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推荐你们去看看《荒原狼》

赫尔曼-黑塞,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这回讲他的《荒原狼》。

如果要我用一句话概括这部作品:一位精神病患者不断作死与救赎的二三事。

这种不负责任的归纳实在是很破坏阅读体验,比如:若用世俗眼光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不过是绿别人老婆把命丢了,挪威的森林不过就是渣男与两个女孩的爱情故事,简爱是标准的霸道总裁爱上我。。。但这并不妨碍读到逆水行舟回到过去时的叹息,读到全世界的雨落在全世界草地的美,和读到你以为我贫穷就没有灵魂时落下泪水。

相信我,文学之所以是文学,一点儿都不高尚和复杂,仅仅是需要静下心来阅读罢了。待亲自读过之后,你会明白什么叫做其中之味不可思不可说不可议不足为外人道,这种体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古人所说以文入道大抵如此。

说回荒原狼。其实说起荒原狼,还可以和同时代的太宰治《人间失格》拿来稍微对标一下,毕竟两者都那么丧,主角都是有精神问题,作者都是有精神问题,都带有自传性质,都讲到了某个(些)女性对自我的救赎,都成天厌世想自杀,而且还都是笔记(手札)被第三者发现从而展开的故事,有点儿意思,这么说起来,要是你看过人间失格,那一定得看看荒原狼。

荒原狼是一部带有一些自传性质、自我体验和各种作者私货的小说,因为,赫尔曼就是一位精神病患者,他的一生都在精神疾病的折磨下度过,且数欲自杀,正因这点,他的书中常流露出一种分裂、一种迷幻、一种绝望和一种孤独。《荒原狼》就是其中的代表。

小说以一位旁观者的视角作为开头。主角哈利哈勒尔租下了这位旁观者姑妈家的屋子。哈勒尔走后,留下一本自传笔记,旁观者打开这本笔记来读,故事便是这本笔记的内容。

哈勒尔每天都在痛苦和浑浑噩噩中度过,靠着各种药物保持清醒与正常,曾经自杀未遂,现在只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总是在想要用剃须刀片划破自己的喉咙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他仍然在抗拒着死神的诱惑。




主角哈勒尔因为自身的孤独、冷漠、不合群、内心的怒吼与挣扎,精神上与思想上的人性与兽性杂合,自称为独自在荒野上的独狼。


可怜的哈勒尔,不但逃避痛苦,连喜悦和平淡也一并逃避。很不幸的是,现代社会同样有人如此,先来看看原文:

“在这平淡无奇的日子里,痛苦和欢乐都不敢大声叫喊,大家都是低声细语,跟着脚尖走路。可惜我与众不同,正是这种满足我不太能够忍受,用不了很长时间我就憎恨它,厌恶它,我就变得非常绝望,我的感受不得不逃向别的地方,尽可能逃向喜悦的途径,不过必要时也逃向痛苦的途径。当我既无喜悦也无痛苦地度过了片刻的时光,在那所谓好日子不冷不热、平淡无奇的气氛中呼吸时,我幼稚的心灵就感到非常痛苦和难受,我不喜欢这不冷不爇的室温,宁可让那天大的痛苦烧灼我的心。不一会儿,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强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没有生气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地要去打碎什么东西,要去砸商店,砸教堂,甚至把自己打个脸肿鼻青。”

这便是对他内心矛盾、病态、挣扎的许多描写之一。



“人生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哈勒尔每天只是看歌德、笛卡尔,听莫扎特,发表政论文章,去酒馆喝勃艮第、威士忌和白兰地。(这TM活得比我充实多了好吗丧个锤子黑塞你大爷的)

这天哈利哈勒尔偶遇一位教授,被邀请去家里做商讨,那时正是德国军国主义盛行的时候,一群德国学者狂热地以战争为荣、为爱国,而主角作为一名理智反战的和平主义者,被讥讽嘲笑为软弱不爱国。哈勒尔爆发了,他愤怒了。愤而离场后,他问自己,每天过的是什么日子,这样的日子有什么意义,他下定决心,哈勒尔决定去死。

在回家途中他去了一家酒馆,坐下来喝了一杯,自杀的念头像魔影一样缠着他。这时,一位美丽的女孩出现了,坐在他身边,跟他说话,对他笑,她就像是及时到来的天使,将他从阴影中拉了出来。

