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六、七岁的时候,我对爱情的全部概念来源于以《名侦探柯南》为代表的诸多日漫作品。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不离不弃,互相信任,就是那时我对爱情的最高向往。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大学时爱情观和其他观念一样经历了重塑,更多样的爱情以各种形式展现在我面前,即使其中的一些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已经能看出并不算真正的爱情。工作后,人们羞于提起爱情这个词,因为它代表着不谙世事的幼稚,虽然我想很多人内心隐隐约约还是需要爱情的,特别是对独自在他乡寂寞生活的人而言,但是没有人会坦率地说出,“我希望我的婚姻以爱情为基础”或者“我不希望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其他因素才结婚”,每个人谈论的都是肉眼可见的硬性条件,穿插以“人还不错”“挺踏实”诸如此类浮光掠影似的评价。为数不少的人也确实经由此路走入婚姻,至于幸福与否,当然也因人而异。
然而,对于与爱情相关的幸福,显然也不是人人有资格做出判断。和许多人想当然以为的不同,没有资格对此发表意见的恰恰并非从未经历过爱情滋润或爱情折磨的人,而是自始至终并不知道自己适合何种生活的人。如果一个人没有见过苹果,我们自然不会相信他对于苹果的评价,问题是许多人吃了梨吃了荔枝吃了香蕉之后却对苹果做出评价,并且他们也诚心诚意以为自己品尝过的就是苹果,同时接收到这一讯息的人也对此深信不疑。与此同时,那些通过其他方式仔细观察了苹果,学习了苹果相关的知识的人,却被人嘲以没有亲身体验而被忽视。
现在我就作为一个没有体验过爱情但是并非毫无认识的人来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许多人,特别是女性,格外强调在爱情中不能失去自我,反过来自然说明在爱情中失去自我是一件频繁发生却又不算好的事情。那保持自我和迁就对方之间的界限到底在哪里?是在坚持吃什么不吃什么、起床就寝时间这类问题上吗?
事实上,只能说并非完全如此。
在一个强调个人需求和发展的时代里,一方面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去探索自我的成长,另一方面也必须以同样的标准去要求他人,否则便是赤裸裸的双标。倘若我们自己对于一件别人认为无关紧要的小事上有所坚持,那就必须承认,他人也有可能在我们认为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有自己的选择。统统以拒绝沟通、拒绝理解甚至妄自给对方贴标签如“开不起玩笑”云云,就是双标最明显的标志之一。例如某个朋友对于某一类玩笑极其反感,即使我们并不能完全理解他为何有这样的感受,但是我们依然应该做到尊重他的这一选择,而不是不以为然道:“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太敏感了!”这样的态度实在非常无礼。这里面的道理非常简单,即使是朝夕相处的家人、亲密无间的朋友,无论如何,大家终归是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的,哪怕全部的事情都一起经历(这本身不可能),所得来的反应就会完全一致吗?当他人的异见让我们大为吃惊的时候,难道不正是因为我们对他的了解并不够深入才导致的吗?和我们一样,他人也不可能毫无缘由做出一件事情、说出一番话,仅仅因为不了解这背后的动机和意愿,就简单把他人归类为“有病”“小心眼”“不可理喻”,只会让自己的世界越发狭隘。
从以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每个人做每件事必然有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某些原因并非明显可见,但是肯定存在。
对于一些人来说,这样的事情并不足以成为社交的阻碍。他们的条件允许的时候尽可能坚持自己的选择,哪怕别人并不赞同。在条件不允许的时候他们会设法调和之间的矛盾,即使做出让步,他们也不会让情绪困囿于此。
但是对另外一些人来说,他们内心对于自己的选择并没有足够的信心,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们并没有认识到个体独特的需求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们并不愿意面对有此需求的自己。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只能用世俗的所谓普适标准来要求自己。世俗标准说爱情不能没有面包,他们就认为不能没有面包;世俗标准说爱情要从一而终,他们就认为离婚是应该天谴的大罪;世俗标准说女人不要比男人能干,他们就甘愿屈居男性之后。
