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只有十来户人家,且大多不同姓,不知先人如何辗转,有缘相聚于此山青水秀之地。青山出秀女,绿水育健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拜老天所赐,村里的姑娘大多天生丽质,水灵柔嫩,男人阳刚强健,儒雅多情。
我与琴同年,上面说过,人杰地灵之地,我自己如何如何就不再哆嗦,看官可自行脑补,毕竟这儿天那么蓝,水那么清,风景那么迷人,我走到哪儿,哪儿都算得上风景。
琴那可真是个美人胚子,晶莹的眼睛眨一眨,蝴蝶儿就会停一停。粉嘟嘟的脸蛋,光洁得如同上釉的瓷器,闪耀着迷人的光泽。精巧的小嘴一出声,准让跳跃的松鼠丢了魂,整个人穿行在山水之间,无须浓墨重彩,自然形成一幅美轮美奂,充满生机的画。
这是琴小时候,我与她同在大垸上五年级。
我家跟琴家门对门,两人在不知羞耻的娃娃年代,就粘在一起,玩泥巴,躲猫猫,扮相公娘子,在山沟涧底,田头地尾,到处留下我们淘气的身影。
在十岁以前,琴不止说了五次,追着哭着闹着要做我的媳妇,我总是爬到树顶看着山外的天说,我不愿意,我不愿意,气死你。
当然我是不会气她的,每每琴受了欺负,拖着鼻涕,跌跌撞撞地跑来寻求我的庇护时,我像受到骚扰的蜴蜥,朝来犯之敌瞪眼吐舌,强烈抗议。末了再加一句,她是我媳妇,你们休想吃天鹅肉。
别人自然不好再犟嘴了,因为那时,只要说是媳妇,就如同穿在身上的衣服,长在肉里的痣,是我一辈子的私有财产,任何人都无法夺去。
直到五年级,琴像一朵花般开始绽放,我像一棵树开始葱茏,这种追追打打的游戏才被我们藏到心底,压抑成晕红悄然进入彼此注视的目光里。
虽说十多岁了,琴一直很怕水。据她娘说,在我们三岁时,有一次两人爬着水缸沿嬉水,不小心都翻进水缸里。被人救出后,琴倒是没事,我却呛了肺,在医院住了十几天。在那十多天里,琴吃不好睡不好,生怕我死了,变成一阵烟消失了,再没有我这个玩伴,处处哄着她,宠着她。
我没有大事,天天依然好好地陪着她,还经常像只泥鳅在水里滑来滑去。琴却有问题了,见着水有些怕,见着深水就眩晕。
我们村与大垸隔着一条河,河上有几只石墩子,平时水浅,我们蹦蹦跳跳几下也就过去了。遇上讯期,水位上涨,石墩子就沉到水下,我们只能将裤腿挽起,赤脚过河。
水浅时,我会牵着琴,跨过石墩子,还一边说说笑笑。水深时,我就弓着腰背着琴,在我背上,她一点也不怕,有时还故意对着我的脖颈呵气。没办法,我不关照她,就没人管她。别人都知道,她是我媳妇,我是她男人。小伙伴在路上早就讲好了,自己的媳妇自己背,自己的男人自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