那晚,哈勒尔梦见了那位女孩。从那一天开始,哈勒尔不再想去自杀了。一切都变了,黑白的世界变得有了色彩,他获得了救赎。


这一段的描写:“她是突然闯进我的生活的第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她打碎了将我与世隔绝的沉浊的玻璃罩,向我伸过一只手,一只善良的、美丽的、温暖的手。突然又有了一些跟我有关的事情,我愉快地、忧虑地或紧张地回想起这些事情。突然,一扇门敞开了,生活迈过门槛向我走来。兴许我又能生活下去了,又能成为一个人了。我的灵魂本已冻僵麻木,现在又开始呼吸了。一位姑娘曾督促我吃饭、喝酒、睡觉,她对我十分友好亲切,嘲笑了我,管我叫做孩子。她向我表明,我即使那样古怪乖僻,也并不孤独,并不是病态的异乎寻常的人,并不是没有人理解,我还有知音,有人理解我。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女神”了.她的名字叫赫尔米娜,明显是赫尔曼的改写(作者的性转版或者女装版)。

之后哈勒尔便和赫尔米娜约会了,哈勒尔给赫尔米娜讲文学政治和交响乐,赫尔米娜教给哈勒尔各种舞步,一切都是多么美好的发展。然而接下来的情节有些。。。急转弯,作者开始快速飙车,我本来作为一位青春少年,自然只是想看哈勒尔和赫尔米娜的纯爱故事,但理智告诉我,没有哪部诺贝尔文学作品是tmd不出点幺蛾子就happy ending的。 




赫尔米娜作为把哈勒尔从深渊里拉出来的人,竟然为了让哈勒尔有更高的生活质量,为了让他过得更幸福,给他介绍了一位叫做玛利亚的大美人交际花。

(还有这种操作,把前面的感动还给我。

然后哈勒尔心满意足地和赫尔米娜介绍给他的玛利亚过起了啪啪啪么么哒没羞没臊的生活。。。而且哈勒尔心里还一直想着赫尔米娜。。。草,什么鬼

当然开车的段落我知道大家都不爱看我就不贴出来了。

接下来就要到全书最高潮最精彩的最后部分了,简单说说我最喜欢的。想体验那种震惊震撼感动和迷幻,只要静下心来阅读,体会,想象,给人的冲击绝对爽爆。

最后的化妆舞会,赫尔米娜邀请哈勒尔去。走进大厅,哈勒尔在人群中四处寻找赫尔米娜,人们戴着面具和华丽的衣服,拥挤着各行各业的人,乐队使劲演奏着音乐,许多女孩主动来找哈勒尔跳舞,他都直接地回绝了,他一心只想找到赫尔米娜,但他不是走错地方就是被人群挤了出来,从傍晚找到半夜都没能找到,

"这里不是我来的地方。我抱着一片好意来到这里;但我在这里却高兴不起来,周围那喧腾的快乐。那阵阵欢声笑语,那整个大楼的狂欢乱舞,在我看来显得那样讨厌做作。"(这一段真是像极了同时代朱自清的“但热闹都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果然文人的寂寞是相似的。

在寻找赫尔米娜的途中撞见玛利亚,吻了她,玛利亚想挽留他跳舞,但他说他的赫尔米娜在等着他,玛利亚也说她早已明白,“我仍然爱你,哈利”他们就这样告别了。



正所谓是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哈勒尔苦寻不得,坐到了一位小伙子身边,要了一杯威士忌。突然觉得旁边这位小伙子好生面熟,这不是。。。。。

