这可能与它的书信体也有一定的关系,我们都向往真实和纯粹,而这封信是一个女人自我情感剖析的典型,读者能看到她的真心从而愿意以朋友的视角去读她的心思,去倾听她最后的声音。
“只有孤独的孩子能把身上的全部热情聚集起来”,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对于作家只怀着纯粹的情感,丝毫没有掺杂肉欲,那是崇拜夹杂着探究,一下子看到了作家身上的双重性格而为之吸引。小孩子不会想着那么多的杂事,心里想着什么的时候一般就只会存着这一件事,不像大人,所有事情会分类,精力也会有所分散。小女孩的所有热情都透过门上的孔聚焦在作家身上,她的整个儿世界里就这么一个男人,再无其他。
“世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她把自己活着的全部念想都寄托在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男人身上,看不到他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世界被掏空了,更不要说远离他了。搬家之后,物质生活得到满足,身边的人也都宠着她爱着她,可越是这样,她越觉得孤独。“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孤独有许多种,喧嚣中的孤独更让人觉得渗入骨子里,明明不是独自一人,却孤零零地吮吸着这幽深的暗井。我觉得这比《百年孤独》里的孤独更让人绝望,那更多的是一个群体的寂寞,这是一抹灵魂的微凉。
“既然你不爱我,那么我的身体怎么着了我也觉得无所谓”,拒婚伯爵是为了随时为那个男子保持自由,肉体上极度随意与放纵,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和男人的孩子有更高层次的生活和圈子,另一方面也是觉得既然自己所爱的人不爱自己,那么躯壳怎么样便无所顾忌了。她似乎是寻求一个精神上的极度喜欢与依赖,只要精神上仍然是忠贞的,肉体便无所谓。
她竭尽所能地保持自己情感的纯粹性,不主动承认自己是当年那个13岁的羞怯小女孩儿,不主动说明自己是那个与他温存三个夜晚带走几枝白玫瑰的女人;可她又希望这个男人能够主动提起自己,过去那些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自己、为了男人而活的自己,可直到死,男人也没有分给她一丁点儿零碎的印象。
这封信来自一个陌生女人,因为收信人找不到任何署名和地址的落款。这个女人在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的陌生,第一次和他相见只是一个陌生的邻家女孩,五年后的维也纳街头只是一个陌生的美丽女郎,最后一次也只是一个夜总会里带些吸引他气息的陌生女子。每一次的结合都是那么激情而投入,当天一亮,他似乎得了失忆症,所有女人在他眼里只有两类——一类是能吸引他的,一类是连陌生人都算不上的。他是一个不断遗忘,遗忘到只剩陌生的男人,陌生到最后连女人也觉得那个小女孩和那个美丽女郎是那么陌生,那么模糊。
对于手拿信稿的男人来说,这个女人的过去在他脑海里没有迹象,信件也只能勾勒起一个似真似假的幻影;现在这个女人应当在某个角落里孤独地待着亦或死去,对于他来说,至多能想象出一张苍白而陌生的脸;将来,他会遇到更多年轻而美丽的女子,他一样的激情而温柔,而这个过去、现在都没能唤起他的记忆的陌生女子,将来可能就只剩一团烟雾了。
她一年只活那么一天,那一天对她来说是盛大的节日。从遇到他甚至是未见他的某一天起,她就全然放弃了自我,何其卑微。把自己交给一个未知的宿命,不断地加深对男人的爱。从纯粹之爱到掺杂着欲望渴望身形合一的爱,再到血脉延续、对70%的他和30%自己的爱。她从来就没有全心全意地看过自己一眼,就像她不曾入了他的心一样。
我敬佩她这种忘我的爱,这样不顾自我的放纵又无私的爱也是一种难以企及的境界,可是我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为那样爱着自己生命以外的东西,真的几乎就完全扑在他身上,融入他的生命,找不到半分自我。
我敬佩她,可我不认为这样的爱值得学习。默默地爱着,自己一个人承受着,最后感动的不过是自己,如果人生能够过得畅快一些、轻松一些、喜悦一些,为什么要让自己演绎一个这样悲苦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杜丽娘,我记得当时我有嫌弃她作,难道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的时候都会变得这样作么?
她一直以一种在阴暗角落里独自品尝的方式来演绎这份爱,爱的那么深, 可是为什么不试着做一个光明正大的人去发展一段感情呢?作家嬉戏人生,不愿负责,既然你甘之如饴,你是否也可以努力让自己洒脱,可以比他爱但是不要这么阴暗而卑微,直等到死的时候才让这样的感情见天日。难道是害怕自己成为他万花丛中一望而忘的一朵,所以想借这样特殊的方式来提醒他,在他的生命中寻求一席之地么?
可是斯人已逝,总是男人皱了眉头去回忆,又有什么意思?还是会被湮没在以后那些新奇而年轻的女人堆里。容颜从来都是不可靠的,建立在年轻容颜之上的一上欢愉自己也是不牢靠的。除了肉体上的接触,两人并没有在精神上建立起一个稳固而长久的联系,最后,还是免不了被遗忘。挣扎纠结了一世仍然是徒劳,只白白苍老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