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岸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题记
夏至这天沈钧的生辰,他给自己煮了碗长寿面,正吃着未至来了。
未至也不客气,自己去厨房盛了碗面。
吃完,未至给沈钧一支钢笔:“生日快乐。”
“你怎么会…”沈钧惊讶,他不记得自己告诉过未至生日。
“上次你拿钱包,我就看到了你身份证…”
沈钧是个写悬疑小说为生的人,他每天待在家里,浇浇花,看看书,写写文章,偶尔出门,沈钧不喜欢接触外面的人,只喜欢一个人在家里。
未至是他邻居,一个很闹的小鬼,每天下课没事了会来他家坐坐。沈钧电脑上打字,未至翻书做题,两人互不相干倒蛮和谐。
未至说沈钧该多出门瞧瞧,沈钧不愿意,未至强拉他出门,他带沈钧去植物园,他们在小山坡上野餐。他带沈钧看星星,夜路下,两人畅所欲言。他陪沈钧去看沈钧一直想看的艺术展,即使未至觉得很无聊。他带着沈钧去赏花,他说花儿才没沈钧美呢。
未至后来读了大学,考去了远方的高校,再后来隔壁一家人搬走,未至再没出现过。沈钧一直用着未至送给他的那支笔,再后来,沈钧的腿医生说是治不好了,十岁那年沈钧和父母去外地旅游的时候发生了车祸,落下残疾。
沈钧常常想起未至,对于未至来说沈钧可能只是他生命的过客,但对沈钧来说未至的出现像黑暗的一束光照亮了沈钧的生活,一闪而过也好,因为他会记得这束光的耀眼和温暖。