反应到生活的细节,就变成世俗标准说西红柿要烫掉皮才好吃,他们就认为西红柿必须烫掉皮再烹饪,其余都是大逆不道;世俗标准说年轻人十二点睡觉没什么大不了,他们就认为作为年轻人熬夜很正常;世俗标准说读书没有太大用处,他们就认为所有读书的热都在做劳而无功的蠢事。
他们的爱情也是尽可能去符合世俗标准,因为这一切的前提——了解自己的选择,了解什么样的生活适合自己——并不存在,作为替代,他们只好去笃信世俗标准。然而,事实上个体不可能没有特殊需求,即使那是很小的特殊需求。比如,起床后必须立刻叠好被子,这是一些人的特殊需求。但是这样的需求可能在世俗标准里是无关紧要的,一个对此有所坚持的人,在没有办法认识到这一需求其实是正当而无害的情况下,就会被世俗标准所裹挟,强迫自己也持有“这根本无关紧要”的观点,最终结果就是,起床之后没有立刻叠被子,总感觉哪里不是很舒服,但是又说不上来。
自然,许多人的个体特殊需求远比起床后叠被子复杂得多,有些甚至涉及到的是一系列动作行为而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认识不到自己的特殊需求的人,在生活里会经历各种略微不适却又无伤大雅的体验,当遇到爱情,和另一个人分享自己全部的生活时,有可能会爆发出剧烈的冲突,而冲突的根源,往往来自于世俗标准里无关紧要的那些。
除了无法认清自己需要过何种生活的人(即无法认清自己有何种特殊需求的人),另一些人对于自己的特殊需求又过于执着,甚至强迫他人来按照自己的需求行事。
这样的人,可能就是责骂对方“为什么起床后不能立刻叠被子”的人,也可能是抱怨为什么对方不能天天洗澡的人,或许还有远超于生活习惯的更严肃的事情上的分歧,那就更容易变成不可调节的矛盾了。
我们会给这样的人冠以“自私”或者“事多”的标签,然而这样的理解也未免流于表面。这其中有一个矛盾的逻辑,倘若对方坚持某事,并且以“这不过是件很小的事情”主张你做出让步,那完全可以说,既然是很小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按照你的方式来做?
既然起床后叠被子不过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那么意味着,即使没有立刻叠好也无所谓吧?这样看来,坚持这是很小的事情同时又坚持起床后必须立刻叠好被子的人,难道不是自我矛盾吗?
无法从这个角度去反思自己的所谓原则是否在强迫对方遵从自己的特殊需求,不要说在爱情和婚姻里了,在生活中也会经常感觉周围人是那么不可理喻。自然,他们也无暇去考虑,他人的选择背后有其自身的特殊需求为原因。
在明确了自己的特殊需求,并且也明白不应该为此去强迫他人的情况下,再来谈需要什么样的爱情比较合适。这个时候,可以说潜在的爱情当事人一方已经做好了准备。不过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爱情和其他许多感情一样,意味着当我们投入其中,我们必将为其所改变。甚至很可能一些改变会触及到自身的特殊需求。
一个坚持起床后必须叠好被子的人和一个认为叠与不叠无关紧要的人一起生活产生的矛盾,不会比坚持叠和坚持不叠的人激烈,毕竟前者中有一方的灵活度比较大。换言之,有一方更加包容。事实上,许多幸福美满的婚姻都是一方对另一方相当包容才造就的,极少数称得上互相成就。
倘若在爱情中自己有太多的特殊需求需要改变,那幸福感也会跟着降低。生活是由许许多多的小事组成,许多小事的幸福感下降,最终会导致整体的幸福感下降。早晨起来不情愿地吃不喜欢的早餐,出门时不能穿难看却舒服的鞋子,开车时不能随心所欲绕绕道……最后这一天下来能幸福才怪了。没有恋爱经验的人即使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但是只要考虑一下,当我们在外独自生活多年,一朝回到家里,还是不得不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就明白这种感受了。
正因为这是不涉及到对错却涉及到幸福与否的事情,所以才在开始之初就要给外注意,能在爱情到来之前就明确自己的特殊需求,有意识尽可能选择特殊需求大同小异的爱人,显然可以避免许多矛盾。而对于用世俗标准来框定自己生活的人,这一点就落于下风了。
具体到个人,由于情况千差万别,不能百分百用理论去确定最后的结果,还是那句老话,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PS:感谢我们身处的时代,女性可以做到不依靠婚姻就可以独立生活,否则放在女性必须在婚姻中才能继续后面人生的时代,这样的讨论就毫无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