       原来赫尔米娜穿了一身男装。




赫尔米娜换回女装,戴上面具,与哈勒尔尽情跳起舞来,一直舞到大厅所有人都走光。


接下来就是全书最后一部分了,也是最迷幻的一部分,这是一段魔方大厦式的单元梦境式演出,可以理解为磕了友人类似LSD致幻剂后产生的幻觉,也可以理解为真的进入自己的内心世界、灵魂世界,也可以理解为哈勒尔精神分裂的发作,我更倾向为是一种精神分析,因为黑塞本人与荣格的关系非比寻常,黑塞的精神疾病是荣格的弟子在为其进行治疗,以至黑塞吸收了不少精神分析学派的知识,(既曾经、从童年以来成长过程中受到的各种创伤,通过再次回溯经历,用一种正面的形式,来了却曾经的创伤、折磨或者遗憾)如果看过《穆赫兰道》和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再来看最后一部分,会觉得更值得分析一番。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舞会结束后,在友人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叫做“魔镜剧院、失去理智方可进入”的地方,哈勒尔在镜子中仿佛看到自己真的化身为嗜血的荒原狼,魔剧院中有无数的门和房间,在这里哈勒尔分裂成了无数的自己,有年轻的、幼儿的、年老的。每扇门上都写着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引诱着哈勒尔进入。哈勒尔首先进入一扇写着“狩猎汽车”的门,在那里他遇见了一位中学时代最要好最有趣的朋友。这扇门里的世界正发生着激烈的小型战争,人人为了打仗而打战,打死对手,自己活下来。(原谅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想到了吃鸡。。。)书中大致是这么说的,哈勒尔出现在一个废弃的汽车工厂附近,他和中学好友组成队伍,他们找到一辆车,开上公路,在瞭望塔找到手枪和子弹,然后好友负责开车,哈勒尔负责开枪,不一会儿就干掉三四个,然后就猥琐在路边收割过路的汽车,然后从干掉的身上舔包。。。。这TM绝对是吃鸡。。。因为我昨晚就是这么打的。

离开吃鸡,哦不,离开第一扇门,进入第二扇门,里面是人驯狼、狼驯人、狼装人、人装狼的故事,可以解读的东西和象征意义太多。

第三扇门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在这里,哈勒尔又变年轻了,回到了少年时代,发生的故事自然也是典型的青春年少、两小无猜、怦然心动的爱情故事了。在现实中,年少时的哈勒尔那时候暗恋一位贵族女孩,可惜因为年少时的腼腆始终未能表白自己的心意,最终错过,这件事成为了他一生的遗憾。而在这段神奇的第二次经历中,哈勒尔抓住了机会,大胆地向女孩告白,并得知了对方的心意,开始了一段半山坡上并排躺、草地上看星星、一起采花戴头上、手牵手看夕阳的美好少年爱情。因为这一段实在太美,恐怕只有看原文才能体会。篇幅所限,下面贴一段原文段落,细细读来,实在是美,一起来欣赏一下:




      “现在我又年轻了,我现在心中感到的一这炽热地流动的火、这强烈地牵动人的渴望、这像三月和煦的春风能使一切溶化的热情—是年轻的、新鲜的、真实的。我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我的脑海里全是拉丁文、希腊文,能背诵许多优美的诗,我的思想充满追求和功名,我的想象充满艺术家的梦想。

        我站在一座岩石小丘上,山脚下是我的家乡小城。春风和煦,飘来一阵早春的紫罗兰的清香,流经小城的河流闪闪发光,老家的窗户也似乎在向我仰视,所有这一切的目光、声音、气味都是那样使人陶醉地充实,那样清新,让人沉浸到创造中,一切都射出深沉的光彩,一切都在春风中神游飘忽。我站在山丘上,春风抚弄着我长长的头发,35年前的这一天,我在独自散步时碰到了罗莎,羞答答地向她打招呼,如痴如呆地爱上了她。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这位美丽的姑娘。她独自一人,梦幻似地走上山来,并没有看见我。她的头发梳成两条粗辫子,两边的脸颊上垂下一缕散发,在微风中飘动。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这么美丽的姑娘,她那随风飘动的发丝是多么优美潇洒,她穿着薄薄的蓝色长裙,裙子的下摆从腿上垂下。我看见春天就在面前,产生了一种不安而又甜蜜的欢乐和害怕的感情,看见这位姑娘,我全身心都充满了一种对爱情的致命的预感,对女性的预感。我预感到巨大的可能和各种允诺,预感到无名的欢乐、不可想象的迷乱、害怕和痛苦,预感到最深切的解救和最深重的罪责。戏耍的春风将她红通通的两顿边的散乱头发吹拂!然后她向我走近,抬起头来认出了我,脸上微微泛出红晕,转过脸看着别处;我摘下受坚信礼的青年帽,向她致意,罗莎很快就镇静下来了,她微微一笑,文静地还了礼,缓慢、稳重、高傲地向前走去,我目送着她,向她的背影投去千百种相思。

这是三十五年前一个星期天的事。此刻,当时的情景又一一再现在我的眼前:山丘和城市,三月的春风和嫩芽的气息,罗莎和她棕色的头发,越来越强烈的渴望和甜蜜而使人窒息的害怕心情。一切都跟当时一模一样,我仿佛觉得,我一生中从来没有像爱罗莎那样爱过别人。这次,我想以不同的方式接待她。我看见,她认出我时脸上一下子泛起了红晕,竭力掩饰自己的羞涩,我立即明白,她喜欢我;这次重逢意味着什么,对她和我都是相同的。我不再像上次那样摘下帽子,那样庄重地站着让她从身边走过。这次,我克制了害怕和困窘,听从我的感情的命令,高声喊道:“罗莎!你来了,美丽的姑娘,感谢上帝!我多么爱你。”这也许不是此刻可说的最聪明的话,只是这里不需要才智,这几句话完全足够了。罗莎没有摆出一副贵妇人的样子,继续向前走去,她停住脚步,看了看我,脸色更红了。她说:“你好,哈里,你真的喜欢我?”她健壮的脸上那双棕色眼睛活活有神,发出一种光彩。我感到,自从那个星期天让罗莎从身边跑掉那一刻起,我以往的整个生活和爱情都是错误的、混乱的,充满了愚蠢的不幸。现在,错误得到了更正,一切都不同了,一切又都变好了。

我们伸出手,紧紧握着,手拉手地慢慢向前走去,感到无比的幸福。我们都很害羞,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于是就加快脚步跑起来,一直跑到喘不过气来才停下。我们始终没有松手。我们两人还是孩子,不知道互相之间该怎么做,那个星期天,尽管我们没有亲吻一下,但我们都觉得无比的幸福。我们面对面站着,喘了一会儿气,在草地上坐下,我们又站起身,比试谁身体高,我比她高一指,但我不承认,说我们完全一般高,上帝决定了我们是一对,我们以后要结婚。这时罗莎说,她闻到了紫罗兰的花香,我们跪在春天矮矮的草地上找紫罗兰,我们找到了几支短柄紫罗兰,每个人都把自己找到的紫罗兰送给对方。天渐渐凉了,阳光斜照在岩石广,罗莎说,她该回家了,我们两人都有凄楚的感觉,因为我不能陪她回去,可是我们心里都有一个秘密,这秘密是我们所占有的最可爱的东西。我仍站在上面的岩石上,闻着罗莎送给我的紫罗兰。我脸对着山下,在一块陡峭的岩石上躺下,看着下面的城市等待着,终于看见山岩下她那可爱的小小的身影出现了,看着她经过水井,走过小桥。

整整一个春天,我们常常见面,时而在这里,时而在那里,有时在山上,有时在园子篱笆旁。丁香花开始开花时,我们羞怯地第一次接了吻。我们这些孩子能够我们小心地接触一次,说一句幼稚的情话,不安地互相等待一次,我们就学到一种新的幸福,我们就在爱情的阶梯上又攀登了一级。”

上面这一大段就是我觉得最美的一段,比电影《怦然心动》还要美。

在这扇门里,哈勒尔经历了他一直以来所有的爱情,暗恋的,教会他跳舞的,教会他接吻的,爱他的,他爱的,短短相恋一个月的,出现在他梦中的,所有给予过他的,他所给与过的,统统像走马灯一样出现。

     结尾的转折亦真亦幻,亦真亦假,就像是盗梦空间的陀螺一般,如果你还没有看过,我在这里向你强烈推荐亲自读一读,毕竟读书是一种私人体验。

    严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他值得细细品味、反复咀嚼、记忆一生,他不一定最惊险刺激容易阅读,但一定能给愿意阅读它的人最深刻的体验。无论如何希望更多的人去读它,如果仍然对严肃文学望而却步,那么我只能针对这本书搬出这样的一个理由:

       “如果你也时常感到孤独、不被理解、愤怒,用冷漠来保护自己,曾觉得世界荒唐无理、生活没有意义,感到自己置身于这个钢筋水泥构成的荒原之中,甚至曾想到过死亡,那你可能也是一匹‘荒原狼’,去读《荒原狼》吧,去听听同类的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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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在荒诞无趣的世界中寻找深刻的美。

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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